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羽钦望着他的脸轻声问:“为什么?”
念筝不再回答他了,只难受地皱着眉头。
如果狗仔再坚持坚持,多蹲几天,就能拍到罗羽钦带烂醉的男人回家,还是用抱的。
回家路上念筝已经醉得没意识,罗羽钦干脆把他带回玫瑰园。
“唔……”念筝在他怀里哼,“难受……”
“就你那个喝法,能不难受么?”罗羽钦气得话都变多了,“你逞什么能,还和他们喝交杯酒,挺熟练啊,没少喝吧?”
他把念筝丢进浴缸,用花洒冲了一会儿摔给他,“自己洗吧。”
等他找了两件念筝能穿的衣服回来,一推门,热的水汽扑面而来,浴缸里窝着个赤条条的人,衣襟大敞着,露出清瘦的腰腹。下边没了裤子,一条长腿搭在浴缸沿上,一条曲着,其余隐在ru白水汽里看不分明。
喝醉的人是真难受,把衣服全解开也得不到缓解。热水还源源不断地从花洒冒出,一层一层漫上念筝的身体。酒精从里面煎熬着他的胃、脏器、四肢百骸,浴室中的高温蒸腾着他的皮肤,yin?jing在内外冲击下翘起,浸在水里只露出半截。
罗羽钦不喜欢男人,最起码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没有过。上学的时候也和同学们一块儿洗过澡堂,男人luo?ti有什么好看的,都有的玩意儿,可没见过像现在这样的。
明显就是男人的身体,肌肉虽薄,蕴含力量,修长的腿也是结实的,却让人觉得se?qing。罗羽钦肯定是酒精作祟,走得更近,目光扫过在水中起伏的身躯,最后落在男人两腿之间。
从来没一口气喝过这么多酒,念筝找不到自己的大脑,躺着不像是躺着,明明人没动,脑海中却晃来晃去。从上到下,左左右右,晃得又快,晕得七荤八素。
刚才觉得热,这会儿又觉得冷,不知道身在何处,只觉得身下好硬,硌得他腰背肩腿没一处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