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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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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

从大学的四年,到毕业工作,一直暗恋到现在,整六年的时光。

我喜欢梁枝庭,可他要结婚了。

“梁枝庭要结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茶水间的玻璃门正好被我推开一条缝隙,裏面同事的八卦声猝不及防钻入我耳中。

我的脚步僵在当场,进退不得。

我本不是好奇心旺盛的那类人,实在是梁枝庭这个名字在我心中占了太重的分量,让我不得不听下去。

裏面的人没有发现我在门口偷听,依旧侃侃而谈:

“真是可惜,这么优质的男人,以后也要变成别人的老公,回归家庭了,怎么我就遇不到好男人呢。”

“他老婆是谁?”

“听说好像是他老板的女儿,是个白富美,两个人在工作中结缘,日久生情,很般配呢。”

我听得入神,没有註意到裏面的脚步声在愈发朝我靠近。

直到面前的玻璃门被猛地拉开,我的两个同事见我像鬼一样悄无声息立在门外,皆惊叫出声。

一人吓得面色惨白,捂着心口冲我抱怨:“南藜!你怎么站这裏也不出声?吓我一跳!”

我没有说话,微微抬了抬手,把我手裏的玻璃杯扬起给他们看。

示意自己是来接水。

那两人似乎是瞪了我一眼,或许也没有,我低着头没看太真切。

和我擦肩而过时,一人低语钻入我耳中:

“怪胎。”

我目不斜视进了茶水间,全当自己没听到这话。

当然,不可否认,这是事实。

是,我是个怪胎。

阴沈,寡言,脸上永远架着厚酒瓶底的黑框眼镜,长长的刘海遮着半张脸,是个遭人嫌弃的,土了吧唧的乡巴佬。

我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从小就知道了。

我有记忆的时候,身边唯一的活人就是我爸。

他脸上有道疤,从额头横跨鼻梁蜿蜒到嘴角,像脸上趴了一只大蜈蚣。他很凶,嗓门也很大,对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天天吃那么多,猪都没你能吃!妈的就知道吃我的花我的浪费老子的钱!你怎么还不去死!”

每每说到这裏脾气上来就会抽出他腰间的皮带来抽我,皮带鞭子一样打在我身上,比过年的鞭炮还要响。

我不敢哭,也不能躲,不然就会被打得更厉害。在他的鞭刑下,我努力弓着身子把自己蜷缩成一只王八,幻想自己的背脊是坚硬的龟壳,忍着疼,小声地喊他爸爸,小声地向他求饶。

他一句一句地咒我去死,我也痛得很想去死,可阎王爷不收我。

我在他的殴打下一日一日长大,到了上学的年纪。

我以为上了学离开了我爸日子就会好过一点,可是学校裏也没人喜欢我。

同学冲我丢泥巴,往我的水杯裏扔蚯蚓:“你爸是个强奸犯,你是个恶心的小强奸犯!”

他们说,我爸是个坏蛋,他年轻的时候强奸了一个女大学生,那个“女大学生”就是我妈。我妈恨他,也恨骨血裏有着他基因的我,小时候的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恨我还要把我生下来,又为什么千辛万苦生下我之后又要把我送到我爸身边。

长大之后我才想通,就是因为她恨。她想折磨强奸她的男人,也想折磨我这个小杂种。小杂种和大杂种在一起互相折磨,她才会痛快。

我是个泛着绿色脓水的恶臭的瘤,从她的肚子裏滚了出来,她恶心我,也恶心怀了这么一个瘤的自己。

我的出生是个错误,没人期待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我没有妈,那个脸上长蜈蚣的男人也不是我爸。

我是没人要的小杂种。

我从小学到高中,都一直被叫做“小强奸犯”。

起初还会哭鼻子辩驳自己不是,后来听习惯了,麻木了,就随他们去了。

没人会听我的辩驳,我也不能改变别人心中已经认定的想法。他们和我妈一样,认为我身上有那只大蜈蚣的基因,继承了他的犯罪因子,长大也迟早会是个强奸犯。

在我决定不叫他爸爸之后,我就一直叫他“大蜈蚣”。

大蜈蚣殴打我是家常便饭,一直打到我高二那年,之后就没再打我。

当然不是他悔改了,而是我高二那年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放学回家,我忘记给他买酒,他一脚把我踹得撞在茶几上,茶几爆裂,我摔在地上,不知道多少片碎玻璃扎在我身上,血哗哗地淌,红色的花自我身下盛开,形成一道弯曲的溪流歪歪扭扭渗进了瓷砖缝隙裏。

他慌了,并不是因为担心我,而是他有案底,害怕闹出人命又要进去蹲局子,不得不带我去了医院包扎。

缝了针回来,他就命令我给他做饭吃,我默默进了厨房,在饭菜裏下了耗子药。

我一边下药一边笑,只要一想到大蜈蚣毒发身亡满嘴泡沫倒地挣扎的痛苦模样,我心裏就前所未有地畅快。

可惜,菜还没端上桌,就被他整锅掀翻了。

他发现我下了耗子药,他发现我想要他的命。

他又打了我一顿,打得我身上伤口又裂开了,我分明是很痛的,可是怎么都止不住嘴裏的狂笑。我不当王八了,就这样躺在地上任他打,我盯着他脸上的疤,说:“你能发现一次,能发现第二次吗?这次是你运气好,有本事你永远别吃饭别睡觉,我总会抓到空子的。”

我想我当时的脸应该很扭曲,不然我也不会见到大蜈蚣露出那样害怕的表情,像是看到了来索他命的黑白无常。

“我是你爸!”

他那时似乎声嘶力竭喊了这么一句。

笑话,把我当沙包当狗使唤了这么多年,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倒来装爸爸了?

我吐出一口血唾沫,因为躺着的原因没能吐到他脸上,太浪费了。

“你在恶心谁呢,”我半死不活地回,“死强奸犯。”

他脸上的表情,真是相当的精彩。

他怕死,我可不怕。

他是蜈蚣,有生命的东西都怕死。

我?

我只是颗臭气熏天的瘤。

学校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快乐的回忆,直到我上了大学,离开了大蜈蚣所在的那个村镇,在另外一个城市,没有人知道我是强奸犯的儿子了,我不会再被叫做小强奸犯。

但我的性格已经形成,沈闷孤僻,没有办法去交朋友,好在我已经习惯独自一人的生活。

入学第一天,我在校园内闲逛,路过篮球场时,一颗篮球从天而降直冲我脑袋而来,我听见惊呼声,站着没有动。

那一秒钟,我以为这颗篮球是故意冲我而来,毕竟小时候被无缘无故的东西砸是常事。

可是这颗球没有砸中我,它被一只手凭空捞住了。

那是我见到梁枝庭的第一面。

他穿着篮球服,把那颗篮球夹在臂弯中,冲我抱歉地笑了笑,露出一颗小虎牙。

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这阵香味跟随着他的手掌一起落在了我的头上,——他揉了我的头发。

还轻声地关心我:“你没事吧?”

这一笑,一摸,我的心就彻底被他偷走了。

我本该向他道谢的,可是我只顾着发楞,还没等我说出谢谢,他就已经抱着篮球返回了球场,回到了他的世界。

头发上还残留着被他抚摸留下的触感。

从小到大,没有谁曾这样亲昵地对过我。

我头一次在我的黑白世界裏窥到这抹迟来的亮色,原来世上竟有这般动人的色彩。

自那之后,我就对他上了心。

他比我大一届,是我的前辈,我偷偷打听他的课程,偷偷去和他参加一样的社团,偷偷跟在他身后,像一只下水道裏的恶心老鼠一样尾随他,偷拍他的照片,夜深人静时躲进被窝裏对着他的照片发洩。

产生名为喜欢的情绪,须臾一眼就足够。

我是怪胎,是变态,我控制不了自己对他的着魔。

后来,只是远远看着他已经无法满足我了,某一天,我在食堂和他打了一样的饭菜,故意和他擦肩而过,期盼着他能认出我,像那天帮我挡篮球时一样对我露出一个笑容。

但上天从不眷顾我。

我和他就这样平淡无波地擦肩走过,他瞟都没瞟我一眼。

他不记得我了。

梁枝庭很受欢迎,不管走到哪裏身边永远都围着一群人。

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全是我接触不到的东西和人。

高悬在辽阔苍穹上的月亮,当然不会在意到地上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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