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
正式的男朋友?
沈宗庭的语气不容置喙,
依旧是低哑如揉皱羊皮纸的嗓音,烫得她耳心一颤。他的手还扣着她的手背,有一下没一下地刮擦着她细嫩的肌肤。中指指根的男戒在灯下泛着银色的冷光。
一瞬间,
孟佳期有些恍惚。当初她出于冲动给他套上的戒指,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被他戴了三年,
日日夜夜,
不曾有一刻摘下?
细想来,
他身上,关于她的痕迹实在太多。因为她觉得他穿大衣好看,
只要场合合适,他便穿她喜欢看的。还有她在他大鱼际肌处留下的疤痕,早已和他的血肉生长在一起。
还有这枚结婚戒指,
像他自己画地为牢。
“沈宗庭,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你为什么就执着于我一个呢。”
她手指扣上去,轻轻转动他的戒圈。三年了,
在岁月的打磨下戒指早已不覆之前的光亮,
细小磨损的痕迹刻在表面。
“...这个问题,我也想问自己。”
沈宗庭唇角一勾,
散漫的笑容裏带上几分苦涩的意味。在爱之一事上,
从来身不由己。不是没想过放下、忘却,可那犹如剜去心头肉,
犹如抽去全身骨。
都说上帝创造亚当和夏娃,亚当用地上尘所造,
夏娃用亚当的肋骨所造。可是,
期期却绝不仅是他遗失的肋骨,她是他遗失的血肉,
他的全部。
好像下半生存在的意义,就是她。
“所以,不要再抗拒我,好吗?”沈宗庭低哑的嗓音裏带上几分恳求。
半晌,她极低地“嗯”了一声,沈宗庭捕捉到这一声,倏尔低眉,英俊深邃的眉宇间洋溢着喜悦。
他这眼下,和在酒会上那身高冷淡漠、矜贵禁欲的皮囊相差太远。他在她这儿就是原形毕露的,荤素不忌,是个强大脆弱又偏执的疯子。
疯子,疯子,可是她也喜欢啊。
这时酒退得差不多了,孟佳期从床上半坐起来,纤细手掌拢着长发,低头才发现方才躺在床上那会把裙子拖拽得厉害,胸前已是盈软半露,水钻绸缎下,盈软间半露的锋利沟壑令人目光流连。
她脸上泛起热意,不知道何时裙子滑脱成这样。沈宗庭此刻就在她身前,想来这般光景都被他看到了...
莫名有些羞涩,她转过身,背对着他,将头发从背后捋向两侧,手指揪住胸前布料,往上提了提。
她不知道这般动作,却把自己背部暴露在男人视线下。白皙纤薄的美背,蝴蝶骨耸立,真如两只展翅欲飞的蝴蝶,脊节绷在薄薄的肌肤下,隐隐可见形状。背薄腰纤,着实美丽。
沈宗庭呼吸顿了一瞬。
理好裙口,她从床上站起来,抖了抖裙摆,抬眸去望床对面挂着的石英挂钟。
挂钟上时针指向11。
“不早了,我回去了。”她嗓音裏带上几分沙哑。视线裏,沈宗庭垂眸望了一眼床,唇线绷直。
“好,我送你。”良久,他哑声。
男人修长挺拔的身躯弯下,拿起扶手椅上的西装外套,走到她身前,粗粝的指尖捏住西装两肩处,展开,裹住她柔软娇躯。
西装松松地落下,搭在她肩膀,被他宽大的西装一裹,她显得越发地玲珑,很有几分体型差的意味。
沈宗庭的手迟疑地向上,捧住她柔软细嫩的脸,抬起她下巴,逼迫她视线凝着他。
她眼睫一颤,看向他。
时隔三年,这是她第一次放下顾虑,清楚明晰地面对内心深处的渴望,也认真地去看沈宗庭。
清透的灯光下,男人骨相矜贵,挺鼻薄唇。因着工作的缘故,孟佳期这些年接触了不少顶级的男星、男模特,但从没一个人,能有沈宗庭这样顶级的皮囊,每一寸好像都长在她心坎上。
他是最最顶级的性吸引。
如今。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阅历的痕迹,他唇角有了无情的命令人的意味,相较于三年前的痞浪不羁,如今更为沈稳和精华内蕴。
狭长、幽深的双眸中,情感的风暴却从未退去,每一次对视,都将她深深席卷。
男人粗粝指尖抚过她饱满唇珠,哑声。
“吻一下?”
她顺从地闭上眼,眼睫颤动如蝶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