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7-13
9: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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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轩当晚忍受着病痛和心灵的双重折磨,曾经在女友面前发誓再也不抽烟的他,一根连着一根,一下抽了一包多,最后不知是烟熏的,还是他自己真的心痛了,反正他是哭了。。。哭的很伤心。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都说初恋是最美好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他们的心裏都会记住他们的第一个恋人,或是和自己发生关系的人。
也许时间是治疗失恋的最好良药,也许开始一段新的恋情,才能让痛苦中的人顺利走出泥潭。
沈美和明轩恋爱完全是因为,女方的父亲,对明轩有知遇之恩,是他一手把明轩从一个小小的业务员,一路提拔到今天的总监位置,如今已退休在家,和明轩的关系自然不是一般的。
明轩已经能坦然面对自己失恋的事实了。可是最近他又多了新的烦恼。
已经连续几天了,明轩一到晚上,就会做这样的梦,在茫茫大海中他在奋力的游着,梦裏有位比基尼女子出现在他面前。
看不清她的脸,只知道,她的身材非常棒。
她的声音却很清楚,“来,把手给我吧,来,你过来啊“然后当他满心欢喜,把手伸出去的时候。
突然,小美的脸就出现了,她的身体也变化成一条长长的绳索,把他卷了起来。无情的扔进了大海中来,啊。。。。
醒来时,已经是满头大汗,衣服全部湿透了。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连续做这样奇怪的梦,那个女孩到底是谁呢?最近好象没有认识什么女孩。
过了一会,他的脑海中突然涌现出一张漂亮,精致的面容。“哦,”明轩想到了。难道是她。。。
那个仅有一面之缘,又救了自己的漂亮的女孩。怎么会梦到她呢?难道冥冥之中的安排吗?可是不知道她在那裏啊,“哦!我的号码。。”等到命轩想到晓晴的号码时,可怜的纸条。
因为他忘记了放进洗衣机,纸条外面已经有点毛掉了,只剩下一团纸。打开一看,还好,便签纸的这变有点防水的,字迹有点模糊不清,仔细辨认还可以看的出,只是最后一个数字有点不清楚。
只知道她叫林晓晴,好象做金融的,她家的路似乎依稀记得。到底要不要去找她呢?找到了我又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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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了,晓晴到家后,打开冰箱裏面没什么好吃的,于是,她想到附近出去走走,她想独自静一静,理一下思绪。
一路走来都是顺风顺水的,父母为她铺好了路,自己走就可以了。可是这次似乎不一样。
她还从来没为什么事这么烦心过。以前追她的男孩都是外国人,她不喜欢他们身上的味道,还有一身的毛,看着就觉得很恶心,她很排斥,所以她也没有真正动心过。
她对这裏的一切充满了好奇,看看附近的风土人情也不错,离开那么久了,还没仔细看呢?
正经过地道的时候,裏面的流浪歌手,正唱着动人的歌曲。“你是天空裏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我的波心,你无须惊讶,也无须欢喜。。。”她被他的歌声和才气吸引。
这首用大诗人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改编的歌曲,听起来很有新意,深情之中带点绝望的忧伤。
晓晴站在那裏有点痴了,她听完了整首歌。这时流浪歌手已经註意到她了。正当她走到他面前,准备向他的琴盒扔钱的时候,琴声噶然而止。
“等等,你是?。。。啊,我想起来了,林晓晴?”听到这个歌手,竟然叫出了她的名字,她有点惊讶,她这次回来没几个人知道啊。
她仔细的辨认了一下,那张似曾相识的脸,“啊,我想起来了。”晓晴白皙的脸上一下多出了些红晕。原来他们是认识的。
梦裏寻她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是他,初中的同学,他的初恋。不,应该说是暗恋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开始过,又谈何结束呢!
唐森,是一个曾占据她少女之心最久的男人。
那时还在读高中,他坐在她斜对面,只要她眼睛一扫,就能看到他的一举一动。
下课没事的时候,她就会偷偷的观察他。看他和别的女生打情骂俏,看他因为题目不会做被老师罚站,可是他总是一副对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这在少女的眼裏,似乎更加有吸引力,也更加有个性。
春暖花开,也是少女怀春的季节。她长大了,有了自己喜欢的男生。她的字典裏多了忧愁两字。可是他从来没有註意到他。他有自己喜欢的女生。经常看到他们成双成对的出入。她的脸上,也爬上了烦脑两字。
那时她是骄傲的公主,多少人都对她避而远之,家境又好,人又长的漂亮,大家都知道她以后会去国外发展的。
条件不好的同学都会避开她。当然,她也不会轻易的向她表白。她害怕被拒绝,宁愿让这个秘密永远的藏在自己心裏。
说来也奇怪。她却有个死党,叫李颜,是个个性活泼,乐于助人的女孩。可她家裏条件一点不好,可是他们却能奇怪的成为好朋友。
因为李颜是个心细的女孩子,经常看到晓晴落单,她被冷落到一角,别的同学们都有说有笑,可是她却插不上话。于是她就去关心她,找她和她一起玩,最后她们竟然成了最好的朋友。
那个曾经在心裏念了很多遍,幻想着两人能在一起的人,此刻就站在她面前。
奇怪她什么感觉也没有,就像是个陌生人。她看着他,相貌也没有以前那么英俊,身体有点佝偻着,脸上写满了为生活奔波,而留下的痕迹,满脸的沧桑和憔悴。
难道这个就是自己曾经喜欢,曾经魂牵梦萦的他吗?感觉和自己心裏想的相差好远,她有点失望,这时她又想到了明轩。两个一比较,简直相差太大了。
“我想起来了,你是唐僧?你怎么会在这裏唱歌啊,嗓子不错,蛮好听的。”晓晴问道。
其实他叫唐森,音同字不同,此森非彼僧,大家既然都喜欢这样叫他,他也无所谓。
“这个啊,说来可话长,这样吧!也到了吃饭的时间,要不我们边吃边谈吧!”
“好”
晓晴帮他一起收拾东西。他们找到了附近的上岛咖啡叫了份牛排和小菜边吃边聊。
如今他怎会沦落到此。原来他初中毕业,就因为问题少年而被劝退,学习成绩不好,还早恋,后来把人家女生的肚子搞大了,家长闹到学校,才被处罚的。
森,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家境一般,他又没什么文化,出来也找不到好工作,出力气的活他也不会干。因为爱好音乐,就
靠他的好嗓音,在酒吧做驻唱,没有固定的地方上班。
有时他会在地铁过道唱歌,有时会周旋于各个酒吧之间,活的自由自在。“像你这样蛮好的啊,挺自由的,我都有点羡慕你了。”晓晴说道。“别开玩笑了,你还羡慕我啊,听说你刚从美国回来,又身居高位,钱拿的可比我们这些靠卖唱轻松多了。”唐森看着眼前这个打扮时尚,又漂亮单纯的小妞,恨不得马上扑上去。可是他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这歌是你自己的编的吗?很好听啊!”
“是一个女人教我的。”
“哦,那她很有才华啊,她现在人呢?”晓晴的好奇心被吊了起来,不禁追问道。
“走了,离开我了。因为我什么都不能给她。”说完她一阵苦笑。“我是个没用的男人,连自己爱的人都保护不了。”
“为什么?你们相爱她还要离开你”
“呵呵呵”唐森一阵干笑。我给你了她房子,给不了她富裕的生活,我没钱给她买漂亮的衣服,更没钱给她买车子,你说谁会嫁这样的人呢?”
“是你,你会吗?她最后跟一个大款跑了”他有点欲哭无泪的反问晓晴
“会,我当然会了,如果我喜欢她就会的,我不在乎这些东西。”
“你太天真了,你什么苦都没吃过,你有那种被钱逼疯的感觉吗?你经历过那种想爱,却又不能爱的苦楚吗?当你真正爱过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明白了。那种痛苦,超越肉体,折磨着你的神经。”唐森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咬牙切齿,他站了起来,盯着晓晴的脸说的,有点像只受伤的野兽,晓晴不禁吓的一抖,浑身鸡皮疙瘩似乎都起来了,好恐怖。
“我没有你这么深的感受,我现在也无法理解,你说的那种痛苦感受。爱情难道真的能让人那么痛苦吗?那你既然这么痛苦,为什么不去找她呢?你是不是还爱着她呢?”
“是,我还爱着她,可是她已经有她新的生活了,我不想打扰她的生活。”
“你不恨她吗?”
“谁让我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呢!我不怪她。是我自己无能,所以我发誓,一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不惜一切代价”。
看着他朝天握紧了拳头,眼裏满是仇恨的眼神,脸上的肌肉暴出来,每一根血管都看的很清楚。
看着他这样发狠的样子,晓晴突然往后退缩了一下,手一抬,一下打翻了臺上的饮料杯。“哎呀,我的衣服弄臟了”,晓晴慌忙拿餐巾纸搽试。她想用这个来掩饰自己的慌张。吃完饭,唐森提出要送她回去她也没好意思拒绝。她是个脸皮很薄的人,她不好意思拒绝。这下让唐森知道了自己的住处,回来之后晓晴有点后悔了,怎么可以这样轻易的就让多年不见的同学送到家裏来呢?
一个被爱人抛弃,而又生活潦倒的男人,还有什么做不出的呢。想到这裏,晓晴又在心裏安慰自己到,也许是自己想多了呢?人家根本就是出于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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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想许。。。。
爱情没什么道理。。。
爱是折磨人的东西。。。。。
我愿意为你。。。
大多数歌词裏写的都是对爱情的领悟,
可为什么都是这样凄迷呢?
爱情难道不是最甜蜜的吗?
爱情难道不是最纯洁的吗?
爱情难道不是让人感到最幸福的吗?
有人说爱情分几个阶段,最先是两人产生好感,到有点模糊的喜欢。
发展到想见却又不敢见,到一天不见就想的慌的地步,这时已经是深陷其中了。
等得到对方的回应后,又无比欣喜,到终于偿到爱的欢喜和甜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