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5
章
母亲和孩子的关系,
比世上其他的任何关系都要来得清楚明白,生母是无法更改和反驳的事实,李均与其弟李林无法辩驳自己不侍母亲的行径。
这是一桩极为简单的案子,
大理寺卿见阿四十分在意,
便做个顺水人情把这案子交给阿四评判。
阿四立刻忆起相关的律法,务必要严上加严地判处一个让人心服口服的罪名,
好展现自己这些年吃的读书的苦。
李均与李林二人,
割籍贯鼎都,
与故乡温州十数年未曾联系,
母亲受贫困却不奉养,都是大罪,
堪称是不孝至极。依照律法,
侍奉母亲有所缺,
徒刑两年,母亲尚在而子孙别籍异财,徒刑三年。两罪并罚,
罪加一等。再加上此案由地方官员高发,而非李家母亲告,罪再加一等。
综上总结,
阿四划去笔下已经写好的徒刑,改为流放两千裏。不能让两人流放在一处,
于是一个去辰州、一个去施州。因为是不孝大罪,即使遇上皇帝大赦天下,二人也不会被免去惩罚。此外,还得去除官职、功名。
阿四满意地欣赏笔下的判词,
认为自己这些年的书法有了长足的进步,否则自己怎么会看着洋洋洒洒的判词都要笑出声了呢?
大概这就是惩恶扬善的快乐吧。
虽然阿四也不认为全天下的母亲都是值得称道的,
也有为母不慈者,但李家母亲显然不在此列。果然,生来男儿就是很难与母亲贴心,即使掏出心肺来教养、送州学读书,最终金榜题名,却没能享受半分福气。真是可怜啊。
这份判词被转交到大理寺卿的手中,她端详后,欣然道:“四娘有仁善之风,文章入情入理,我这就让人将此案送至刑部覆核。”
仁善?
阿四内心缓缓地升起一点疑惑,这是在夸她做得好吗?
奈何阿四与大理寺卿尚且不甚熟悉,无法直接开口询问,她将疑惑压在心底,笑道:“我直接送去刑部吧,正好问一问孟尚书我这判词写得如何。”
孟家是出律法人才的名门,大理寺卿显然对孟家的家学颇有敬服之感,对阿四更偏好向孟予询问一事毫无意见,当即应允:“那就劳烦四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