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白天麻将晚上工作的,时常犯园。小江也是,一天到晚的待在外头,钱只有从家裏拿出去的,没有带回来的。那天晚上他终于回来了,爬我床头偷钱,被我给逮住。
“妈的你想干嘛!”我指着他脑袋吼。
“哎我钱都放牌场上了不得拿回来吗?”小江把偷到的钱收好,“等我把所有钱收回来给你买戒指。”
“滚!钱还给我。”我扑住他抢钱。
明显他被惹急了,将我往床上一扔:“这本来就他妈是我赚回来的钱!你的都在你那麻将场上输光了,忘了啊!”
“我们之间,这要谈什么你我吗!”我瞪着他,“还回来!”
小江拉开了床头柜,却是又抓走了一把钞票:“把我的都还给我!”
我实在怒不可遏了,气愤将柜子裏剩下的几张全扔给他:“全给你,滚吧!滚吧!别回来了!”
小江在床边顿了一下,轻轻地哼了一句“行”,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出租屋,只留下侧躺在床的我发着呆。
我以为过两天,等他气消了也就回来了,结果他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所以我决定去我俩常去吃夜宵的大排檔满足地点上一桌。我点了足足八个菜,吃完了一盘就吃不下去了,剩下来的只能硬着头皮往嘴裏塞。我如此期待有一个可以如同习惯般坐到我的左手边的人,吃起我吃不下的东西,可是路上人来人往的人群只是冷漠地欣赏我难以下咽的僵硬。
“他不爱我的,我一边嚼着咬不烂的鸡肉一边喃喃自语,“他怎么会爱我呢?他是爱那些真正的女人的,我只是长了尾巴的人妖……我也不爱他,我只是习惯了欺骗他……”
小江离开后,我又在香港住了几个月,天所谓地去会所脱去一件又一件衣服,无所谓地吃些稀饭馒头,抬头一看日历,发现竟然快要到2010年了。
我坐在床畔纠结了一下,最终下定决心2010年离开香港。我勿忙跑去口岸买12月回广东的船票,选了12月31日夜前往广州。我是绝不担心在广州会过不下去的,总能找到容纳脱衣舞娘变装皇后们的地方。
还有十余天才出发,我开始约网友回出租屋疯狂地□□,反正回了广州都成为彼此的过客。有时一天约三个,有时三个可以一起来。我在香港最后的几天通过性找寻自己,我被各种肤色的人烧成灰烬。甚至12月31日那天,我将这个屋子同所有家具一起转租给了一位不大熟悉网友,换到手300块钱,踏上了去广州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