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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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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长松5岁被人贩子拐卖,7岁从恶魔一样的养父母手中逃脱。一路乞讨,偶尔帮帮零工,凭借幼时的一点点记忆从河南农村回到东北。

然,人海茫茫,时过境迁,又无线索,哪裏寻得到亲人?

他只能被迫流浪。在詹长松的记忆裏,他的少年时期充斥着饥寒交迫、无处可依,时不时还会受人欺凌,身负拳脚之伤已是常态。

十岁的时候,他被迫加入小偷团伙,天天要偷到一定金额的钱物,所谓做业绩。完成不了业绩,不但没饭吃,还要挨打。他曾经因为不肯去偷一位背儿子看病的母亲,就被打得一个星期下不了床。

后来,他使了心机于千难万险中最终逃脱了那个组织,辗转来到昨日去过的县城,算是安顿了下来。

因为心思活络鬼点子多,十一二岁的詹长松给人做帮工,攒了一点钱之后从针头线脑的小物件开始买进卖出赚取其中微薄的差价。

有了一些积蓄之后,小小詹对现状颇为满足,若非说有什么不如意的,那就是渴望读书。

他常常在清晨踩着上课铃声混在一群孩子中走进校园,又趁人不备躲在某个暗处的角落,听学堂中咿咿呀呀的诵读声或是教鞭碰在黑板上的哒哒声。

有一次他听得过于入神,连身后的脚步声都没发觉,直到有人拍了他的肩膀,他才惊觉的回头。

身后是一个穿着笔挺中山装的男人,带着厚厚眼镜,唇角有着和善的笑容。

是这所小学的校长,姓于,小小詹认识。

后来的后来,小小詹在于校长的帮助下顺利进入小学学习,成了小詹同学,他脖子上那块用隔壁张婶红衬衣裁剪的破布也换上了崭新鲜艷的红领巾。

于校长表示,只要小詹同学一直读书,他就会一直支付他的学费,高中、大学、研究生、博士后...詹长松记得那天他心中第一次有了高尚的向往。

两个人拉了勾、盖了章,起誓发愿谁变卦谁就是小狗。

可,于校长当了小狗,被迫的。

两年后他在出差途中舍身救人不幸去世。记得当时报社、电视臺都对于校长的事迹做了报道,说他一生资助了很多孩子,是一名社会主义好校长。

小詹同学每年都会去于校长的坟头骂他小狗,然后再给他鞠三个躬,放一碗大酱、一捆大葱,于校长爱吃这口,他一直记得。

詹长松只上了三年学,不是每一个人都是于校长。小学毕业后,他已经十五岁了,小有身家的他正式成为一名货郎,倒买倒卖,一直做成了小超市的老板。

身世凄凉,一路坎坷,詹长松见过太多的世态炎凉与腌臜阴暗,因而,几句人言他自然是无畏的。

可面对王佳诗,詹长松确实有些头疼。

王佳诗品学兼优,但家庭贫苦。他通过民政局资助了女孩高中和大学的学费,谁知在助学仪式上少女春心萌动,对刚刚二十出头乐善好施的詹长松生了爱慕之情。

【作者有话说:过度章,说说詹老板的过去,挺可怜一孩子,若是以后做了傻事你们轻点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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