一股淡淡的硫磺味充斥着响弦的鼻腔,这味道太陈旧了,只是旧日的残留。
他的手上升起了火焰,照亮了通往暗房的路,这个房间很明显已经太久没有人打理,吊饰落在了地上,窗帘和床单掉色,就连地上也积攒了厚厚的一层灰尘。
在灰尘上,有两排脚印异常的明显,很显然是在这间密室被隐藏后被人发现,进去然后又出来的结果。
现在那些脚印也都蒙上了一层灰,看着异常的显眼。
响弦也在脚印旁边踩了一脚,发现那人的鞋码比自己还要大,估摸着有四十四到四十五码左右,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老约翰。
除了他,响弦实在想不出来到底是谁会找到这个隐秘的密室,他从哪里学会的恶魔文。
尽管满心的疑惑,但人都已经被他杀了还能说什么,只能确定,有硫磺味的那个老约翰是真的,野兽臭味的那个是假的。
可既然那个老约翰是真的,他隐藏的那么好,又为什么突然暴露了,难道就是为了揭发野兽假扮的自己?
啧,脑袋好疼,不能再想了,再想真的要长脑子了。
响弦走进了密室,回头又看了一眼正在安睡的人,就顺着脚印看到了一面被搬空的书架还有地上刻画的邪恶法阵。
一个男人的干尸躺在法阵的中央,被开肠破肚,他的一只手里拿着自己腐烂干瘪的心脏,一只手里拿着匕首,看着好像是自己举行的仪式,自己挖出了自己的心脏想要把自己献祭给什么东西。
“死神,这是什么?”
“这是升魔仪式,人类自愿放弃他主的荣光,献祭自己的心肝以下地狱。
并在硫磺和火焰中成为恶魔的一员。
成功则成恶魔,失败,他会以这幅永远开肠破肚,永远流血的痛苦身体活到自己的命定之日。
然后再到地狱里成为十恶不赦的罪人被恶魔们玩弄和折磨。
看样子,他成功了,这是新恶魔的遗蜕。
这种连瓦尔普吉斯之夜都不能参加的下等恶魔,也就是贪生怕死的恶徒才会用的。
也算是稀罕东西,想找这种傻瓜现在真的不好找。”
“那看起来这就是老约翰了,他是变成恶魔然后又以恶魔之子回到人间的?
那他的教母去哪里了。”
“吃了呗,恶魔之子生下来的第一餐只会是自己的教母,不然会营养不良的。”
“这样啊,那我知道了。”
响弦一把火把那个法阵和地上的尸体烧成了灰。
“你这是在做什么,这样毫无意义,遗蜕只是遗蜕。”
“我只是看这东西不爽,不爽就烧了,我的心情就会好,这怎么能算无意义的事。”
响弦往地上吐了一口痰,对着灰烬骂道。
“别让我知道你在那个魔君手下办事,知道了我就弄死你。”
紧接着,他就走到了房间里最显眼的床上,发现困住那尸体的并不是只有手脚上的四个镣铐。
尸体的锁骨是被打穿了的,两个锁链一左一右的从固定在上面,另一端则固定在地面上。
这样尸体就算有天大的力气也不可能从床上爬起来,只能在床上躺着等死。
骨头很干净,干净的就好像专门处理过的教学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