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潭子区有了这个周朝先,丁宗树觉得自己简直是处处走霉运!
明明他的街厅店规模更大、装潢更气派,可那些赌鬼却偏偏喜欢绕远路,挤破头也要往周朝先的场子里钻!
生意比起以前简直是一落千丈!
幸好自己的姨丈是侦查队的副队长,他上面有人罩,否则地盘都得被对方吃掉!
可姨丈那边终究年纪大了,顶多明年中旬就要退休。
届时人走茶凉,靠山一倒,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丁宗树今天铁了心,非要周朝先死在这里不可!
丁宗树猛地抬头,望向周朝先方才露头的方向,眼中暴戾之色几乎要溢出来。
“干你娘!你们这群饭桶出门前没吃饭吗@!还不抓紧时间给我干掉周朝先!”
他举起砍刀,额角青筋跳动,对着自家小弟嘶声怒吼。
小弟们顿时慌了神,连忙推搡着前面的人,一边急促催促:
“爬快点!让开!别挡道!”
滴答、滴答——
酝酿已久的暴雨终于落下,豆大的雨点先是一两颗砸在地面,随即越来越密。
“丁宗树!!!”
周朝先的吼声从头顶传来,如同闷雷炸响。
被点名的丁宗树下意识抬头,待看清楼上情形时,瞳孔骤然收缩,从牙缝里憋出一句:
“我草尼玛!”
话音未落,他已整个人猛地朝旁侧扑倒,狼狈地滚进泥水之中。
轰隆隆!!!——嘭!
天际雷声恰在此时炸响,恰好掩盖住了紧随其后的爆炸声。
头晕目眩的丁宗树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却感觉下半身毫无知觉,仿佛不属于自己。
他咬紧牙关,用双臂费力撑起上半身,接着艰难翻过身来。
瓢泼大雨冲刷着他的脸,洗净眼中泥沙,却也让他更清楚地看见自己的惨状——
“我的脚!我的脚啊!”
只见他原先站立之处已被炸出一个浅坑,周围散布着焦黑的碎石与火药残痕
更骇人的是,坑边竟横着一条断腿,一条自膝下断裂、仍穿着皮鞋的右腿——正是从他身上炸脱的。
丁宗树浑身颤抖,喉中发出哀嚎,目光慌乱地在四周扫视,寻找另一只左脚。
很快,他看见了——那只左脚竟完好地落在不远处一辆老旧自行车的铁篮筐里,鞋面朝上,姿态诡异,仿佛被谁轻轻摆放其中。
这一幕如重锤砸胸,丁宗树气血攻心,眼前一黑,连惨叫都未能发出,便直挺挺晕死过去。
不得不说,周朝先丢的很准。
准到丁宗树以后可以逢人介绍自己的打扮是三七分。
丁宗树虽已昏迷,哀嚎声却未停止。
周朝先那一枚大菠萝同时炸伤数人,血肉模糊中,属丁宗树伤势最重。
自古立功,最快不过三样:
先登、斩将、护旗。
几个反应最快的小弟立刻扔掉手中家伙,嘶声吆喝:
“快!快去把车开过来!”
“那个谁谁谁!别踩到老大的脚!赶紧捡起来,说不定还能接上!”
被他们一喊,原本挤在楼梯口、争先恐后要上楼砍杀周朝先的小弟们,纷纷扭头回望。
既然落在后面,拿周朝先的人头请功是没指望了,可救大哥的功劳还是能抢一抢的嘛~
转眼间,除了最早那伙人已抬着丁宗树驱车赶往医院,剩下二十几个马仔竟开始争抢起地上那条断腿与铁篮筐里的脚掌,推搡叫骂,乱作一团。
这般场面,简直快赶上昔日项老大的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