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那些闪婚闪离的、其实没法合理的转移财产?】
【兄弟们愣着干嘛,赶紧学啊!】
“下面开始说干货。”女律师微笑了一下:“先说最简单的方法:多次、小额度的取现金,或者在亲戚的店里、最好是超市之类的店铺、刷卡提现。”
“这种花销一般会被银行认定为正常的家庭生活开销,哪怕你并没有带什么生活用品回家。”
“反正问起来你就说东西用完了扔了。”
“如果觉得这些取出来的钱直接放着还不保险,那就去那些小众的银行、办一张银行卡,然后通过一些精心挑选的项目,让财产慢慢的增值、贬值,把钱的来源变得模糊不清。”
“比如说炒股、基金、债券,等等。”
“这能行吗?”张哲表示质疑:“现在这么多宝妈炒股,难道她们离婚的时候,股票账户里的钱法院不管?”
“张哥你理解错了。”
“钱在分批次转出去的时候,就已经从共同财产里剥离了,炒股只是为了让钱的去向更模糊。”
“那也不行。”张哲摇摇头:“离婚官司可以直接申请调查对方名下所有的银行卡,这钱藏不住的。”
“藏得住的,法院不是万能的。”
“不过这只是一个方法而已,张哥你别急,听我继续往下说。”
“下一个方法:给孩子买房产或者保险,这部分钱就变成孩子的个人财产了。”
“众所周知,女方离婚的时候更容易争抚养权,所以这钱最后也是到了我们自己手里。”
【没错,姐妹说的有道理】
【这个很容易防范啊】
【我感觉现在结婚率低,这种律师的存在有很大的原罪】
【作为已婚男士,我有点想给她一拳】
“继续继续。”张哲催促道:“目前还没听出来新意啊。”
“放心,还有很多呢。”律师自信的笑了:“下一个方法,拿钱投资境外资产,国内的离婚案基本不会处理境外的资产。”
“……”
“家里有珠宝、首饰或者现金的,把发票烧了,把东西自己藏起来,只要对方没有确凿的证据,银行也没法分。”
“这法子有点不当人了。”张哲摇着头点评道。
“不能为了点所谓的道德,连钱都不要了吧?”女律师笑着说道。
张哲没接她这个话茬,只是示意她继续。
“下一个方法:以赡养费的名义,定期给父母汇款,同时每逢节假日都发红包,这个需要长期进行,要让法院觉得这是你们家庭生活的习惯。”
“不光花钱,买礼物也是可以的,比如母亲节送金镯子,父亲节送可以回收的茅台,这些开支,谁都拿你没办法。”
“……”张哲不得不承认,这个方法确实可行,男方甚至都意识不到这是在巧妙的转移财产,只会骂女方一家人趴在他身上吸血。
“还有吗?”
“还有很多啊,比如合理的利用消费和债务,适度增加家庭共同支出。”
“以教育、医疗、旅游、保险等名义,对外借贷,然后把借贷后的资金巧妙的流向自己控制的账户里。”
“比如孩子补习班的学费,可以找机构负责人谈回扣;带孩子出去旅行,旅行社也支持做假账。”
“不过这些钱不要直接转给自己的银行卡,容易被发现,可以是朋友的淘宝店,或者亲戚的皮包公司。”
“……”
在律师说完她精心挑选的十几个方法后,张哲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按她这个逻辑,岂不是只要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就能找到由头转移财产?现在大家这么恐婚,这些律师有很大的责任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