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像忽的开始摇晃不定,那画面再不真切,清晰时如隔纱望影,满目朦朦胧胧,模糊时更是如处于燃火与烽烟之间一般交相混杂,难以分辨。
只在变幻中勉强认出一牛头人身的鬼吏从夜璃腕间扯出那透红如血的玉管来,经了几手转达给高坐的青面判官,那判官敲碎了玉管后抽出红的刺眼的纸条细细研究起来,不到一刻钟,判官神情大怒,抽了判签扔于地面:“此乃穷凶极恶之人,即刻打入无间地狱,受尽折磨,永不超生。”
立于一旁等候的几名鬼差听后,赶忙上前按下夜璃欲押送往无间狱,夜璃拼尽全力挣开,回身痛心入骨的问道:“莫不是这天无眼,地无良?人世间勾心斗角黑白不分,这天上地下也颠倒是非为人所用。何处有天理?何处诉冤情?”
那判官一听这质疑顿时火冒三丈,愤然拍桌而起,拿着那千罪文置于夜璃眼前:“这白纸黑字记的分明,你于何时何地做了何等下作之事戕害于何人,你自己心里该是一清二楚,别等着本官提醒。你叫冤?这整个阴曹地府何人不曾叫冤?你杀人放火,□□掳掠,还红口白牙与本官争辩?你若说你有冤情,这些所录事件你如何辩驳?那尾页联名控诉你如何推脱?若能解释清楚,本官可考虑让你再上轮回路。”
夜璃看着那隐泛红光的文字:一、于庆合二十六年春,萍溪湖泛舟,因与同伴起争执将其推入湖中,致同伴溺水而亡。死者:齐路。二、于庆合二十七年冬,仗势欺人,火烧一寡女之屋。受害者:金春秀。三、于庆合二十七年冬,因不满于非议,将带头者双眼戳瞎。受害者:郑臺…………事无巨细,罪行展开长达三十几页,尾页有密密麻麻的签字,还有些红彤彤的印章。
夜璃知道自己落入了深不见底的陷阱之中,秦风城心思缜密如蜘蛛结网一般将他锁入了死局,将他逼上了绝路。这些事情虽然夜璃从未做过,但都确有其事,且都是无人认罪的悬案,那些签名虽说夜璃一个也认不得,但其数量着实庞大。加起来足够将白的说成黑的,足够将一人打入万劫不覆的深渊。秦风城,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