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洗澡怎么跟猫一样,这么不乐意在水里待着吗,第一次见你可泡了好久。
要是没有什么别的要求,那确实是弄完了,但姜秀脑子抽了啊,“先生要采耳吗?”
宁疏狂:“采耳是什么?”
姜秀鼓起腮帮子,要是可以就给自己两个大比斗,她这是去发廊洗头洗惯了,每次小姐姐问她要不要采耳她都说要,挠挠耳朵可舒服了。到了宁疏狂这也就习惯成自然,吐口而出了。
问都问了,姜秀生无可恋,“就是掏耳朵。魔君大人应该不用吧?”
宁疏狂:“可以。”
他凶残归凶残,面对没见过的人和事,跟个孩子一样抱有很大好奇心。而且他不怕别人害他,因为武力值够高,想害他还得掂量一下几斤几两。
姜秀只好去把长榻拉过来,宁疏狂披好外袍,走到榻前,“怎么做?”
“侧躺。”姜秀边指挥着边打开箱子,找可以采耳的工具,“孔雀毛、鸡毛,嗯可以,居然有挖耳勺……”
姜秀没什么采耳经验,不敢用复杂工具,只拿两根毛和挖耳勺就上阵了。
宁疏狂将湿漉漉的头发搭在扶手上,刚刚躺下,看见姜秀手里拿着三个不明物,“你要杀我?”
姜秀:“?”怎么杀,用孔雀毛挠你脚板试图痒死你吗?
宁疏狂一副“谅你也不敢”的神情,侧躺着。
姜秀站在扶手边,找不到合适的位置,“魔君大人,头抬一下。”
宁疏狂提起上半身,只见姜秀在他头靠的位置坐下了,然后把他按在腿上。
宁疏狂:“……”他躺不住了,“你在干什么?”
“采耳啊,不然我那样多麻烦。”姜秀就想着快点加完班回去睡觉,大老板不懂打工人的心酸,“别乱动。”
姜秀先用鸡毛,探入宁疏狂的耳朵。
宁疏狂的背一下子紧绷了,脚背也弓了起来。姜秀浑然不觉地用鸡毛轻刮,如她所料魔君是没有耳屎的,她也就意思意思。鸡毛刮完,用挖耳勺轻轻搔两下,掏出重型武器孔雀毛,从耳朵到脸颊轮番抚摸。
打完一套,收工。
期间姜秀偶然听到了咔咔的碎裂声,并没在意。这时才发现柱子出现十几道切口平整的裂痕,明显是宁疏狂用涎丝干的。
这时宁疏狂平静得有点颤抖的声音响起:“好了?”
姜秀把他的颤抖解读为怒到极点,“好、好了。”
她是不是太得意忘形了?还从来没有人敢给魔君采耳吧。
……那我就是第一个啦!姜秀乐观地想。
姜秀等着宁疏狂赶她回去,宁疏狂却没有起身,凉凉一笑,“既然如此,你就呆在这儿吧。”
姜秀:“?”什么意思?
宁疏狂眼睛一闭,就保持这样的姿势睡着了。
姜秀还没动,他就先封死她逃生的路,“你试试站起来。”
试试就逝逝。姜秀艰难地够到了长榻上仅有的三个靠垫,放在腰后面。就当坐飞机了,还是国外航班。咸鱼为她又一次苟住而自豪,过一会儿她的眼皮被睡虫黏住了,全然没注意到一双赤色眼眸展开。
姜秀隐约觉得梦里有人在观察她,她试着去看。于是这光怪陆离化成了许多场景:门后一个小男孩观察父亲从海外带回来的奇珍异兽;橱窗外为新进玩偶驻足的小男孩;蹲在鱼缸面前好奇端量的小男孩……她有时是那只笼子里的鸟,有时是不会动的玩偶,有时是畅游的鱼,有时是夜幕上的星星,目光穿过重重云端,她看到了一双专注的眼睛,那么干净,像玻璃一样,直直地看进它心里去。那一刻,这颗星星想坠落了,落在他心上。
姜秀睡醒了。她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躺在了长榻上。她好像做了一个很复杂的梦,当然梦都是复杂的。两秒过后,她没能及时做出留住那个梦的努力,怎么也想不起梦到了什么。
姜秀打了个哈欠,把扫地的魔奴叫过来,“兄弟,魔君大人去哪里了?”
魔奴依旧老实巴交得像头黄牛,“魔君大人出去了。”
走了?走了好啊!咸鱼从榻上弹起来,一脸振奋,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现在是她的欢乐时间了。
姜秀先去厨房找吃的,她已经有了一个周密的计划:以魔君的名义在附近城池招募厨艺好的魔奴。当然,宁疏狂是不知道这件事的。糊涂妖肯定会知道,不过姜秀觉得自己能说服它。
去书库找糊涂妖的路上姜秀看到了一车又一车不知什么东西从魔船上卸下来,而且魔奴运送的路和她一样。她不禁有个糟糕的猜想:这不会就是人间记载了怎么烹饪福星的书籍吧?
走到书库面前,姜秀看着魔奴拉开油布,露出一本本濒临散架的书。
真的是福星烹饪指南。
她腿软了,想逃离现场。只要我跑得够远,死神就追不上我。这时糊涂妖从书库里走出来,指挥魔奴把书搬进去,一眼看到了姜秀,“福星你来啦。”
姜秀转了一半的身,“是,我要走了。”
“你别走啊,你不想了解一下你的前尘往事吗?”
“不想。”那明明是我的一万种吃法。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这可是你们凡人说的。”糊涂妖让黑绒团子上去推她,“来吧,总要面对的。”
姜秀被黑绒团子抬进书库,它们把她放在一只凳子上。糊涂妖随手翻出一本来,“我还以为那个孩子变成修士之后就开启了修仙时代,没想到他虽然是第一个能吸收灵力的人,却没能突破筑基,活不到两百岁就死了。那之后他的心得没埋在地下,几万年后才被挖出来。那个得到他心得的人变成修士,建立了三界第一个修仙宗门。”
姜秀听得眼皮打架,她对这些不感兴趣,就跟上高数课似的。
“那些主张煮你的肯定是看到了这本,这上面记载,远古人类将福星放入大鼎中熬煮了三天三夜,那福星看着有点化了,但是用最坚韧的龙骨刀也只能割一小块下来。”糊涂妖比划了一下,大概指甲盖那么大,“他们其实只吃了这么一小点,就都死了。”
“龙骨?”姜秀回忆原著,她没见过龙这个字眼,“这个世界还有龙吗?”
“有啊,在云海之下。”糊涂妖一脸自豪,“三界就我们这里有龙了,世上最后一头龙。”
姜秀:“……”编剧你听得到我骂你吗?你听得到吗?
“据说龙的血是蓝色的,整个身体至少有一座城那么大。要是能亲眼见到一头活的就好了。”糊涂妖惋惜地说。
姜秀想了一下那个体型,“那它的骨头一定很长吧。”
“如果你是说脊骨,那确实,书上说和抹香鲸的脊骨一样长一样大。”糊涂妖说,“龙骨刀就是用它的一节脊骨制成的。”
我只是感慨了一句,我不想知道割我的刀是怎么做的。
糊涂妖兴致勃勃,它最喜欢讨论鲜有人知的知识了,就像个常年宅在书屋里不曾与人交流的老学究,“你上次从万有财府里拿到的鱼翅就是抹香鲸身上的,特别长特别大。现在已经很少能见到抹香鲸了,那还是万有财花大价钱买来的。据他所说,那头抹香鲸已经鲸落了,尸骨沉在云海深处。”
姜秀托着腮,她不问,她就配合地嗯两声。
糊涂妖看她这么敷衍,知道她喜欢吃喝躺平,故意提她感兴趣的,“据说龙的肉是云海所有生物里最紧致、最鲜美的,第一个吃龙肉的人说一片龙肉就能做一个美梦,但是吃太多就会做噩梦,也不知是真是假。”
姜秀果然来了精神,“那请问现在还有什么地方能吃到龙肉呢?”
“吃不到了,龙一旦死了,它浑身的肉会在三个时辰里快速腐烂,变得只剩下一副骨架。先不说有没有能杀龙的人,就算有,从云海深处到诛神宫,光是去就要两个时辰。除非你跟着一起去杀龙,现杀现吃。”
龙肉刺身吗?姜秀谢绝,“算了,我还是不想看到这么血腥的场面。再说了,那些魔族去杀龙也是为了取龙骨刀我吧?”
糊涂妖笑吟吟:“是呀。”
姜秀选择躺平,“有没有什么退而求其次的选项?比如口感和龙肉差不多的?”
“那就是抹香鲸了,口感比龙肉差了一点,吃了也不会做美梦噩梦。诛神都一些酒家会进,不过现在抹香鲸很少出没,眼下也不是捕鲸的好时节,不知道有没有,可以让魔奴去碰碰运气。”
说干就干,姜秀在吃饭这件事上的行动力永远是最强的。魔奴收到任务,拍拍胸口就走了。
再次回到书库,她看到了一口大锅。
宁疏狂站在糊涂妖面前,糊涂妖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发现姜秀来了,还兴高采烈地招呼她,“福星,煮你的大锅来了!”
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