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像盛了冰鲜布满水雾的光滑瓷器,孙翔压得越紧他越迫不得已辗转,指尖缠住孙翔手臂。
“小混蛋,”他温和软弱地警告他,“别瞎折腾。”
孙翔大了点儿胆子,裸裎相见时他终于觉出没什么好怕,肖时钦容了他这些,他上了喜欢的人的床,这认知基本已经足够他短路。但孙翔最大的好处大概就是,短路归短路,该做想做的他一样不落,直觉和理智从不走同一条道,以免没殊途同归就先两败俱伤。在拥抱肖时钦之前他不晓得自己竟攒着这么多这么丰沛的耐心与好奇心,打成金箔大概足够折出一整个国库的纸元宝,把地藏王菩萨都比个倾家荡产。
分分寸寸都是从未生发过的梦想,陡然成真时就差点打晕了他。他从没敢幻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这样抱着吻着肖时钦,亲密得如同爱人——难道他们本来不是?短暂交集裏却有太多个瞬间,他觉得自己和肖时钦才是一起的,而嘉世,嘉世或许还要让开一步……他和他都没在这裏扎过根,但他和他都心无杂念,来就是来在就是在,为了同一件事,同一个天下第一。
做同一件事,做得危险冒进然而开心,喜欢听他说话,想触摸他的皮肤,不想惹他生气,愿意为他让一点步。
喜欢他,可以像世间任何一个人一样喜欢他,比世间任何一个人都更喜欢他。这大剌剌心声倘被叶修听见,必要吐槽,“这情愫若长篇累牍字斟句酌地写出来,当可算一篇对少男贞洁的绝代诔文。”
12
暖热掌心摩挲着他的头,指尖轻轻掐住耳廓,孙翔面红耳赤地抬起脸,“小事情……”
他有非常古怪的感觉,肖时钦始终註视着他,那表情并不算陌生,纤细暧昧,满怀情欲,只要是人,动情时的模样多少都有所相通,肖时钦也不例外。血流得更快,脉搏跳得更急促,肌肤相接的触感炽热浓艷,雪白变成粉红,他像一朵初绽的樱,在他手指下不自觉颤抖和摇曳,嘴唇和眼角都湿濡了。
他甚至不介意直截了当地呻吟出来,当孙翔孩子气地含住他乳头吮吸轻咬时。一切反应都俨然浓情蜜意肆无忌惮,只要不看见那双青檀色的眼睛。
那眼神始终是镇定冷淡的,像审度更像审判。
“小事情……”孙翔低声下气地叫他,“你是不是……不高兴?”
肖时钦瞇起眼睛,“没什么好不高兴的。”
言下之意就算孙翔也可了然——也没什么好高兴的。
这几乎就足够他洩了气,闷闷地用指甲刮着肖时钦已经微微硬起来的乳头,孙翔试探地打量他的表情,企图在其中嗅出情潮荡漾的气息,浅浅蹙着的眉,急促扇动的鼻翼,干渴般滑动在雪白牙齿上的舌尖,舔湿了的嘴唇……只要不看他的眼睛,你真会相信他已经欲火攻心急不可耐。
他脑子裏有一根吊索虚虚地悬在颈子上,在他想要忘情的时候时不时狠狠一勒,足够他在窒息和绝望裏没法子忘记自己是谁。
他是肖时钦,一派当主,兵家翘楚,慧及封神,曾经于暗光浮沈中掌人性命,而今又踞于千千万万人之上,对天下第一汲汲以求的那个人。
孙翔觉得自个儿简直要哭出来,“你到底在想什么……小事情你是不是,有点儿疯啊?”
他不是走神,他只是在欢娱中也把自己破成了两个人,一个放任地和他说不上在不在乎的小孩儿享受床笫之欢颈项缠绵,另一个则抽身在外,冷冷地觊觎着千波明月,月下群山。
杀手从不忘自己是谁,忘了就该死了。
他杀过人,当然不止一个。孙翔呆呆地看着他,肖时钦这二十几年经过见过的世间种种,只怕十几二十几个他也比不上——但是这有关系吗……“我喜欢你啊。”他坐起来,几乎真有点哭咧咧的,“我就是,可喜欢你了。”
喜欢你所以想碰你,迷恋你所以想拥抱你。
肖时钦有点郁闷,“我又没揍你……”
“……那你喜不喜欢我?”
肖时钦嘆了口气,“这是两回事儿。”
孙翔固执地盯着他,悬在帐顶的银香球幽幽散出烟线,宛转缭绕在他年轻有力的身体上,明亮的眼睛在依稀月色裏光彩流转,无尘无影,用全副清醇念想来等一个答案的落地生根。
这么无稽的坚持,和无用的单纯。
说不定再也看不到了呢。想到这一点时,年轻的兵家大师简直忍俊不禁,他自己也明白这约略残忍,于是欠起身子补偿地摸了摸孙翔的脸。
“我不知道怎样才算喜欢一个人。”他终于说,坦然地看进那双野气闪亮的大眼睛,“而且这好像也没什么用,对不对?”
还是说,得不着一个肯定回答,你今晚就不用在这儿留宿了?
那倒也没什么关系。他皱眉看着自己一身吻痕,脖子上的牙印断难掩饰,所有人又都看到孙翔送他回来。明天只要他一出门,全嘉世大概都会知道副门主被门主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