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格鲁德没有食言,正午前就将行囊准备妥当。
前往矮人王国的人员选拔也毫无大意地进行。
以他的儿子利格鲁为首,共有五组成员。再来就是我跟兰加。
话说回来,不让利格鲁当队长没关系吗?
我有点担心,但他们似乎都能接受。
利格鲁德好像也跟着返老还童,整个人干劲十足,看样子是我多虑了。
接过行李后,兰加喜孜孜地让我骑到背上。
弹~~!我的身体陷到兰加的毛皮堆裏。比想像中更毛绒绒,骑起来好舒服。
为了不让自己摔下去,我用周围的毛固定身体。这时就要请出“黏丝”。当骑士没手脚真的很不方便,只好用能力解决。有机会就该善加利用。
我一直暗中练习操纵蜘蛛丝的技巧。
用丝砍断敌人!这也是一种浪漫吧?虽然不知道学成的机率有多少,但我有的是时间,慢慢练习吧。
行李装了钱跟食物。
食物可以吃三天。如果花的天数更多,就自给自足搞定。
其实可以多带些不会变质的东西啦,但我们想让行囊尽量轻简。
是说只要吃进肚子裏,想带多少就带多少……不过,人总是需要一点磨练。
因为我不用吃饭,才能这么理智吧。
财产有银币七枚、铜钱二十四枚。
这金额实在不多。
我一开始就不抱期待,钱少也没什么大不了。之后的事过去再想吧。
据说以哥布林的速度步行去矮人王国,要两个月才能到。
森杯裏有条大河叫艾梅多河。
到达这裏后,就准备进入山区。
山脉之中有我们要去的矮人王国。
东方有个帝国,朱拉大森林周边亦有好几个国家坐落。
柯奈特大山脉横贯将它们阻隔开来。
因此,贸易路线分成三条。
其一贯穿朱拉大森林。
另一条是穿越大山脉的险恶山道。
最后是海路。
一般而言,贯穿朱拉大森林的贸易路线最短、最安全,却鲜少有人使用,原因不明。大家几乎都选择横越大山脉的险恶山道走。
海路则有成本问题,再加上海中栖息了巨大魔物,所以成了最乏人问津的路线。
除了这三条路线,也可以选择通过矮人王国,但必须缴交过路费。此外,若是运送商品,到时候还得付关税,还得接受货物盘查。为了防止危险物品通关,这个动作不能少。对小规模团体来说没什么大碍,商队通关时则会花上大把时间和金钱,因此他们都对这条路敬谢不敏。
走这条路肯定安全,但要走可得先算算损益比。
这次我们并没有要去东方帝国。
帝国就在东面森林外,但我们要北上,直指柯奈特大山脉。
没必要登顶。矮人王国在艾梅特河上游,坐落于柯奈特山麓。
那个都市非常美丽,直接运用山脉的大自然洞窟造景。
这就是矮人王国。
我们按预定计画沿艾梅特河走,一路北上。
大伙儿沿着河川移动,不至于迷失方向。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在脑裏展开地图。
向导是曾经去矮人王国出使的家伙,名字叫哥布达,由他包办。
他带头走在我前面。
话说,进化成黑狼(=岚牙狼族)的牙狼们脚程好快!而且看上去一点都不累。
我们持续前进三小时,途中不曾停下来休息。这就算了,他们还用接近时速八十公裏的速度狂奔。
路上过过凹凹凸凸的岩原,牙狼不当一回事。还註意跑法,避免将乘客震得晕头转向!
该恁么说,总之搭起来很轻松就对了。
照这个步调行进,或许一星期内就能到达。
其实不赶路也没差。
我是想尽快搞定衣服跟住处啦,不过急也没用。
“各位~不要太勉强喔!”
我开口建议。
奇怪的是,速度居然不减反增。
这三小时来,我享受着比机车还快的速度感,不忘欣赏晃眼即逝的沿途风景,可是现在开始觉得无聊了。
正常情况下,高速奔跑时很难对话,但我吃过牙狼首领,学会“思念网”。跟大家畅快聊天,为旅行增添乐趣或许是件好事。
打定主意后,我立刻用“思念网”串联队友。
好啦,该从哪儿开始聊起……
“利格鲁。有件事想请教一下,是谁帮你哥取名的?”
“是!您用不着对我拘礼!哥哥的名字啊,听说来自路过的魔族男。”
“哦。魔族有来哥布林村啊?”
“是,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年纪还小时,他曾经在村裏住过几天,认为哥哥天资过人,就替他取名。”
“是喔。听起来你哥满棒的嘛。”
“是!他是我引以为豪的哥哥。那个魔族叫喀尔谬德大人,他也希望有朝一日能将哥哥纳为己用!这是他亲口说的。”
“你哥哥当时没被带走吗?”
“是。那时哥哥还很年轻,魔族说过几年后哥哥会变得更强,之后会再来,便离开了。”
“原来是这样。等他下次过来,看到你的模样焕然一新肯定会吓到!”
“是啊。不过,我现在已经追随利姆路大人了。就算加入魔王军是种光荣,我也不会跟喀尔谬德大人走————”
“魔王军?还真的有啊。是说又不确定他会邀你,你很有自信呢。”
“是。不是我有自信,而是我确定他会邀我。哥哥当上命名魔物时也曾经进化过,但他的进化没我们这次强。进化的层次明显不同。我还以为这辈子没机会听到『世界之声』,真的好感动!”
一旁的滚刀哥布林们听到这句话,纷纷不约而同点头,就像在说:“没错没错!”
是这样喔?
取名就会进化。难道说,进化程度取决于取名者吗……
下次若有机会比较,再来做个实验吧。
还有魔王军。居然如我所料,这个世界真的有耶!
魔王会攻过来吗?到时该帮哪边?
算了,等攻过来再想。
幸好似乎也有“勇者”存在,魔王的对手一定是勇者,这是常识。
虽说历经三百年,勇者不一定还活着……但就算死了八成也会跑去投胎什么的,正神采奕奕地在练等吧。
总之呢,这件事姑且先记着。
接下来是下个话题。
“兰加啊,我不是你的杀父仇人吗?你难道不介意?”
我朝很黏我的黑狼提出疑问。
“老实说,我想过这件事。可是,魔物相争本来就有输有赢。不管战事如何,赢的人就是老大,输了将一无所有。再说……头目还赦免我们,甚至赐予真名!感谢都来不及了,怎么会恨您呢!”
“唔嗯……假如你之后想报仇,我随时奉陪。”
“呵呵呵。进化后,我看得更透彻了。之前作战时,若您拿出真本事,我们早就死于非命。这样一来,根本没机会经历梦寐以求的进化,将会直接惨死沙场。我族将为头目您一人尽忠!”
说这什么话……
的确,若我拟态成黑蛇,或许能杀光他们,但我并不打算做这么危险的赌註。这家伙太抬举我了。
也罢,他的误会对我来说只有好处没坏处……
“居然看出这点?你确实成长不少呢!”
“哈哈!谢头目拾爱!”
我随便找些话搪塞,算是肯定他的说词。
毕竟他的父亲死在我手裏,说不恨是骗人的吧。
若兰加有朝一日来找我报仇,我也要爽快应战。
我也不能大意。在那天到来前,看来必须让自己变得更强。
毕竟现在的他看起来已经跟黑蛇同等……
就这样,我们边聊边跑。
旅途顺利得远远超乎预期。
“这样赶会不会太急啊?”
“没问题!或许是进化的关系,我们没那么容易累了!”
“请您别担心我们。虽然不像头目那样不睡也没问题,但现在只要小睡片刻就行了!也不用吃那么多餐,几天不吃不喝都行!”
利格鲁说完,兰加也跟着附和。
看看其他几人,大家全都精神抖擞,干劲十足。
这样看来,我什么都没做,看起来却是最懒洋洋的一个。
我们有大半天都在奔跑……这些家伙真的变强了。
第二天晚上,大家在睡前用餐之时。
我找哥布达咨询现在要去的矮人国。
“是、是的————!那、那个,他们的正式名称是军事大国德瓦岗。人称现任矮人王为英雄王————”
被我一问,哥布达显得紧张,一方面又欣喜不已的样子。
那慌张应答的模样甚至让人怀疑“这样不会咬到舌头吗?”。
根据哥布达所说,现任国王盖札,德瓦岗是初代数来第三代。跟他年轻时的祖父一样威严慑人,是个伟大的英雄,以公平公正的手法治理国家,贤王之名因而远播。
简直就是活生生出现在现代的英雄。
自矮人王国的初代英雄王格兰·德瓦岗建国后,这个国家已屹立千年,现任国王继承格兰的遗志,保留历史与文化、技术,引领其发展。
这位贤王所治理的士地就是军事大国德瓦岗。哎呀,由长寿的英雄王统治,肯定是很棒的国家吧。
我开始期待了,进一步追问到那国家还需多少时间。
“再问一个问题,哥布达。大概还要花多少时间才到得了啊?”
“我想应该明天就到了!山已经离我们很近!”
原来如此,经他这么一说,山确实就在不远处。
昨天连个影子都看不到,移动速度好惊人。
“话说,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你之前去矮人王国干嘛?商人每隔一阵子就会到村子裏来吧?”
之前我跟利格鲁德聊哥布林王国时,他曾提到旅行商人狗头人族的事。
有商人还特地花两个月去矮人王国挺奇怪的。
“是!因为我们有魔法兵器跟防具,矮人族愿意高价收购。虽这么说,但他们是用道具支付……后来有替我们找行商代运,算帮了大忙!另外就是,我们那区的魔物都不会使用魔法装备,所以……”
原来是这样。
也就是说,他们有时会将冒险者的装备拿去卖掉吗?怪不得自用装备都破破烂烂。
狗头人族分不清物品的好坏,所以他们才特地跑去识货的矮人王国兜售吧。照理说哥布林们只有办法对付在森林裏迷路的初生之犊。真没想到他们会有那种好东西……
“理由不只这些。矮人族的作品从装备起算,样样都是上等货。东西好到连人类都点头称是。大家去矮人王国都是为了这些,人类、亚人、有智慧的魔物齐聚一堂,不论身分高低。这是矮人王国的传统,该地还以王的名义禁止大家在国内纷争。”
哥布达讲得支支吾吾,利格鲁顺着他的话补充。
也就是说卖装备是其次,补充必需品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矮人王国保持中立,就算是魔物也不会受到歧视、能顺利买到东西,这点满吸引人的。
“能实现这些,全拜军事大国德瓦岗的强大军力所赐。听狗头人族的商人说,这一千年来,矮人军从没吃过败仗……”
矮人王国有重装步兵当铜墻铁壁,后方是火力强大的魔法兵团。对手还来不及突破步兵防卫墻就先被魔法攻击打趴。
之所以会有这么强大的实力……全都归功于高端技术催生的装备。
那些武具以最先进的技术制作,人类的作品根本比不上。肯定没人想惹这种军事强国。
理所当然地,人们不跟矮人族作对,而是选择缔结友好关系。因此,就算在他们的国土上遇到魔物,多数人也不至于笨到当场引发争端。
就算对方是魔物,他们也一视同仁地售予道具,或许矮人族意外亲切也说不定。相处得当可能有机会当朋友。
不对,应该说一定要好好相处,非跟他们变成朋友不可。
那裏是人类与魔物共存的都市。
矮人王国在这个世界上应该算特例吧。
战争用品满街卖,同时享有和平.军火商的据点居然是世外桃源,从某个角度来看……或许满讽刺的。
这就是我在旅程中听说的军事大国德瓦岗全貌。
时光飞逝,我们已经出来旅行三天。
延伸于柯奈特大山脉山麓的一大片牧草地。
由山脉巨窟改建而来的美丽都市。
这是大自然创造的天然要塞。
军事大国德瓦岗。
我们终于来到矮人王国。
门前有一排队伍。
大门嵌在天然的巨型洞窟上。
这道门只有在军队出入时敞开,听说每个月只开一次。
很可惜,今天没开。
大门下方设有小小的进出专用口,平常只开这裏。
大门左右两侧都有小门,但右侧没人排。有可能是达官贵人专用道,所以才空荡荡的。左边倒是排了一条人龙,有些人无条件通关,有些则被带到别的地方接受盘查,状况不尽相同。
至于这个左侧小门,戒备森严度之高不辱军事大国之名。
是在昭告世人“我们军事大国并非浪得虚名”吧。
进到裏头应该就能自由些……是说队伍排好长啊。
旅行三天是小事,在这裏等通关反而有种更花时间的感觉。
“不愧是矮人王的势力范围,门好气派啊。”
“快看,看那个士兵身上穿的防具。我们工作十年也买不起……”
“这当然啊。连东方帝国都避免跟他们正面对立。看那个装备就知道为什么。”
“这还用说。敢跟矮人为敌,包准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每个国家都不希望遭受可怕报覆,被人灭国啊!”
我排在左门人龙裏,观察四周动静,这串对话跟着传进耳裏。
难道这个世界的矮人跟想像中不一样,不是性格温和的民族?听起来意外火爆。
这个国家是自由贸易都市,还是各族的交易中枢。因此,他们才会变成绝对中立都市。矮人英雄王不容许这个都市发生械斗,在冒险者间似乎是众所皆知的资讯。
武力是维护和平不可或缺的要素,原来这概念拿到异世界也通用。
正当我沈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餵餵餵!有魔物出现在这儿耶!还没进到裏面,在这裏杀没关系吧?”
“欸,排什么队啊。你们几个很嚣张喔。不想死就让位!还有,把家当留下。乖乖照做的话,这次就放你们一马!”
诸如此类,某几人开始说些莫名其炒的话……更正,听起来摆明在威胁我们。
现在排队的只有我跟哥布达两只。这是因为,带着一群只绕腰布的家伙在不好的方面上太显眼了。所以我就说“我跟带路的哥布达去就行了!”,事情拍板定案。
利格鲁也想跟来,但我拒绝了他。
他们正在森林入口野营,静待我们归来。
所以现在只剩我们两个,看在人们眼裏似乎很好欺负?
我们被懒得排队的冒险双人组盯上。
“餵餵餵,哥布达,你听到没?”
“是,都听到了……”
“之前来这儿办事的时候你也被纠缠过?”
“当然!我在这裏被人欺负,幸亏狗头人族商人救我!若是他们没救我,我搞不好都没命了!”
“……原来被纠缠过啊,所以你任他们宰割?”
“弱小的魔物只能认命……”
哥布达似乎被找过麻烦。不仅如此,他还很认命。
希望他早说呢。
哥布达那双眼似乎看穿我的心思,头垂得低低的。
他好不容易才学会用平常心跟我对谈,这突如其来的插曲又把他逼回原点了?
我有点担心。
“餵!不过是群垃圾魔物,居然不把本大爷看在眼裏!”
“我说,会讲话的史莱姆好像很少见喔?要不要抓去当展览品?”
双人组你一言我一语,继续讲些烦人话。
印象中我好像被人称过菩萨心肠啦,又好像没有,总之现在的我怒了。
“哥布达……你还记得我之前提过哪些规矩吧?”
“是!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