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猊者,兰陵人也,兰陵金氏开宗之主,平生颇具传奇色彩。
金猊原本是商贾巨富家的独生子,家财万贯,自小衣彩服丽,吃遍山珍海味,享尽了荣华富贵,但生性不羁,喜爱冒险游历,十六岁时拜了当时的一位仙门名士为师,踏上了修仙的道路。
他天性颖悟,聪慧绝伦,很快有所成就,弱冠之年便成为当时修仙界的佼佼者之一,在温卯还是一个寂寂无名的烧火弟子,蓝安还在寺庙出家修佛的时候,金猊已凭借着丰厚的家资、潇洒豪迈的性格和仗义疏财的作风,成为当时天下闻名的游侠。
金猊也是有名的风流浪子,他驯服了一头颇具灵性的青面狮子作为坐骑,背着镶嵌七宝,涂以朱漆的浪子弓和以蓝金孔雀尾羽装饰的雕翎箭,穿着最华丽的簇新锦衣,以最耀眼的姿态四处夜猎,游历八方,结交最有名的豪侠,和那个时代最具风情的女子谈情说爱。
金猊有数不清的朋友,也有数不清的情人,而且他有种奇特的本事,几乎和任何人都能处得很好,和他缠绵过的女人也没有一个记恨他的,因为与他一起,仿佛永远没有烦恼,连脾气古怪,喜怒无常,自称“日月无情,孤绝一生”的温卯都称呼他为自己的“朋友”。
金猊一生都过得很顺遂,奇遇颇多,福泽深厚,他一生横跨两个时代,见证了魔教的覆灭,也见证了修仙界从门派林立的时代转向世家称王的时代,经历多次仙门剧变,皆能全身而退,在门派兴盛的时代,他是闻名遐迩的奇侠,在宗族崛起的时代,他又摇身一变,成为兰陵金氏的初代宗主。
金猊晚年子孙绕膝,风流洒脱之气不减分毫,仍旧被人称作“雕翎公子”而毫不违和,活到了二百零三岁,才在六十多位子孙的簇拥下含笑而终。
后世对这位“雕翎公子”的争议很多。
他既挥金如土,也乐于助人。
他不吝惜钱财,慷慨解囊,帮助过许多落魄困顿的寒士,其中也包括当时尚未发迹的温卯,温卯的第一把仙剑,就是金猊送给他的。
他既风流倜傥,也多情花心。
他处处留情,眠花宿柳,伤了不少女子的心,更有几位佳人与他不过相伴几日,却为他痴等一生,白白蹉跎了锦绣年华。
他既信守承诺,也狡狯多谋。
他答应了朋友的事情,便一定会为朋友办到,可说是一诺千金,而在温卯剿除魔教自立家族,一个个地灭掉各大门派的时候,金猊又是头一个站出来支持的名士,因此金猊被众多昔日并肩作战,抗御“魔教”的朋友所不齿,昔日同袍纷纷与他断交,可后来那些不齿他的朋友,都倒在了温氏的铁爪下,唯金猊安然无恙,善始善终。
金猊是商贾之家出身的仙门宗师,深谙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求生之道,在他身上,潇洒慷慨之气和市侩尘俗之气奇妙地融合为一体。
蓝玉的先祖蓝安曾经把自己毕生的经历和见闻写成了一本小札,上面除了记录自己生平琐事,还记载着了不少当时仙门名士的奇事,蓝安在札记中称呼金猊为“妙人”,言辞间并无贬义,想来也对这位浪子并无恶感,甚至还觉得他很有趣。
蓝安和金猊某次会晤闲聊时,相谈甚欢,金猊曾将兰陵金氏镇族神器神臂弩的由来告知蓝安,蓝安后来将这段奇闻记录在了自己的札记中。
兰陵金氏神臂弩的原身,是金猊早年游猎之时,从常羊山一处古战场遗迹中,偶然寻到的一架巨弩残骸。
蓝安札记中所记载的事情发生的这一年,金猊刚满二十三岁,那时候的修仙界还有着许多门派,比如炎阳门、巴山派(后来整个门派都被饕餮吃光了,门派所在地变成了饕餮的老巢,见《饕餮》番外),蜀山派、峨眉派、青城派……这些门派遍布名山大川,统称为“正道”,和另一股被称作“魔教”的势力颉颃相抗。
温家自己出的《温门菁华录》根本不堪一读,还有许多夸饰成分,对于一些过去的历史,修仙界更愿意采信蓝氏私编的仙门史,故事蓝氏先祖肯定是个老实人,不会说谎。
根据蓝氏私编的《金猊世家》记载,金猊最初是巴山派的“不记名弟子”,所谓“不记名弟子”,多数都是一些富家子弟,为了求仙道花费重金进入修仙门派学道,修仙门派并不会真的把这种猎奇的纨绔当回事,只会敷衍地教给他们一些粗浅的道术。
“不记名弟子”们都是被放养的,不必驻守在门派中,学了道法和剑法后,就能离开学道的宫观自由行走,而金猊作为“不记名弟子”,却把巴山派的剑法和道法学全了。
他能学到不记名弟子学不到的东西,当然不是因为他天分很高,也不是师傅看中他有仙缘,靠得是偷技。
金猊花了万金才得以进入巴山派,却学不到真正厉害的道法,内心不免觉得十分不值当,他向来不做亏本的买卖,便做了一回梁上君子,夤夜时分偷偷溜进了巴山的藏书阁,把巴山派的道法典籍看了个便。
金猊虽然纨绔浪荡,却聪明绝顶,天生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他只花了一个月光景,便把巴山派珍藏的高深道藏背了个滚瓜烂熟,然后假装受不得山中生活清苦,早早地辞别师傅下山,一边骑着青面狮子游历名山大川,一边参悟从巴山派背得的道法。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天资很高,很快便有所成就,在修仙界声名鹊起。
在最肆意放纵的年华,金猊背着弓箭四方游走,夜猎除妖,遇上两三投机的好友便豪饮一场,悠然自得,豪气纵横,无忧无虑,后来他也对蓝安直言,他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就是当游侠的那十年。
一直到三十岁那年,巴山派上下给凶兽饕餮吃得一个不剩,金猊成了巴山派最后一个弟子,巴山派都死光了,他这个“不记名弟子”自然也就成了掌门,金猊不得不结束游侠生涯,以巴山派掌门加入了当时抗击魔教的联盟,后来在与魔教长达十年的对抗中,温卯扶摇直上,做到了盟主之位,金猊做到了副盟主,某位没有留下姓名的人士曾问金猊:“当年温卯贫穷落魄到需要你赠剑给他,如今你屈居他之下,今夕对比,是否会感到失落?”
金猊说:“我本来就不如太初(温卯字),若说唯一胜过他之处,便是投了个好人家,少受了许多罪,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其心志,太初当年遭遇种种困顿,皆因天有大任降予他,只为成就他而已,当初我慧眼识英雄,与他结交,这才能有了这个副盟主的位置,庆幸还来不及,何谈失落?”
这段话原原本本地传到了温卯的耳中,温卯对自己的妻子说:“我一辈子都做不到无畏(金猊字)这样,连我这样的人,也不得不对他满意。”
温卯妻答:“我也一辈子都做不到无畏那样。”
温卯夫妇的这段对话背后的意涵不得而知,这些都是后话了,时间倒回到十七年前,二十三岁的金猊正处在一生中最潇洒快活的时光,四处漫游,无拘无束。
这一年暮春时节的某一个黄昏,常羊山下,金猊骑在青面狮子背上,追击一只为患已久的山魈,一路深入山林深处。
正追到一个幽深山壑的豁口,那山魈忽然不再往前疾奔,而是忽然打了个弯,反身而跳,高跃数丈,跃上一处陡峭的山壁,抓着山壁上的藤蔓攀援而去。
山魈是一种成了精的猿类,爱吃脑髓,经常进入人类的村落中偷盗婴儿为食,智力很高,十分狡猾。
这只妖物一路被金猊追着,动作迅捷灵敏,比修仙界的绝顶高手身法更快,直如鬼魅,避过了他射出的好几箭,忽然却似乎被什么吓着了,大失方寸,完全把后背空门暴露出来,金猊胯下的青面狮子也忽然停下了脚步,烦躁不安地原地盘桓一圈,仰颈嘶吼,不等主人指令,也追着山魈而去。
金猊不及多想,从背后抽出箭矢,张开浪子弓,搭上雕翎箭,干脆利落地射中了那山魈的后背心,他这一箭灌注了浑厚的灵气,刺目金光闪过,雕翎金箭透过山魈厚重的皮毛,透体而出,扎入坚硬的石壁,将山魈钉挂在石壁之上。
那山魈心脏被刺中,呜呜两声,脑袋一歪,四肢垂下,便没了声息,青面狮子却不停下脚步,直接略过了挂在山壁上的山魈尸体,风驰电掣般地疾奔出山壑,无论金猊如何呼喝,或以六合金绳套住狮脖,想令这灵兽停下,均不奏效,青面狮子驮着金猊一路奔驰,奔至常羊山脚这才停下。
金猊回想方才情状,大感怪异,他记性绝佳,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去时路径记得甚是清楚,好奇心起,便欲回去探个究竟。但想到青面狮子和山魈的怪异反应,又直觉那处裂谷中可能藏着什么可怖的怪兽,这一去可能凶险万分,自己孤身一人,死在那里也没人知道,岂不十分窝囊?
想到此处,便犹豫起来,左思右想许久,好奇心和冒险的渴望还是战胜了恐惧,金猊用六合金绳将青面狮子系在一颗参天古柏的树干上,然后便御剑往山魈回转之处飞去,他飞到那处山豁口,落地行走,轻手轻脚地进入了那处黑黢黢的幽深山谷中。
借着夕阳从参差草木缝隙间投进的微光,金猊贴着墙壁往里走,越往里走山路越是狭窄,最后仅容一人通过,他不得侧着身子挪移,走了约莫三炷香的功夫,前方豁然宽敞,出现了一片的圆形的露天石洞,宽阔得看不见边际,金猊稍微估计了一下,如果从空中看,这个石洞就像是被一只巨大的兽足踩出来的,与其说是个石洞,不如说是个无比巨大的天坑。
夕阳斜斜地射入石洞,细细的尘埃颗粒浮动飘散,在阳光中清晰看见,石坑中寸草不生,金猊透过阳光,清晰地看见,石洞中心堆满了无数小山似的骸骨,远远望过去足有百来丈高,堆成了浮屠一样的形状,这样的浮屠数一数,至少有几百座。
饶是金猊见多识广,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不是没有见过尸骨,但这么巨大的尸骨还是平生头一次见,他虽然没有靠近,却能看清楚,堆成塔的每一块骨头,都比一个成年男子的身躯还要大,每座浮屠的顶端都放着一个头骨,有些看着像是牛,有些看着像是羊,有些看着像虎,都是些体型庞大的妖兽。
金猊估摸着,这些妖兽若是活着,每只都会与巴山派最高的台阁等高,这样的巨兽,只有上古传说中才有,他倒抽一口凉气,他想,他不慎闯进了一处上古妖兽的墓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些巨大的骸骨,令他感到既害怕又兴奋。
金猊四顾一会儿,确定这里没有别的东西,正想凑上前去仔细观看那些兽骨,再刻个到此一游,刚挪动脚步,忽然面上一阵冷冰冰的阴风,他抬头一看,血色天幕中有两点光晕迅速往这里移动,恰如两道流星,一道是耀目的红色,如同天上的第二轮红日,一道是浑浊的墨色,夹杂着点点散碎金绿光点,像是星空的底色。
黑色流星在前,红色流星在后紧紧跟着,仿佛是在追赶前者。
见此奇景,金猊连忙又退了回去,用洞口长着的藤萝挡住自己的身体,施展闭气功,浑身僵直,只露出一只眼睛,观察坑中的情况——他实在太过于好奇了,心想来都来了,不如留下来看看,来的是何方神圣,若是倒霉被抓住杀掉了,那只好自认倒霉,反正这世上的福他都享过了,即便现在死,也没什么遗憾可言。
天色渐渐昏暗,两团光阴瞬间从天边移动到天坑中。
金猊心中打鼓,却舍不得闭上眼睛,只见墨色流星先落地,墨色光晕缩聚,化成一个成年男子的轮廓,男子身材伟岸,穿着黑色长袍,相貌俊美无匹,肤色却显出病态的苍白,眼睛是金中带绿的颜色,墨色长发未曾竖起,披散如黑色瀑布,虽然是人类的相貌,却长着长长的尖耳朵。
他就站在距离金猊不到十丈处,金猊可以清楚地看见,这男子的双耳上挂着圆形的耳环,那耳环是一对细细的黑色的小蛇,在他长耳上滑动,偶尔吐出猩红的信子,男子手指前段长着长而尖锐的利爪,眼皮耷拉着,仿佛没有睡醒的模样,懒散地打了个哈切,他“啊”了一声,天坑中瞬间刮起一阵凛冽如刀的阴风,沙石卷舞,割在金猊脸上,如同刀割,金猊动也不敢动。
片刻之后,红色流星紧跟着落下,同黑色流星一样,化为又一个成年男子的模样,与黑衣男子面对着面,这个男子同样得俊美无匹,鼻梁俊挺若山峰,也长着一对尖耳朵和尖锐的利爪,披头散发,衣衫为牙白色,眼瞳是暗金色,额上竖着金色的蛇形额环。
他对黑衣男子咧嘴一笑,露出尖尖的牙齿,像是狮虎之类的犬齿:“五百年了,你还没有睡醒?”
修成人形的妖精鬼魅金猊不是没有见过,但那些妖精大都不伦不类,以金猊的道行,能够轻而易举地识破妖怪的伪装,而天坑里的这两个人,或者说是两只妖,虽然形貌奇异,却不像是寻常修成人形的精怪。
巴山派有一门“千里追妖术”,修炼得再似人的妖孽精怪也能靠此术辨出,金猊起先还以为是“千里追妖术”多么艰深玄奥的道法,收他的师傅也不肯教他。
金猊天生好奇心远超常人,师傅越是不教他那些道法,他就越是心骚难耐,便夜探巴山藏道阁,巴山道术看了个遍,反正他交的束脩足够整个巴山派的人吃一年,交了束脩看书,不算偷技,顶多就是凿壁透光囊萤映雪,孜孜不倦悬梁刺股,就算是师傅知道了,也应该夸他勤奋。
金猊如此想着,便心安理得地做起了“夜读门生”,晚上熬夜背书,白日则在课上打盹儿,师兄弟们只当他是怠惰懒散,巴山派的掌门也以为这是头大大的肥羊,交了万金的束脩却来插科打诨,全没想到这贪图享乐的败家子儿已经快把巴山法术全都翻刻在心里了。
金猊背完了所有了典籍,这才探知到所谓的“千里追妖术”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门被传得玄之又玄的法术,说白就是通过辨别气味,识破伪装成人的妖怪,盖因这妖类即便能修成人形,身上属于动物的味道也不会变,所到之处,还会伴随着动物的气味,比如民间常常说的“狐骚之气”,“蛇腥之气”,凡此种种气味,统称为妖气,所以狐妖一般都喜欢用气味浓烈的香粉遮盖住身上的狐狸味儿,骗得了人,却骗不了灵犬,“千里追妖术”的要义,就是将嗅觉练得比犬属还要灵,靠捕捉妖气来识别妖物。
金猊背地里将这“千里追妖术”谑称为狗鼻子术,靠嗅闻味道辨别妖怪,可不就是狗鼻子么?他是金狮子,练了狗鼻子术,不就变成金狗子了么?
嫌弃归嫌弃,这法术着实管用,尤其是追踪妖物的时候,金狮子还是好好得练了一副狗鼻子。
那两位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的大哥在他不远处刚一落地,金猊心里头便暗暗地念叨:“狮子学狗,越学越丑。”
身体却很诚实地施展起了“千里追妖术”,嗅觉瞬间放大了一百倍,捕捉这天坑中的气味,以此来鉴别两个男子的身份。
他鼻子里头瞬间冲进杂七杂八的味道:腐烂的尸体、尘土的腥气、藤萝草木的芳香……什么味道都有,就是没有闻到妖物身上的臭气,也没有闻到人气,更没有闻到鬼魂身上特有的阴气。
杂乱古怪的味道里,有两股似有似无的香气层层荡漾,幽幽袭来,这香气正是从那两位大哥的身上传来的,白衣大哥身上的味儿冷冽些,提神醒脑,黑衣大哥身上的味儿则甜糜些,像醉果子,让人闻着就想打盹儿。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金猊自幼锦衣玉食,各种名贵的香料都认得,却也辨别不出这两股香气是何种香料所制,只觉得有几分像是麝香龙涎香之类,从野兽香腺内提取的香气,心里头又碎碎念叨:“居然还自带体香,怕不是什么抹香精儿。”
虽然如此腹诽,他心里却知,这两位大哥非妖非人非鬼,是自己平生从未遇过的一种生灵,不管是什么,这两位光看着脾气就不好,他直觉自己肯定打不过人家,于是老老实实地躲在那里,不敢出声。
这时候他的好奇心已经远远超过了恐惧,目不转睛地盯着两位大哥看,只见他们均赤着双足,脚踝上套着金环。
金猊向来胆大包天,他实在不想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这等奇遇,往后怕是不会再有了,不仔仔细细地看清楚每个细节不肯罢休,不仅用了狗鼻子术,还动用了千里眼之术,灵力凝聚于双目,金猊目力增长数百倍,瞬间看清了那两人身上的细节,只见他们脚踝上的金环,正是黄龙腾跃的形状。
金猊曾经在某处山洞看过数千年前的壁画,壁画上的神不少都是珥蛇乘龙的模样,他寻思自己莫不是遇到上古神族了,不禁更为兴奋。
相传千年之前,神族还和人类以及各类飞禽走兽共同生活在这片大地之上,如今,神族却已从大地上绝迹了,以至于许多人都怀疑他们是否存在,金猊从前也认为神族的形象是人假想出来的,这时候亲眼目睹这种生灵的存在,却不得不信了。
他正激动之时,那白衣大哥开口说话了,发出的是悦耳的男声,金猊总算能确定了,这大哥的确是只公的,而且口音竟然与一般人类无异,居然还带着股淡淡的西北味儿。
他说完了,那黑衣大哥双臂伸展,伸了个懒腰,扭动扭动自己的脖子,他的身体似乎很久没有动弹过了,一扭动,脖颈处“喀喀”作响,声音回荡在空廓的山坑中,回声连连,这声音让金猊想起家中建屋之时,榫头卡进榫眼的声音,人的骨骼要是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早已碎裂了,金猊几乎要怀疑这个黑衣大哥骨头是铁铸的。
黑衣大哥微微上挑的眼睛眯成了两条细细的缝儿,说了一串话语,金猊完全听不懂他说的什么。
白衣大哥说道:“说人话,家乡话儿我都忘光了,听不懂了。”
那黑衣大哥仍旧是昏昏欲睡的模样,漫不经心地说道:“我才睡了五百年么?少皞,你把我叫醒,是为何?”
他声音比白衣大哥闷一些,嗓音干涩,听着也是只公的,他似乎很久没有开口了,口音有些奇怪,但这次金猊勉强能听懂了。
那白衣男子朗声笑道:“你到底是蹲了多久?怎么对外面的事情一概不知呢?现在没有谁叫我少皞了,就如同没有谁再称呼你穷桑一般,我们的名字都被褫夺了。”
那黑衣大哥耷拉着的眼皮子往上掀了几分,淡淡地道:“哦?那他们叫你什么?又叫我什么?”
白衣男子道:“他们叫我穷奇,叫你饕餮,或者狍枭。懒猪,往后听见了这两个名字,可别反应不过来,人家是叫你呢。”
金猊听得白衣男子口中说出的那三个名字,震惊不已。
穷奇和饕餮都是恶名昭彰的凶兽,传说中穷奇“知人言语,逢忠信之人,啮而食之,食人自首始,逢邪则擒兽伺之”,换言之,穷奇喜欢帮助恶人,喜爱看人类自相残杀,每逢穷奇现身,均会挑起大战,引起生灵涂炭。
而饕餮则是出了名的“贪婪恶兽,食而不足”,听说饕餮吃了便睡,睡了便吃,千百年来每每醒来,均会吃掉无数生灵,饕餮上一次出现,正是在五百年前,据说吞掉了一座城池的人,然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金猊贴着山壁立着,不敢丝毫松懈了龟息之法。
原来他遇到的不是神族,而是凶兽,竟然还一遇遇到了两个。论运气,他当真是无出其右,面前这俩哥们儿,不仅不是善茬,简直是无底深坑呀!
那黑衣的大哥饕餮似乎渐渐从睡意中走了出来,微微一笑:“他们叫我什么,又同我有什么干系?我把我吵醒了,还对我穷追不舍,又是何意呢?可不要告诉我,你忽然爱上我了,我记得从前你是很讨厌我的。”
白衣穷奇笑道:“最近实在有些无聊,想找你玩玩儿。你若不躲着我,我怎么会追你呢?”
饕餮绕着穷奇慢悠悠地踱了一圈儿,摇头晃脑,闭着眼睛说道:“我可玩儿不过你,人类可比我有趣多了。”
穷奇道:“最近我遇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人类,我想,是时候开始新的游戏了。”
饕餮摇摇头道:“你是来叫我观看你的游戏?抱歉,我并没有兴趣看人类自相残杀,也许你可以寻找傲狠和帝鸿,帝鸿也许不愿意,但傲狠一定愿意和你一起继续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