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中又是一阵静寂,老刀把子又缓缓坐下,居然又添了半杯酒。陆小凤也忍不住去拿酒杯。
直到这时,还没有一个人站起来,却忽然有人问道:“不愿去的人,以后是不是还可以留在这裏?”
老刀把子的回答很确定:“是的,随便你留多久都行,”
问话的入又迟疑片刻,终于慢慢的站起来,肚子也跟着凸出。这个人宁紫前两天听陆小凤提过:他叫做朱非,倒过来念就成了“肥猪”。可是认得他的人,都知道他非但不是猪,而且十分精明能干,跟他交过手的人,更不会认为他是猪,因为他不但出手快,并且手也狠,一手地趟刀法“满地开花八十一式”,更是武林少见的绝技。
“可是我不能去。”朱非有理由:“因为我太胖,目标太明显,随便我怎么样易容改扮,别人还是一眼就可以认出我。”
这理由很不错。甚至连老刀把子都不能不承认,却又不禁觉得很惋借。朱非的地趟功夫,江湖中至今无人能及,这种人才老刀把子显然很需要。可是他只不过轻轻嘆了口气,并没有说什么。
万事开头难,只要有了第一个,当然就会有第二个,然后就越来越多。老刀把子一直冷冷的看着,不动声色,直到第十三个人站起来,他才耸然动容。
这个人相貌平凡,表情呆板,看来并不起眼。可是一个人若能令老刀把子耸然动容,当然绝不会是个平凡的人物:“你也不去?”
这人面上毫无表情,淡淡道:“你说不去的人站起来,我已站起来。”
老刀把子有些愤怒:“你为什么不去?”
这人道:“因为我的水靠和鱼刺全不见了。”
宁紫不明白这话的意思,却看到陆小凤也不禁动容的神情后,知道眼前这个人一定不简单。
这个人就是昔年南海群剑中,名声仅次于白云城主的六位岛主之一,“飞鱼岛主”于还!在陆上,白云城主是名动天下的剑客,在水裏,他却绝对比不上于还。老刀把子的这次任务,显然也很需要一个水性精熟的人。
于是周遭的环境再次安静了下来。
突然,只听“波”的一声,他手裏的酒杯突然碎了,粉碎。也就在这时,一声惨呼声起,坐在杜铁心身旁的一个人刚站起来,又倒下去,整个人扑倒在桌上,压碎了一片杯盏,酒汁四溢。然后大家就看见一股鲜血随着酒汁溢出,染红了桌布。
杜铁心手裏的一双筷子也早已变成红的,当然也是被鲜血染红的。
于还霍然回头:“你杀了他?”
杜铁心承认:“这还是我第一次用筷子杀人。”
于还很是愤怒:“你为什么杀他?”
杜铁心冷笑着:“因为他知道的秘密已太多,他活着,我们就可能会死。”他用沾着血的筷子夹了块干贝,慢慢咀嚼,连眼睛都没有眨。
“辣手无情”杜铁心,本来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于还盯着他,缓缓的开了口:“他知道多少秘密,我也同样知道,你是不是也要杀了我。”
“是的。”杜铁心连眼睛都没有眨:“不去的人,一个都休想活着走出这屋子。”
于还的脸色变了,还没有开口,已有人抢着道:“这句话若是老刀把子说的,我也认命了可是你..”
他没有说下去,因为旁边已忽然有根筷子飞来,从他左耳穿进,右耳穿出。
那个没有牙的老婆婆手裏的筷子已只剩下一根,正在嘆着气喃喃自语:
“双木桥好走,独木桥难行,看来我只好用手抓着吃了。”她果然用手抓起块排骨来,用仅有的两个牙齿啃得津津有味。
“哗啦啦”一声响,那耳朵裏穿着筷子的人也倒了下去,压碎了一片碗盏。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很是拿捏住了那些想要临阵脱逃的人,老刀把子显然也很满意现在这种情况,因为他已经又开始讲述起来,这次显然比上次更加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