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明萱回家忙了一下午,
晚饭喊了外卖,一边吃一边搞ppt,搞完已经是第二天早上的事了,
她立马给暮秋发了个短信,问她是否有空,想要给她发个共享文件,顺带连语音沟通一下。
暮秋刚好从外面回家,
看了信息也没有急着回覆,只是和沈山河说:“刚刚买的东西你先拿去冰箱,
肉类可以先洗洗,
菜的话下午再处理,
鱼、虾、蟹之类的东西放到盆裏加清水先泡上,别让它们死了。”
“嗯。”沈山河点点头便开始搬起了食材来。
他的助理今天也来了,主要是馋好久了,
今天也算是工作的一种,他臟才好意思提出来帮(蹭)忙(饭)。
以前还可以忍忍,毕竟人家老板回家吃饭,他总不能跟去吧?
可是在端菜小哥进行了直播之后,他越看越馋,实在是馋的受不了。
暮秋这才往楼上去,
到了书房坐下之后,按下了电脑的电源键,在电脑开机的空檔给薛明萱回了个信息:
“有空,你说。”
薛明萱的电话立马打了过来——
过了整整一个小时,两人的通话才结束,至于薛明萱发的文件,暮秋也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薛明萱做的ppt很简洁美观,
但是她本人习惯用各种隐晦的、没有什么特殊含义、棱模两可的词汇,导致在沟通上就显得有点冗长,尽管她极力克制,却还是说了整整一个小时,作为一个深谙废话文学的人,做到这个程度也算不错。
她的核心思想就是,要把[一家饭馆]做成一个品牌。
[一家饭馆]属于暮秋,她想要这么做就需要暮秋的授权,以及暮秋的配合,必要的情况下还需要暮秋的钱。相当于暮秋成投资人了,运营方面就薛明萱全权负责,她还保证绝对不会让暮秋为难。
这一点上她倒是抓的很准,暮秋现如今对于这些事已经失去兴趣,只想搞搞生活上的小东西,煮煮饭、养养花、散散步什么的。
尽管做了充分准备,薛明萱还是有点忐忑,毕竟暮秋是真的不缺钱,搞品牌什么的死的一堆一堆的,偶尔还需要暮秋出面,暮秋不一定会答应。
“行呀。”暮秋说。
“唔。”
薛明萱有点意外于她的干脆,剩下还可以说上半个小时的腹稿全数失去作用,她稍微反应了一下,很快道:
“好的,老板,那我这就去准备其他的东西。”
“今天先不急。”
“今天有其他事?”
“嗯,我准备在家裏宴请一些客人,你过来帮忙招待。”
薛明萱心跳加快了许多,她知道暮秋佛系,平时做事也是有条不紊、慢条斯理的,但没有想到一旦准备做些什么,暮秋的行动比她还要更快。
说是让她去帮忙招待,其实就是给她结识大佬的机会,这个机会来之不易。
暮秋又说:“家庭小聚会,穿戴方面随意一点就好。”
“客人们也会这样?”
“他们我是不知道啦,不过你是我的人,那就随我即可。”暮秋说。
“……好的。”薛明萱一时间也搞不懂暮秋这个癖好又是怎么回事,但是给她发工资的人是暮秋,她自然不会反驳。
暮秋烦透了那些个对女性的潜在要求,什么一定要穿礼服、高跟鞋之类的。
夏天也就算了,冬天的时候冻手冻脚的,现在年轻还撑得住,年纪大了得风湿病怎么办?
还有高跟鞋,多伤脚啊。
脚变丑也就算了,骨头伤到了那才是真的要命。
既然是在她的底盘办小聚会,还是她来掌厨,那她和她的人,自然是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不接受反驳。
薛明萱还是稍微精心打扮了一下,比如特地洗了个头,还把头发梳了个整整齐齐,绑在身后,穿了一套有点名媛感的冬装,舒服倒是也说不上,因为剪裁的关系,要做到腰板挺直,姿势端正,不过保暖倒是很保暖的,鞋子的话就是简单的小皮靴,看上去倒也整洁。
她这才朝[一家饭馆]去,路上还是没闲着,开始拟定起了合同来,关于和她暮秋的,关于荆一鸣和暮秋的。
荆一鸣那边还需要他确定,但有备无患。
薛明萱到[一家饭馆]的时候,暮秋他们已经把食材处理了个差不多,锅裏煮着米饭、煲着汤、炖着菜,空气裏已经有各色香味在弥漫。
薛明萱还闻到了烤鸭和烤鸡的气味,看来客人也是慕名而来。
暮秋看到薛明萱,拉着她去一旁说话:“他们快到机场了,你过去接一下,带个路,古振雄你知道吗?”
“啊,知道。”薛明萱点点头。
“那就行,他们一起来的。”
薛明萱开着沈山河的车去往平安机场。
平安机场专门出售私人飞机业务,不管是包机还是代为保管等方面都有涉足,到了机场的时候,她问了机场的员工之后得知古振雄等人已经到了,目前正在休息室休息。
尽管已经见过不少的大佬,但是这次的意义不同,她终于可以做点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了,这样的感觉让她挺紧张的,敲门进入休息室的时候,她还卡顿了一下,瞪大了眼看着室内的男男女女。
他们还挺不正经,明明看出了她的紧张,却还一言不发盯着她看。
“我、我是暮秋派来的人。”
“派来做什么?”
“接各位去[一家饭馆]。”
众人这才喜笑颜开,目光流转之间皆是愉快的气氛。
“这就是小编了吧?”
“和直播的时候一样诶。”
“还挺害羞。”
薛明萱:“……”
她觉得自己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很失败。
不过他们这一笑,那僵硬的气氛倒是瞬间消融干凈,这一路上薛明萱也渐渐找到了感觉,带着他们过去的路上,还不忘介绍一下当地的一些风土人情和可以去游玩的地方。
万益说:“你还挺了解这裏的呀。”
“因为我就是这边的人,经常和我爸爸妈妈一起去逛,要是各位今天还打算去看看古迹什么的,我也不介意充当一下导游啦。”
众人笑瞇瞇说那得去看一下,什么时候去倒是没有说,薛明萱也没有纠结这一点,很快就过了这件事,转而介绍起其他的东西来。
他们都是带着老婆孩子来的,这蹭饭的决心可见是相当激烈的。
和他们的老婆孩子比起来,薛明萱穿的着实是有点朴素,她起初还有点担心来着,不过很快又觉得这样也好,这就是员工该做的,不能喧宾夺主。
她怀疑暮秋已经提前想到了这一点,当老板的人还是能想的更远吶。
尽管薛明萱有点想得太多,不过这倒是让她的状态更为自然。
等到了[一家饭馆],薛明萱招呼他们先坐着休息会儿,随后去厨房和暮秋他们说了一声,暮秋让她去开个酒。
好酒招待之下,客人也高兴。
年轻人们开始自拍,别管平时这些个年轻人会去哪裏,是个什么性格,这会儿到了[一家饭馆]都乖得很。
长辈提前警告是一回事,长辈就在身边也是一个因素。
不过他们一个个倒是有点争奇斗艷的味儿,身上小礼服穿着,小高跟踩着,妆容精致,首饰都搭配的恰到好处。
古振雄的女儿最是出挑,其他人多少是小黑裙、小红裙什么的,就她一个衣服是流光溢彩的材质,高跟鞋上更是华丽丽的的碎钻镶满了一整双鞋,看上去不要更华丽,但是因为设计的风格比较内敛,更多的是一种低调的奢华感。
配合她这个年纪的青春气息,整个人看上去跟个小公主一样。
这一看,不是充分的尊重这裏的主人,就是来砸场子的。
很不幸,她是后者。
古莎作为古家唯一的孩子,尽管年纪还小,却已经颇有点社会人的架势了。主要是一身气场看上去十分的稳重,尽管脸上带着遮不住的稚气,但已经有点小大人的样子。
现在才不过17岁的年纪,已经很有自己的想法。
关于她为什么要来砸场子,这事得从沈山河上次出差说起。
沈山河当时还受邀被请去古振雄家喝了场茶,顺带欣赏了一下古振雄的各种收藏品,准备离开的时候,刚好撞上古莎回家。
古莎对这位男士一见钟情,向母亲打听之后稍微了解了些沈山河的情况。
在她看来这些都不是问题,看上去他们也只是商业联姻,没什么感情,不然也不至于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个孩子什么的。
既然是图商业发展,那和她在一起也行呀,反正他们家穷的就剩钱了,大不了暮秋给了他多少,她都双倍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