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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穗戈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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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诸葛瑾云从最开始的依依不舍,到后来几乎是落荒而逃。

真是太直接了,直接的让诸葛瑾云忘记,自己是一个男人,而红鹰才是女孩子。

可怜见,他才十二岁,居然要被逼着早早的举行婚事。开玩笑,这种事能这么草草的决定吗。他才十二岁,等几年不成?

半刻都等不及的红鹰在一天一催的连续死磨硬泡之下,诸葛瑾云匆匆的拿着十五张青眼狼的狼皮,在母亲的带领下去了母亲的老家红图部落,见到了舅舅。在舅舅的满心欢喜收下狼皮后,他和红鹰的婚事就这么定下了。

本以为这件事可以宽松一阵子了,没成想红鹰是一个泼辣的性子,俨然以诸葛瑾云的准伴侣自居,居然要马上就结婚。

真是让从没见过这种阵仗的诸葛瑾云有点吃不消,等商人鹰飞天再次来到天赐部落,在烈火奶奶和鹰飞天商定的第二天,诸葛瑾云就迫不及待的催促着鹰飞天和棕方一起动身上路了。

从来没见过诸葛瑾云这么吃瘪的棕方哈哈大笑,让诸葛瑾云一阵无语。

前文也说过,诸葛瑾云他们部落是没有驯养的凶兽的,所以想要穿行三万里的荒山,只能靠着步行。

三万里只是直线的大致距离,实际上他们不可能按照直线距离行走,因为这其中不知道要穿过多少荒山,这些荒山中心不知道会不会有强大凶兽潜伏。

他们只能在山边行走,遇见小股的凶兽就将他们打跑,如果遇到强大的凶兽就只能落荒而逃。

幸好鹰飞天每两到三年就会在这条线上走一趟,倒是显得轻车熟路,带着诸葛瑾云他们避过一次次的危险。

路上的吃食都是由棕方和诸葛瑾云解决,作为代价,鹰飞天则为他们说一些行走在大山中的趣事。

这趟路程最高兴的不是诸葛瑾云,也不是棕方,而是经常行走在大山中的鹰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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