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体系到底是亏钱还是赚钱?
这个问题在后世有争论。
官方的资料,是说亏的。
但认为大明朝贡体系获益的观点,其实也是能站得住脚的。
首先。
在朝贡贸易中,所有商品的价格完全由明朝礼部和市舶司单方面制定,外国贡使只能接受,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外邦贡使带来的香料、象牙、宝石等贡品,其价值由明朝官员按“官方标准”评估,而非国际市场价格。
这个“官方标准”里头的门道可就深了。
明朝往往故意压低贡品估价,再按“厚往薄来“原则回赐,表面上回赐价值更高,实际差价远没有看起来那么大。
例如铁的价格,在贡使货物的价格,却只被定成3.75文,大明市场,价格是这个是十倍不止。
明朝回赐的丝绸,国内生产成本每匹约三百文两,官方估价为每匹 5两。
表面上明朝回赐价值是贡品的 2倍,实际成本仅为贡品的三分之一。
甚至更少。
这还没算完。
贡使携带的大量私货,占总货量的九成以上,这才是大头中的大头。
弘治年间的定例里的“弘治间,定凡番国进贡内国王、王妃及使臣人等,附至货物,以十分为率。
五分抽分入官,五分给还,价值必以钱钞相兼。
国王王妃钱六分钞四分使臣人等钱,四分钞六分。
又以物折还,如钞一百贯、铜钱五串、九十五贯折物,以次加增,皆如其数。”
这些私货不是免税的,必须先由明朝官方“抽分”。
也就是征税,按照货物的品类和数量抽取一定比例的实物作为税收,通常是两到三成。
抽完之后剩余的部分,优先由官方按定价收购,只有官方挑剩下的、实在消化不了的,才能卖给民间商人。
而官方收购价通常远低于国内市场价格。
暹罗贡使带来的苏木是最好的例子。
苏木是一种产自南洋的红色染料木材,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是每斤200文,江南的染坊和织造局需求量极大。
但明朝市舶司给暹罗贡使的苏木开出的官方收购价仅为每斤50文,差价高达四倍。
官方低价收购进来,再以市场价卖给国内商人,或者直接调拨给官营织造局和染坊使用,这一转手之间,赚取的利润足以让户部的账房先生们眉开眼笑。
大明回赐的主要物品是丝绸、瓷器、棉布、铁器等官营手工业产品。
这些产品的成本极低。
原料由官府统一征收,州县衙门将蚕茧、棉花、生铁等物资作为实物税直接征收上来,无需按市场价购买。
生产规模极大,管理虽然粗糙,但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优势是民间作坊无法比拟的。
一匹丝绸在明朝官营作坊的生产成本约300文,运到东南亚市场,不管是巴达维亚还是阿瑜陀耶,还是马六甲的葡萄牙商馆,售价可达三到五两,利润高达十到十六倍。
而明朝回赐时,按每匹五两的“官方估价”计算,表面上是“厚赐”
账面上写的是赏赐了价值五两的丝绸一匹,实际成本仅为估价的一成多,连零头都不到。
这不是赔本买卖,这是暴利。
并且,“厚往薄来”这四个字,多少年来被道学家和言官们挂在嘴上批判,说朝廷打肿脸充胖子,死要面子活受罪,但他们只算了中央朝廷的直接支出,却忽略了以下几大间接收益。
市舶司的税收与规费就是被他们故意忽视的最大一块隐形收入。
虽然朝贡贸易在名义上是免税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市舶司会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
“抽分”就是实物税,从贡使携带的货物中直接抽取两到三成的实物。
“船钞”是按船只吨位收取的停泊费。
“引税”是商船出海之前购买出海许可证的费用。
这些费用名目繁多,加起来一点也不比正常商税低,只是换了个名头,不叫“税”罢了。
而这些收入中的大部分留在了地方。
广东市舶司收的规费归广东布政司支配,福建市舶司收的归福建,不需要上缴户部太仓库。
所以户部的账册上根本看不到这些收入,言官们翻户部的账本时自然也就看不到。
据朱由校让锦衣卫暗中调查之后估算,仅广东市舶司一处,每年的实际收入可达五十到一百万两白银。
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陕西省全年的田赋收入,是整个大明北方数省赋税的总和。
而这些银子,在户部的全国财政统计中连影子都看不到。
民间贸易的繁荣是另一项被忽视的收益。
朝贡使团一来,沿途的驿站、码头、客栈、酒馆、车马行的生意全被带火了。
朝贡附带贸易虽然名义上限制了民间商人直接参与,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贡使带来的私货中,有相当一部分其实就是中国商人委托他们在产地代购的
而回赐的丝绸瓷器,也有相当一部分在运出京师之后就被沿途的中国商人以各种方式收购了,根本到不了外国港口。
朝贡制度像一台巨大的商业引擎,带动了整个东南沿海的手工业、航运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刺激了江南的丝织业、景德镇的陶瓷业、福建的造船业和广东的对外贸易业的繁荣。
这些产业养活的工匠、商贩、水手、脚夫数以百万计,为国家增加的就业和税收,是户部账册上那一笔“赏赐支出”远远无法反映的。
其次。
白银流入更是一笔天文数字。
朝贡贸易中,外国商人带来的不只是贡品,还有大量的白银。
这些白银绝大多数不是进贡给朝廷的,而是用来购买中国商品的。
大量白银通过朝贡贸易和伴随朝贡而来的民间贸易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
据朱由校翻阅过的各种文献估算,十六到十七世纪这两百年间,通过朝贡和民间贸易流入中国的白银约为三亿两。
三亿两白银,相当于大明几十年财政总收入的总和。
这些白银进入中国之后,渗透进了大明经济血脉的每一条毛细血管,支撑了万历年间以来商品经济的空前繁荣。
没有这些白银,大明的货币体系早就崩溃了。
中国本土的白银产量极低,远远不能满足一个幅员万里、人口过亿的大帝国的货币需求。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
这些是赚钱的一面,朱由校心里一清二楚。
但作为皇帝,他不能只看到这一面。
事实胜于雄辩。
如果真的赚钱,为何大明的朝贡贸易日益萎缩?
朱由校去翻看了许多文献资料。
只看中央财政的直接流水,只算计从国库里拨出去多少银子、又从朝贡贸易中收回来多少银子。
官府是长期亏损,而且亏得触目惊心。
永乐年间满剌加国王来朝进贡一次,明朝回赐的黄金就达一千两、白银五千两,还有堆积如山的丝绸和瓷器。
这笔赏赐的名义价值远远超过了满剌加国王带来的贡品。
还有大型朝贡使团的接待成本,那是另一个烧钱的无底洞。
尤其是朝鲜、琉球等核心藩属国的使团,每次入京都要耗费数万两白银。
嘉靖年间,朝鲜使团一次入京的规模,单是在京师会同馆的接待费用就达三万两白银,还不包括从义州到北京两千多里路上沿途所有驿站的接待费用。
这些银子花出去了,换回来的是什么?
换回来的是朝鲜国王的一封用汉文写就的恭顺表文,和几箱子高丽参、高丽绸缎之类的贡品。
从纯粹的财政角度看,这是一笔亏到姥姥家的买卖。
投入三万两,收回来的贡品价值还不到三千两。
另外,明朝官方收购的大量香料、药材等贡品,往往超过了朝廷的实际需求,导致大量积压。
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朝贡体系的设计缺陷。
贡品的种类和数量不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而是由贡使自行决定的。
贡使为了讨好天朝,往往会携带尽可能多的“珍贵”贡品,哪管天朝需不需要。
而礼部按照“厚往薄来”的原则,又不能拒收。
拒收就是失礼,就是伤了藩属的忠顺之心。
于是仓库里的胡椒越积越多。
宣德年间,明朝库存的胡椒多达数千万斤。
几千万斤胡椒,够整个大明的官民吃好几十年还有余。
朝廷根本消化不了这么多,最后只能作为俸禄发给官员。
把胡椒折成银两,按品级分给京官们,代替白银和禄米。
一个三品大员辛辛苦苦干一年,领回家的不是白花花的银子,而是几麻袋用不了的胡椒。
官员们怨声载道,满腹牢骚,又不敢公开抱怨。
毕竟是皇上赏的,你敢说不要?
于是只好把胡椒拿到市场上低价抛售,几麻袋胡椒换不来几两银子,亏得血本无归。
为了维持朝贡体系,明朝还需要投入大量的军事力量来维护海上秩序、保护贡道、打击海盗。
这不是一笔小开销。
从山东到广东,万里海疆需要水师巡航。
从琉球到马六甲,所有藩属国的贡道都需要明朝水师提供安全保障。
倭寇骚扰沿海,要派兵清剿。
海盗劫掠贡船,要派兵追捕。
西洋人觊觎南洋,要派兵威慑。
这些军事行动的成本每年高达数百万两白银,远远超过了朝贡贸易的直接收益。
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每次出动宝船数十艘、官兵数万人,耗费白银数十万两,虽然带回来了大量的香料和珍奇异兽,但单从财政账面上看,下西洋是一个巨大的财政黑洞。
花了几百万两银子,换回来几千万斤卖不掉的胡椒。
既然亏钱,那大明就要取消朝贡体系吗?
这个问题不需要多想。
绝对不能!
朝贡体系是大明维持东亚和东南亚霸权的制度基石。
它表面上是一个贸易制度,本质上是一个政治制度和安全制度。
取消了朝贡体系,就等于是大明自己把自己的手脚砍断,自己把自己关在了东亚大陆上,把海洋拱手让给西洋人和倭寇。
这个代价,不是省下来那几十万两赏赐银子能弥补的。
单看中央朝廷的账本,明朝确实在赔钱,而且赔得不少。
但看整个国家的经济收益,明朝通过朝贡体系垄断了东西方贸易,获得了巨额的间接收益。
白银流入、产业繁荣、就业增加、沿海经济带的崛起,这些都离不开朝贡体系的支撑。
看战略层面,朝贡体系为明朝带来了东亚和东南亚的霸权。
它用最低的成本维持了一个以大明为中心的国际秩序:
不用在每一个藩属国都驻军,不用亲自管理每一个藩属国的内政,只需要通过册封和赏赐就能让周边大大小小的国家心甘情愿地臣服于大明的权威。
自从朝贡体系确立以来,除了蒙古和倭国这两个不守规矩的例外,大明几乎没有和任何一个朝贡国发生过大规模战争。
藩属国之间的冲突由明朝仲裁,不用明朝亲自出兵。
藩属国协助明朝剿捕海盗,不用明朝水师疲于奔命。
这些战略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
所以结论很清楚:朝贡体系不能取消,但必须改革。
之前的朝贡体系,那是大明在家里躺着赚钱的时代。
因为那时候全世界都需要中国的丝绸、瓷器和茶叶,除了中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生产这些东西,大明是全世界唯一的世界工厂和奢侈品供应商。
但现在不一样了。
西洋人已经在南洋站稳了脚跟,他们的商船已经开始把中国的商品运往欧洲,他们的火枪和火炮已经开始威胁大明的海疆。
如果大明还躺在家里等着别人上门来朝贡,迟早有一天会被西洋人从被窝里拖出来。
之后的朝贡体系,朱由校要激发大明的征服世界的欲望。
朝贡体系不应该是一个封闭的、守成的、被动等待的制度,而应该是一个开放的、进取的、主动扩张的制度。
征服世界越多,获利越多,大明才能变得嗜血。
这里的“嗜血”不是残暴好杀,而是有野心、有欲望、有扩张的动力。
一个没有欲望的帝国迟早会腐烂,从内部开始,从它的统治精英开始,一点一点地烂掉。
至于如何改革?
宗主名分这一条不用动。
藩属国奉大明正朔,国王继位必须经明朝册封,这是朝贡体系的政治基石。
只要这条还在,大明天子在法理上就永远是东亚和东南亚所有国家的最高君主,所有藩属国的国王都是他的臣子。
这个法理优势不能丢,丢了就是自毁长城。
朱由校要改变的,是后面的一些内容。
改革回赐制度是第一刀。
以前是别人送什么大明收什么,然后按“厚往薄来”的原则加倍赏回去,大明永远是那个被动的、吃亏的冤大头。
以后不能再这么干了。
藩属国的贡品由明朝市舶司按国际市场价格估价。
不是按洪武年间那本发黄的《贡品估价则例》上的虚高数字,而是按商品在产地和市场上的实际行情来估价。
胡椒在东南亚产地多少钱一斤,就按这个钱的数倍来估。
大明再也不当那个把胡椒估高三十倍的冤大头了。
这样一来,贡品的估价会大幅下降,回赐的赏赐金额也会随之大幅下降,中央财政的直接支出将大幅削减。
但只是压低估价还不够。
这会被认为是削减了藩属国的利益,会打击他们的朝贡积极性。
所以必须有另一只手同时发力:
给予藩属国按折扣购买大明官营商品的资格。
不同等级的藩属国,可按不同折扣购买明朝的官营商品。
丝绸、瓷器、铁器,甚至包括火药。
火药是军事物资,朱由校特意把火药加进这个清单里,是有深意的。
藩属国可以买到大明的火药,但必须是按照大明规定的价格和数量来买。
这既是一笔利润丰厚的垄断生意,也是一种无形的控制手段。
一旦藩属国的军队习惯了使用大明的火药,他们就再也离不开大明的供应了。
哪天不听话了,断掉火药供应,他们的火枪火炮全变成废铁。
一级藩属可以按三折购买,朝鲜、倭国、琉球,还有未来的真腊,都能享受这个最优折扣。
二级藩属按五折购买,安南、占城、乌斯藏在此列。
三级藩属按七折购买,暹罗、满剌加、爪哇、柔佛等国均属此级。
四级藩属只能按九折购买,几乎等同于市场价了,包括佛郎机、和兰、吕宋这些西洋人控制的地区。
即便是九折,对于这些西洋商人来说,大明的丝绸和瓷器依然是暴利商品。
他们不会因为折扣少就放弃朝贡,只会更加努力地讨好大明。
表面上,大明依然是在“厚往薄来”。
藩属国能用比市场上便宜得多的价格买到大明的高价值商品,三折买丝绸,这在任何国际贸易中都是闻所未闻的超低价,足以让藩属国感恩戴德。
实际上,大明官营商品的成本极低,三折出售仍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利润。
并且这套制度彻底解决了官方收购贡品滞销的问题。
以前是朝廷把贡品收上来堆在仓库里等着发霉,以后贡品直接进入市场销售。
市舶司收上来贡品之后,不再运回北京堆在太仓库里喂老鼠,而是在当地就转手卖给民间商人,或者直接通过皇明银行和天启宝钞的渠道回流到市场上。
贡品不再是贡品,变成了普通商品;朝贡贸易不再是政治仪式,变成了市场经济的一部分。
而大明购买藩属国的商品,不管是贡品还是私货,一律禁止使用白银结算,必须使用天启宝钞和皇明银行的银票。
这两种纸币加在一起,构成了朱由校心目中未来大明货币体系的核心。
用一张张纸,换取他们的香料、宝石、象牙。
只要大明能够控制住局势,只需要开动印钞机,就能把整个南洋的香料、宝石、象牙、木材、粮食全部换到自己手里。
这便是朱由校的野心,收铸币税。
光明正大地建立一个以大明纸币为核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后世有美元霸权,美国人印一张绿纸就能换来全世界的石油、汽车、电子产品,全世界都在为美联储的印钞机打工。
而在大明的朝贡体系之下,朱由校要的是“明元霸权”。
天启宝钞和皇明银行银票,就是大明的“绿纸”。
藩属国用真金白银的实物来换大明的纸,而这些纸之所以有价值,完全是因为大明的军事力量和政治信用在为它背书。
只要大明在南洋的兵锋一日不挫,天启宝钞的信用就一日不倒。
只要天启宝钞的信用一日不倒,大明就可以永远用纸来换别人的实物。
这笔铸币税的收益,比朝贡贸易的利润更加隐蔽,也更加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