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霜
时间匆匆而过,这天高风正在科室给规培牲讲课,医教处打来了电话,让他过去一趟。
三月下旬的医院,褪去了冬末的清寒,被恰到好处的阳光裹得温柔。
午后的阳光穿过行政楼宽大的玻璃窗,落在光洁的地面上,铺出一块块明亮的光斑。楼下的草坪刚冒出新绿,几株早开的花在阳光下亮得显眼,树影被拉得很长,安静地落在步道上。
“胸痛中心建设进行得不怎么顺利。”杨明堂面色凝重,“指导文件出了一大堆,但贯彻得不行。”
高风很快便了解到他这么说的原因:急诊科叒出医患纠纷了。
“邢主任呢?”高风问道。
“开庭去了,妇产科那个纠纷。”杨明堂道。
“一尸两命的那个?”
“对,二审阶段,估计还是维持原判。”杨明堂道。
这个案子说起来也是令人惋惜。
死亡的产妇才20岁,头胎孕39周+2天,因“下腹阵发性疼痛4小时”就诊于一附院妇产科。
入院时患者神志清楚,生命体征平稳,产科检查提示:胎儿双顶径9.5cm,胎位为持续性枕后位,胎心142次/分,胎膜未破,宫口扩张2cm,宫缩规律但强度中等。
大多数情况下,正常分娩都是胎头先出来,这叫头位顺产,也是最安全、最常见的分娩方式。
持续性枕后位是一种常见的胎位异常,指分娩过程中,胎头以枕后位衔接后,经充分试产,至中骨盆及骨盆底时仍无法向前旋转为枕前位,导致分娩困难。
主管医生结合检查结果,明确告知产妇及家属:持续性枕后位属于严重胎位不正,顺产过程中可能出现胎儿宫内窘迫、窒息,产妇子宫破裂、大出血等致命风险。
强烈建议立即行剖宫产手术终止妊娠,以保障母婴安全。
产妇丈夫王某(初中学历)听完医生建议后,当场表示拒绝。
“你们就是想骗钱!顺产花不了多少钱,剖宫产又贵又伤身体,我还听说剖宫产生的孩子更聪明,凭什么让我们剖?”他上来就情绪激动地指责医生。
“就是!我生三个孩子,都是顺产,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产妇婆婆道。
主管医生一看这架势就知道这个患者自己是搞不定了,他直接把秃头的上级医生给喊了过来。
秃头的上级医师很强,但对方并不买账。
尽管两人一再耐心解释,告知家属胎位不正顺产的风险很高,剖宫产是为了规避风险,并非为了多收费。
“剖宫产生的孩子更聪明是毫无科学依据的谣言,顺产的风险性太高了!我劝你们要理性对待。”主管医生劝道。
但遗憾的是王某及其他家属(产妇婆婆、公公)均不接受医生的解释,认为医生是故意夸大风险、诱导消费。
“不就是想让我们多花钱嘛!说的这么好听!”
他们围在医生办公室大声争执,言语过激,拒绝配合任何进一步的诊疗建议。
期间产妇愿意接受剖宫产,但她显然在家中没有什么地位,被丈夫呵斥了一顿后便闭口不言。
主管医生为尽到告知义务,再次详细说明顺产可能导致的产妇及胎儿死亡风险,同时提供了相关医学依据,并拿出《知情同意书》,明确写明“拒绝剖宫产,自愿选择顺产,如出现胎儿窘迫、产妇大出血、子宫破裂等意外,一切后果由家属自行承担”,要求家属签署确认。
家属在情绪激动的状态下,由王某签署了该知情同意书,他在签署后仍不断指责医院和医生,拒绝配合术前准备及相关检查。
主管医生眼见沟通无效,立即上报了科主任和医院医教处,医教处的邢主任赶到现场后,再次向家属普及胎位不正的医学常识、顺产的风险及剖宫产的必要性,耐心安抚家属情绪。
但家属始终态度坚决,拒绝改变决定,甚至认为医教处工作人员与主治医生“串通一气”,拒绝沟通。
“你们就是一伙的!”
鉴于家属情绪异常激动,且已签署后果自负知情同意书,经验丰富的邢主任为避免冲突升级,同时尽最大努力保障患者安全,拨打110报警,请求民警协助劝说。
民警到达现场后,向家属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医疗机构已履行告知义务,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需对自身选择承担相应责任。
“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干,你们既然来到了医院,就应该听取医生建议。”民警劝道,“生孩子嘛,不能把钱看得太重,母子平安才最重要。”
但王某及家属仍不为所动,坚持拒绝剖宫产,他甚至阻止医护人员对产妇进行心电及胎心监护。
“我们免费给你做。”这会儿主管医生也是没脾气了。
“这可是你们说的,不能收我们费用。”家属感觉自己赢了。
签署知情同意书2小时后,产妇宫缩强度突然增强,出现烦躁不安、面色苍白、出冷汗等症状,胎心监测提示胎心降至110次/分,提示胎儿宫内窘迫,同时产妇Y道出现少量出血。
主管医生立即再次紧急告知家属,必须立即行剖宫产手术,否则产妇和胎儿都将有生命危险。
“如果你们同意剖宫产,科室可以帮你们承担手术这块儿的费用。”妇产科主任于惠也急了,这马上就过年了,她是真不想摊上事。
但令人极其遗憾及无法理解的是:家属仍拒绝同意,坚持要求顺产,拒绝签署剖宫产知情同意书,也拒绝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医护人员虽在无家属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了吸氧、补液、胎心监护等保守抢救措施,但因胎位不正导致产程梗阻,产妇出现子宫破裂、失血性休克,胎儿因长时间宫内窘迫死亡。
医护人员持续抢救3小时后,产妇因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家属王某等人情绪崩溃,否认自己拒绝剖宫产的事实,反而指责医院抢救不力、延误治疗,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又不懂!你们可以强行给我们剖啊!”
“什么都没说就让我们签字!”
“你们就是不负责任!”
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医院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了顺产的风险及剖宫产的必要性,家属自愿拒绝剖宫产并签署后果自负知情同意书,医教处及民警已履行劝说义务。
由于有详细的书面及录音、视频资料,法院也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符合医学规范,产妇及胎儿死亡系家属拒绝合理诊疗建议导致。
一审判决:医院无过错,相关责任由家属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