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岭在自已身上惊慌地摸了半晌,随即两眼一黑,在甲板上瘫成了一团烂泥。
男人将白甲随手扔进了海裏,像触了臟东西那样拍了拍手,嘀咕了句“可惜了好东西”,随即笑意灿烂地看向未央道:“师兄,事办完了,我们走吧。”
未央顿了顿,脸色更加覆杂,应声道:“嗯。”
这人虽然闯岛,但并未生事,甚至还帮子桐派反将了蔚岭一记,褚琅见此,便没多说什么。
众人目送了他俩离开,褚琅的老海龟成了精,只见它慢悠悠地爬到蔚岭的船上,叼起再无金刚障护体的蔚岭朝空中抛去,然后用嘴接住,再抛,再接,玩得不亦乐乎。
陈无宁走到褚琅跟前,说道:“褚掌门,晚辈能否求你一件事。”
褚琅看他一眼,冷冷道:“放心,就算子桐派落魄至此,也不会为难一个无辜小姑娘。”
他目光一冽,接着恨声道:“至于这个姓蔚的,无论你说什么,今日必死!”
褚掌门说完这句,走到庄渺的尸体旁边坐下,阖上了眼。
陈无宁试探道:“掌门,我把庄笙叫回来吧?”
褚琅一言不发,陈无宁以为默许了,正打算御剑追赶庄笙一行,只听褚琅闭眼道:“回来做什么,是看他已经死了的爹,还是他能替门派收拾残局?”
陈无宁本想说自己愿留下来,一起想想办法,话还没能出口,褚琅摆摆手道:“算我求你了。你们都走,快走吧,一个也不要回来了。”
陈无宁有些不甘心,还想说点儿什么,褚琅厉声打断道:“好话不听,非要我不客气吗!都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梦岛不欢迎你们。”
陈无宁一楞。
褚琅的身体转向一旁,示意再无话可说。
汐城海岸边,船商们忙得热火朝天,只见一个个光膀赤脚的汉子引着一群外地打扮的游客登上自家的船,有钱人租豪华游船,没钱的租小破渔船,安排妥当后,纷纷朝深海行去。
追猫到此的师兄弟二人忍不住驻足观看,未央随手拦了个小伙,问道:“小哥,今日是有什么集会么?”
小哥上下打量他们一番,见是外地人装扮,油滑地道:“哪有什么集会,要说节日,最近倒有一个,过几天就是七夕了,牛郎织女鹊桥相会嘛。”
未央:“既没节日,为何城裏这样热闹?”
小哥“呃”了一声:“我们这地儿,平时游客就很多,从各地来的都有,不奇怪不奇怪。嘿嘿,公子要不要租条船出海啊。”
未央:“看时辰,马上就要天黑了,出海做什么?”
几句话就让小哥认定了此人是个懂得不多的冤大头,语气变得更加油滑:“公子这就不懂了,海上夜景美过天庭,知道不知道?我们海边城镇,白天看日出日落,夜晚就看星空。那满天的星星挂下来,啧啧,只要公子看过一眼,保管一辈子都忘不了!”
未央还待继续问,一旁的师弟生硬插话道:“我们不租船。”
小哥飞快变了嘴脸:“不租船还问那么多?当我闲的吗?哼!”
他将汗巾往肩头一搭,骂着晦气走了。
未央颇有些不满道:“急什么,我还没问完。”
师弟笑瞇瞇地道:“有什么,问小霜不就好了。”
未央点点头:“也是,堂堂青丘派掌门,懂得自然多。”
原来,今日误闯梦岛的男人,蔚岭口中的岭主,就是当今五大仙门之首的青丘派掌门人,洛霜。
青丘派位于南方某条山脉中,几座大山围合在一起,形成一圈沟谷腹地。由于山脉的温度与水汽变化,每当清晨和傍晚,谷裏会形成终年不散的雾气。只有正午阳光直射的那一两个时辰,雾气才会散开,谷裏的河道和万物显现出来,因此这方谷地被称作晴和岭,乃是青丘派所在之地。
掌门洛霜一向低调,他常年不出谷,因此大多仙门修士只听得其名号,但都不认识他本尊。
洛霜有很多怪僻,比如喜欢养宠物,小到未开化的鸡鸭鹅鱼,大到麒麟蛟龙这类灵宠,一概不拒,宠物就是他的命。
未央与他自幼相识,自然知晓他的喜好,因此今天他追着灵宠到了东海上,别看他面似悠闲,装了好一手大尾巴狼,心裏不知怎么着急,未央只好陪着一起去找。
听见师兄这么说,洛霜一下没了笑容:“师兄,你还在怪我?”
未央不说话。
洛霜:“几百年了,师兄宁愿一个人在外游历,也不肯回门派,一定还在生我的气,我就这般不可原谅么?”
这几百年来,未央一直刻意封闭了回忆,经他一提,许多事又涌上心头,说道:“不回去,不是因为生气。”
洛霜:“那是为何?”
未央坦诚道:“因为一直看不明白你。”
洛霜不再说话了。
未央嘆息一声,过久的回忆只要不想,便自以为都忘了,而一旦撕开个口子,便像揭开那块蒙着的灰尘布,露出裏面鲜活的点滴来,历久弥新。
夕阳快落了,天边飞满淡彩云霞,未央遥望着海潮起落,像是打开了经年的话匣,忍不住忆道:“小霜,我俩自小就认识,那时我九岁,你刚满五岁。记得当时我饿了好些天,好不容易从一户人家讨了个馒头,塞得太急噎住了,喉咙又太干,咳都咳不出来。”
他似是浅浅笑了笑,继续说道:“噎得快咽气时,你从巷子的拐角处冒了出来。”
洛霜从未央的脸上移开目光,投向遥远天际:“我是闻到了白面香才过去的。”
未央笑道:“是啊,你就站在那裏,看我咳得上气不接下气。”
洛霜辩驳道:“我才到那个镇,脚都走烂了,人生地不熟,当时根本不敢靠近你。而且我也饿了很多天,见你手上捧着半个白胖馒头,嘴馋得紧,都流口水了。”
未央:“可你还是过来了,还把小葫芦裏装的水给了我,不然我就要当场被噎死,哪有后头的这些年好活。”
洛霜道:“师兄不也把剩下的那半个馒头给我吃了么?再不进食,我也会饿死的。”
未央轻声道:“你可以再等一会儿,等我死了,拿走我手上的馒头就成。”
说完这句,未央将目光收了回来,仔细打量起眼前阔别数年的师弟。
他仍旧有些清瘦,因着小时候风吹日晒,肤色不算白,哪怕养了数百年也没完全恢覆过来。他的头发用一根布条随意绑着,衣着也低调得很,不知道的,哪裏认得出这是青丘派的掌门人,当今修真界的至尊。
洛霜在未央的註视下调皮一笑:“两个小乞丐,靠一个馒头,还有一壶水,活下来的小乞丐。”
未央微有动容:“一个大乞丐,带着一个小乞丐,挨家挨户讨饭吃。富人那处不敢去,去了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能讨到饭的地方往往都是穷人家,别人都快烦死我俩了,再有善心的户主也经不起养两个小孩,到后来,我俩不得不啃树皮,挖草根过活。”
洛霜接话道:“饿到前心贴后背的时候,我还偷过一只鸡,因为这只鸡,到死都得背个小偷的罪名。”
未央拍拍他的肩膀:“不怪你,我也吃了,分赃同罪。”
穷困潦倒,饥寒交迫,几乎到了生命垂危之际,为了活命偷只鸡吃,在未央看来纵然有错,但算不上诛心大罪,并不值得他记这么多年。
但洛霜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爱憎分明,想法极致,有恩必偿,有仇必报。虽然洛霜的偿恩似乎只应在了自己一个人身上,但是仇,就算一千一万桩,他也是必报的,而且是千百倍的报。
可这样就不算是一个好人了吗,凭什么每个人都喜欢用自已的认知去强扭他人的认知?
几百年来,未央一直试图说服自己,他的小师弟从前活得太艰难,因此他缺少一些广义的宽容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是他唯一的亲人,更应该理解他。
但未央只要纠结起这个问题,无数双痛苦的眼睛便会浮现在他的面前。
洛霜的模样被一分为二,一半是机灵可爱的小跟班,一半是杀人不眨眼的洛掌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