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给我去你房间看月亮么?”
“当然。”他闲闲地笑。
这句话是《倾城之恋》裏的,沈宗庭懂。
和整栋房子路易十五时期精致繁覆、高贵典雅的风格不同,沈宗庭的房间有种异样的朴素,似乎除了承担歇息的用途外,再无别的用途。
况且,他回加道夜宿的夜晚,一年不超过30天。
孟佳期在他的窗臺前立着看了会月光,目光缓缓扫过他的房间。被褥整洁,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人体工学椅。
因为简单,所以没有可分析的地方。连借助他的房间来分析他本人的性格都做不到。她想,沈宗庭一定是个内心十足强大而稳定的人。
因为强大,稳定,所以连用外物来安抚内心都不需要。
在他书桌半敞开的抽屉裏,有一本软装书,她好奇拿起来一看,认出其上字体是德文。
“你还会看德文?”她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问他。
“嗯。以前随便学过。”
她有些讶异。似乎沈宗庭所精通的门道也太多了些。例如赛马,例如打马球,例如德语。而他又是那样万事不上心的性格,她很难想象,他会下功夫去学这些艰深枯燥的东西。
“这是黑塞的《悉达多》?”孟佳期翻翻书页,问。
以前她看过《悉达多》的中译本,依稀认出书的封面是《悉达多》的德文名字。
“不错。”
“你居然还看过这个。”
“是我很早以前看的,现在不看了。”沈宗庭淡淡回答。
孟佳期忽然想起那天他带她马场夜游,返程的路上她坐他的车,车窗裏他们相互对视,那一刻,沈宗庭的眼睛让她想起《悉达多》裏的悉达多,那时她想,沈宗庭怎么会有这样一双眼睛呢?
他的眼睛裏有大千世界,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她把这个场景描述给他听。
“你还记不记得,那次你带我去夜游马场,坐上返程的车,我和你不小心在车窗裏相望了,那时我看着你的眼睛,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想什么?”
“那时,我想起悉达多,流光魅影在他眼中闪耀,星辰月亮在他心中运行。你知道么,那时——那时我觉得你就是悉达多。你同悉达多一样,是带着福报来到这世上的。”
就是这样。悉达多是俊美的婆罗门之子,而沈宗庭祖上累世功勋,他们都生活在金字塔的塔尖,原生家庭给了他们足够的爱和足够的钱。而最后,悉达多经历尘世和欲望,回归河边的状态,也时常让她联想到沈宗庭——他对一切都兴致缺缺,有种什么都不想要,什么都不在乎的漠然。
“那是你太高估我。悉达多是主动选择了沙门的生活,我却有被迫的成分。”沈宗庭眼中有转瞬即逝的讶然,他讶然于无意之间,这女孩好似有闯入他心门的能力。
“期期,”他从身后揽住她,垂下头去,下颚轻轻蹭着她柔软馨香的颊侧,蹭得她微微发痒,想要躲开他,他不给她躲,手指按住她颊侧。
他莫名珍惜眼前一刻。
“接下来我要说句很俗气的话了。”他自嘲般笑笑。
“是什么话?”
“我要你懂得我,——是这句。”
这句话原是《倾城之恋》裏范柳原说的,这时被他说出来,也是半真半假,半开玩笑半认真。
“那真是俗气。”她开玩笑似地轻嗔他,心裏却有莫名的满足。人只会期待自己在意的人懂得,他说她要她懂。
他们就这么静静地拥抱了好一会,站在一地如水的月光裏,他们也如这清晖的月亮,有了一个纯爱的拥抱,只是单纯地抱着,交换体温和心跳,不带丝毫情.欲。
眼看时间不早,沈宗庭才放开搂住她的手臂。
她有些贪恋此刻不一样的氛围,将脸颊贴在他胸膛,轻轻蹭着,不愿离开。
“再磨蹭,我今晚就把你留下来。”他慢条斯理地说。
“哪种留?”
“还有哪种?睡荤觉的那种,要不要?”他忽然换上一本正经的神色,就好像他要真这么做似的。
她脸颊很快飞出两片红晕,待对上他眼底的调笑,又很快反应过来他在戏弄她。
她瞪着他,用手掐他手臂上的肉,飞也似地把脚滑进拖鞋裏吧嗒吧嗒走掉了。
“晚安。”在她身后,沈宗庭还很有闲心地给她道晚安。
直到洗完澡,孟佳期才得以细细打量她在这栋豪宅裏的房间。房间的布置她很喜欢,墻上贴着马蹄莲图案的墻纸,墨绿色的花布窗帘从天花板直垂到胡桃木地板上,长着弯角的木质床围着白色的透明纱幔,显得结实而温暖。
房间的装饰很有覆古感,但与卧室相连的浴室,一切器具都非常现代化,用起来很舒服。
她洗完澡坐在床边用浴巾擦头发,心裏陡然冒出一个念头:
她应当是沈宗庭带回来的第一个异性吧?就像城堡裏的管家可以对女主说的那句:孟小姐,您是少爷第一个带回来的女人。
想到这儿,她不禁哑然失笑。
这一觉睡得香甜。
第二天她起床时,沈宗庭早就起了。
她踩着羊羔毛小皮鞋走下去,看见沈宗庭正懒懒倚靠在衣橱前,头发在额前垂下一绺,很有几分随性。
“醒得正好,过来看看,喜欢什么风格的,让人再多送点儿。”
她知道沈宗庭在物质上向来豪横,但并不知他豪横到这种程度。
沈宗庭说着,朝身后随意地挥了挥手。
八个身穿制服,化着职业妆容的sa,将四个衣架抬了进来。这四个衣架,分门别类地挂着春秋装、夏装和冬装,既有打底的衬衫和羊毛衫,也有单穿的连衣裙,搭配着穿的铅笔裙和半身裙,品牌都是chanel、prada起步。
衣架之后,是鞋架。方扣鞋,晚宴鞋,红底萝卜丁高跟鞋、芭蕾舞鞋款式的平底鞋,水晶的,钻面的,漆皮的...
鞋架背后,是包包,所有的宝宝都是hermes家的,brikin、kelly、constance和lindy系列,一只只装在橙红色的纸盒裏。
它们看上去崭新、高级而闪闪发光,像是等待她去拆开的礼物。
孟佳期深深吸一口气。因为专业的缘故,这些奢侈品牌子她都牢牢记得,但她要攒好久的钱,蹲好久outlets才能买到的这些奢侈品牌线中打折的一件。
而如今,这些牌子的衣品、鞋品,当季的、最新的、最高檔的系列,就这么在她眼前铺展,像菜市场上铺陈的大白菜。
待sa和仆欧们齐齐将它们腾进空置的衣橱裏后,沈宗庭挥挥手让她们退下。
这时,二楼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孟佳期用手指粗粗拢着柔软蓬松的长发,刚睡醒,她脸上还带着红晕,星眼微饧,很有几分女儿家的娇态。
“喜欢吗?”沈宗庭两步走到她身旁,目光从衣橱柜门上扫过,看她的裙子和他的衬衫隔着一扇橱门挨在一起,心底泛起难得的满足感。
喜欢吗?
这个问题太覆杂了。第一感受自然是惊喜。就好像缺糖吃的小孩忽然得到了世界上最好吃的糖果。可是,她又不再是那种单纯的小孩年纪,潜意识如海底鱼群从她脑海中划过,她下意识地有别的顾虑。
例如,他给她这么好的东西,她能不能还得起?
她抬眸,对上他的目光。
沈宗庭眼睛裏是含着笑的。
拱形玻璃窗外,有鸟儿站在那株雄浑苍劲的罗汉松上叽叽喳喳地啾鸣,似乎也将清晨的第一缕鲜活带进这庭院豪宅之中。山林间湿润的凉气透过纱窗渗进来,轻拂白纱窗帘。
此情此景太美,她不大忍心扫兴,轻声。
“喜欢的。”
她竭力抛却那些顾虑,微笑着想,怎么能不喜欢呢。
他们下楼,在路易十六时期的瓷器中央桌上用了港式早茶,孟佳期尤其喜欢早茶裏的枣泥甘露甫和马拉糕,吃了好几块。
在他们用早餐期间,礼叔已开始一天的布置。他将昨天放在茶几上的山茶花换成了更新鲜的一枝,再将茶几上旧了的糖果换掉。
沈宗庭比孟佳期更早用完早餐,往餐椅上悠闲一靠,看礼叔把酥心糖换成巧克力,忽然想起什么,对礼叔道:“茶几不要放巧克力了,放夹心软糖吧。”
“为何?”客厅裏,带着玳瑁框眼镜,打着黑领结、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礼叔直起腰。哪怕近花甲的年纪,礼叔身板依旧笔挺。
礼叔面上不动声色,心底却觉得奇怪。沈宗庭向来不会关心这些事的——他才不管茶几上是酥心糖还是巧克力呢。
沈宗庭把眼神投向孟佳期,目光裏有缱绻的温柔。
“她不喜欢吃巧克力。”
礼叔默不作声地点头。心中有一角却掀起风浪。在他看来,沈宗庭愿意为孟小姐改变生活习性,这就很不寻常。
这时,孟佳期刚好将一只虾饺吃完,她用方巾擦了擦嘴,疑惑地扯了扯沈宗庭的袖子。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不喜欢吃巧克力了?”
沈宗庭瞅她。
“你说过,年前在机场,你低血糖的时候。”
他这么一说,她便想起来了。
“才没有不喜欢,只是不喜欢你餵的。”她瞥他一眼,说起那时,声音还是有些气闷闷的。
“那时生我的气?”沈宗庭明知故问。
“当然。特别特别生气。你那时候好讨厌,你说把我当成小朋友,却还对我纠缠不休。”她说起来现在还来气,轻轻在他胳膊上拍了一下。
气归气,但气裏又有丝丝的甜。她没想到,当时她在车上随口无心的一句赌气话,都能被沈宗庭牢牢记住。
到底是他记性太好,还是他足够在意?
说到这儿,她眼波流转,纤手扶住他肩膀,将圆润的唇珠送到男人耳边,轻声。
“你对小朋友追着不放——怎么,你有特殊癖好?”
这话说出来像调情,很哑又很柔和的声调,尾音上扬。好似在平静的心湖裏荡起柔波。
沈宗庭轻轻笑了,蓦地嗓音低哑。“是,我有特殊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