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三记一长两短的敲门声后,房门很快被打开了。然后传来的是一个熟悉的少女声音,蕴着笑,含着情,无比甜腻:“阿扎希,你来了。”◎
三言两语的交谈过程中,就彻底击溃了娄岩的心理防线。让他当场承认自己杀害纪媛媛的恶行,夏琅不无畅快地吁了一口长气,为这趟缉凶过程的如此顺利。
然而,夏侯冶脸上却没有半点激动高兴的神色。他定定地看着垂头认罪的娄岩,眼睛裏的神色覆杂难辨。片刻之后,他缓缓地问了一个问题。
“昨天晚上,娄雨薇去纪家找过纪媛媛是吗?”
这个问题就像一枚炮弹炸响在客厅裏,把娄氏夫妇炸得心神俱震。短暂的惊呆后,娄岩与贺行春一起神色慌乱地抢着否认。
“没有,绝对没有。”
“没有,我女儿没去过纪家。”
这种惊恐急切的否认,从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娄氏夫妇回答时的心虚与不安。夏琅一下子就明白了夏侯冶这个问题背后隐藏的用意,她难以置信地浑身一震,扭头看向他的目光在下意识地寻找着否认的表示。而他只是眼神无奈地回望着她,那么深沈苍凉的无奈。
娄岩被带回局裏后,当晚就在审讯室裏签字画押供认自己是杀害纪媛媛的凶手。
据娄岩的供述,他和纪媛媛的秘密恋情开始于她初三毕业那一年。豆蔻年华的少女如春风中含苞待放的花蕾,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楚楚动人。对于人到中年的他来说,这样娇美如花的女孩子具有无限的诱惑。尤其是纪媛媛又流露出对他心怀好感,令他无法自控地就和她上演了一场大叔爱萝莉的不轨之恋。经常暗中跑去纪家和小情人幽会,享受鱼水之欢。
这段关系维持了一年多后,娄岩对于小情人的新鲜感不覆,也开始厌倦了总要哄她,所以想要和她分手。但是纪媛媛不愿意分手,声称如果那样就要把这件事告诉他老婆和女儿。案发当晚,他在纪家和她吵了一架。气头上他抓起一本砖头厚的字典书朝她砸去,结果砸中了她的太阳穴让她当场倒地身亡。为了掩人耳目,他不得不制造出一起“跳楼自杀”的假象,想藉此掩盖自己的过失杀人。然后带上那本字典溜回自己家,一把火将这个特殊的凶器烧成了灰。
娄岩坚称就是自己杀的人,叙述作案过程时的细节也真实可信。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与杀人动机都很充分,案件至此看似完全可以画上句号了。但是夏琅心裏很清楚,真相恐怕并不如此。
夏琅拿着娄岩的口供去大队长办公室给夏侯冶过目时,他随手翻阅了几页后就一脸索然地扔在桌上。
“我不认为是娄岩杀害了纪媛媛。他应该只是处理了纪媛媛的尸体,失手误杀纪媛媛的另有其人——如果我没弄错,那个人应该就是他的女儿娄雨薇。”
听过夏侯冶最后询问娄氏夫妇的那个问题后,夏琅也这么怀疑。她很希望自己的怀疑是错误的,但是夏侯冶的话让她对此完全不抱希望了。因为她知道他弄错的概率基本为零。
“夏侯队长,你为什么会怀疑娄雨薇?”
“因为一枚发夹。”
纪媛媛遇害当晚,夏侯冶在她的卧室裏进行勘查时,曾经发现地板上有一只掉落的蓝色缎带蝴蝶结发夹。当时他先入为主地以为那是属于纪媛媛的物品,但是今天在娄家的照片墻上,他发现娄雨薇在某张近照中佩戴着一对一模一样的发夹,一左一右地夹在两鬓。
如果发夹的主人是娄雨薇,那么它会出现在纪媛媛的卧室就只有一个原因——案发当晚娄雨薇曾经去找过纪媛媛。因为发夹就掉在书桌下,只要稍加留意很容易就能发现它。如果是在此之前掉的,纪媛媛早已经拾获并物归原主了。只有在案发当晚的这个特殊时间段,纪媛媛才无法那么做,因为她已经死了。
当然,这枚发卡的存在只能证明娄雨薇在案发现场出现过,并不能证明她就是杀害纪媛媛的人。但是她在案发后就生病了,一直高烧不退。而娄岩打开女儿卧室的房门对两名刑警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时,床头柜上摆着的几盒药裏,夏侯冶目光敏锐地认出了一盒口服镇定剂。
镇定剂是一种用来舒缓紧张精神并帮助睡眠的药物。如果娄雨薇只是单纯的高热发烧,根本不需要服用镇定剂。而娄氏夫妇为女儿买了这种药,就说明她的精神处于极不稳定高度紧张的状态。
娄雨薇不早不晚,偏偏就在纪媛媛死后生了病,并且还要靠口服镇定剂才能入睡。这让夏侯冶敏感地意识到了一件事——娄雨薇也和这个案子有关。
夏侯冶推断,娄雨薇生病的原因——无论是身体的不适还是精神的紧张,都与纪媛媛的死脱不了干系。要么是她亲眼目睹了父亲杀人;要么是她亲手杀了人。这两点无论哪一点,对于一个年仅十六岁的花季少女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精神重负,都足以压垮她脆弱的心理。所以案发后她连夜病倒了。
而根据娄氏夫妇针对警方找来门来要求与娄雨薇谈话时双双表现出来的紧张不安,以及贺行春从一开始就对这一要求所表现出来的百般抗拒;还有贺行春最后看着丈夫时那个无比怨毒的眼神,以及她加重语气说的那句意味深长的话“你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千万别连累我们母女俩”;夏侯冶最终得到的结论是——娄雨薇才是失手误杀纪媛媛的凶手。
根据目前所有掌握的信息,夏侯冶已经不难梳理出大致的案情经过。
纪媛媛身亡的当天晚上,娄雨薇跑去她家找过她。原因应该是娄雨薇意外获知了父亲与自己的好朋友私下有染,于是跑去跟她算账。两个女孩之间肯定有过一场很不愉快的谈话,情绪特别激动的时候,娄雨薇失控地随手抓起一本硬壳装的字典书朝着纪媛媛砸过去,不慎砸中了对方的太阳穴,于是纪媛媛当场身亡。
砸死了纪媛媛后,娄雨薇应该是惊慌失措地跑回了家,并把自己的所作所为都告诉了父母。得知女儿错杀了纪媛媛,娄氏夫妇当然要想方设法保住她。为了保护女儿,娄岩先是设法炮制纪媛媛自杀的假象,试图掩盖真相。当发现真相最终无法掩盖后,他决定承认是自己杀人,代替女儿承担过失杀人的罪名。
虽然夏侯冶推断娄雨薇才是真凶,但是相关证据只能证明娄雨薇在案发当晚去过纪家,无法证明就是她错手杀了纪媛媛。所以,如果娄岩坚持不改自己的口供,警方只能把他当成真凶绳之以法。当然也可以把娄雨薇带来警局施压盘问,但是她还是未成年人,精神状况又十分不稳定,即使崩溃下说出什么也很难被采信。而且夏侯冶也不愿那么做,他十分理解父母想要保护孩子的心情。
夏琅对于夏侯冶设想的一切毫无异议,她只是无奈地嘆着气说:“如果有的选,我真不希望这就是真相。因为这样的真相实在太残忍了!就算娄雨薇不用坐牢,有父亲替她承担了杀人罪名,但她这辈子都要背负着沈重的心理包袱活下去。那种滋味可不好受呢。”
“是的,无论做多少次的心理治疗,她都没办法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了。失手杀害了他人的负疚感的罪恶感,将会如影相随地跟随她一辈子。”
一个人的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权利,在任何国家任何年代,杀人都是一件很严重的罪行。除非是嗜血成性的变态杀手,才会对于自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无所谓。但普通人如果不慎错手杀害了一个人,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种强烈的负疚感与罪恶感。即使是警察因为职责所在需要开枪击毙罪犯,事后也会出现心理失常。需要心理专家的危机干预,才能帮助他们慢慢恢覆正常。
而娄雨薇只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女中学生,无论是精神还是心理方面都十分脆弱,更加难以承受自己失手杀人的行为。这个可怕经历足以重创她,让她一辈子都回不到正常人的生活状态。
“这些还是乐观的猜测,是她可以熬过眼下最难熬的阶段后才会面临的一切。如果她熬不过去,极有可能会自杀或者发疯。”
夏侯冶缓缓道来的这番话,听得夏琅不由自主地身体轻颤了一下。
从夏侯冶的办公室出来后,夏琅就立刻收拾东西下了班。那时外头已经是夜色无边,繁星满天。不过她骑着摩托车并没有回家,而是再次来到了娄家。
敲开娄家的大门后,看着贺行春警惕而敌视的面孔,夏琅二话不说先递过去一张便签纸。纸上有三行字,第一行写着一个名字,第一行写着一串电话号码,最后一行写着一个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