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罗乐儿,被控涉嫌于本年度十月二十一日晚,在梦巴黎酒店二零一房间,谋杀景康律师行持牌人,大律师王景康并致其死亡。”
丁明珠看向罗乐儿:“被告,你是否认罪?”
“不认罪!”
罗乐儿回答简短有力。
丁明珠示意文颖欣继续。
“我申请传唤一号证人,西九龙重案组高级督察章丽娜上庭作证。”
章丽娜表现得很从容也很有风度,朝着法官和文颖欣点头。
文颖欣:“章丽娜女士,请问你,王景康被杀案,是不是由你负责调查?”
“是。”
“请你告诉我们,案件的具体情况。”
章丽娜清清喉咙:“是这样的。九龙城的伙计,在十月二十一日深夜接到报警,赶到梦巴黎,并在房间内发现了王景康的尸体。经法医官鉴定,二零一房间为本案的第一案发现场,死者死因为利刃刺破心脏。在案件发生后,警方立刻着手调查行动,很快就将嫌疑人锁定为死者的下属罗乐儿。”
“你说的罗乐儿是不是被告?”
“是。”
“警方为什么把她列为嫌疑人?”
“主要是有基于几点原因。首先呢,就是罗乐儿和王景康存在钱财上的纠纷。王景康拖欠罗乐儿一笔回佣,数目高达五万。罗乐儿曾经几次向王景康索要未果,气愤之下扬言,说自己不是好惹的,要让王景康好看;其次在王景康的办公室里,我们发现了一把美工刀,刀上有王景康的血迹,而在王景康的脖颈位置,也发现刀伤,根据调查,案发当日,罗乐儿曾经进入过王景康办公室,之后就有人发现,王景康脖子上出现刀伤;再有,我们梦巴黎酒店附近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双染满鲜血的白色雪纺手套,以及梦巴黎酒店的房卡。根据比对发现,那双手套的主人,的确是罗乐儿。我们在手套、房卡以及美工刀上,都找到了罗乐儿的指纹。”
“那被告是否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呢?”
“没有。被告坚持说自己什么都没做过,只是去了酒店,进门之后就发现王景康已经死了,然后就离开。”
“警方对这个说法是否采信?”
章丽娜微笑:“很少有杀人凶手,会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毕竟港岛有死刑存在,他们也要考虑后果。相比口供,我更相信证据。在王景康身上,我们提取到雪纺手套的残留物,证明被告的确接触过尸体。手套上的血,也属于死者。我们还了解到,被告在案发前,和一个名叫曹雄的大律师,准备合开一家律师行。被告许诺出资五万元。但是因为王景康拒绝支付,被告走投无路,只能向财务公司借贷。综合各方面证据,被告的口供,我认为并不重要。”
丁官看向严少筠:“辩方盘问证人。”
这次文颖欣为了赢的光明正大,特意下令,把有关罗乐儿一案的证人、证物清单填写详细。证据的具体描述,乃至部分证人证言都附录在其中。
虽然清单及附录里面,不可能有章丽娜的发言内容。但是看到相关证据,以及章丽娜的名字,陈彦祖已经猜到她大概要说什么
事实证明,陈彦祖分析的没错。
章丽娜发言的主要逻辑点,和之前预判的一模一样。
是个好兆头!
笔尖在严少筠手上虎口穴轻戳。
常规战法,C-1方案
严少筠起身:“MADAM,请问,致死者死亡的凶器是什么?”
“一把匕首。”
“在匕首上,是否提取到我当事人的指纹或者相关生物痕迹。”
“没有。我们在凶器上,提取不到任何有价值的样本。”
“也就是说没办法证明这把匕首属于王景康、罗乐儿又或者是其他什么人了?”
“也可以这样说。但是从实际情况分析,我们就知道……”
严少筠:“请问,警方在罗乐儿的住处,是否找到类似的刀具?”
“没有。不过罗乐儿的住处环境复杂,她和她的室友都是女孩子,带武器防身很正常。”
“也就是说,警方到现在为止,都不能确定凶器为谁所有,就怀疑我的当事人是杀人凶手是不是?”
文颖欣:“反对!反对辩方律师,恶意误导陪审团。警方及检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罗乐儿谋杀,凶器并非关键因素。”
“连凶器都无法确定的前提下,所谓的证据又有多少效力?”
丁官:“反对有效!陪审团无须理会凶器问题。辩方律师请你注意,谋杀是严重的罪行,认定或推翻罪行,都需要足够的证据以及事实论证。我们不会因为单一物证定罪,同样不会因为一件证据推翻指控。继续在凶器问题上反复纠缠,我将认为你有意干扰陪审团。你是否还有其他问题?”
严少筠点点头,继续看着章丽娜。
“请问,案发现场有几个人的脚印?”
“很多人。”
“很多人?是多少?三个?五个?十个?还是二十个?”
章丽娜:“是这样的。梦巴黎作为一家时钟酒店,进出人非常多。我们在现场采集到的痕迹,达到两位数。根据比对,进入过房间的人,有宾馆的清洁人员、服务员、死者、被告、之前的住客,还有一些可能也是客人。”
“可能?请MADAM正面回答,为什么是可能?”
“是这样的,王景康在死亡前两天,每晚都带不同的女人进房间。那些女人提供的名字和地址都是假的,暂时还找不到人。这家情侣宾馆的住客品流复杂,在王景康之前入住的客人,凡是做了真实登记的,警方已经核对了他们的脚印、指纹,确定和现场采集到的样本相符。但有些样本的来源,目前还不能确定。警方已经对宾馆提出要求,要求他们规范身份信息登记。”
“也就是说,从这些痕迹来看,并不能证明,我的当事人是唯一进出过受害人房间的人,是不是?”
“但是在死亡时间前后,进入过房间的,就只有罗乐儿自己!王景康死亡时间是九点左右,从七点开始到警察到达宾馆为止,除了服务员以外,只有罗乐儿进入过王景康的房间。换句话说,不管房间里进出多少人,只有罗乐儿具备作案时间。而她也承认了,的确在案发当日,王景康办公室里用美工刀划伤王景康的脖子。”
“那请问我的当事人因为什么划破王景康的脖子?”
“她说王景康试图非礼她,出于自卫错手伤人。但是这个说法,缺乏证据支持。”
严少筠脑海中,出现昨晚陈彦祖叮嘱自己的情景。
“章丽娜是子珊的好朋友,又是重案组负责人,如果对她穷追猛打,子珊以后很难再帮我们。那位丁官,也会对我们产生反感。这个法官的资料我看过,她过于主观,不喜欢太叛逆的律师。我们一开始要尽量博取她的好感。因此,只要章丽娜说出乐儿出于自卫划伤王景康就够了,没必要穷追猛打。”
“那我们打谁?”
“文颖欣那个人头猪,估计第二个就会让梦巴黎的服务生上庭做证。丁官的老公是因为包情妇出事,对时钟酒店的人不会有好看法。到他的时候,再出重手。”
回忆结束。
严少筠看向法官。
“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文颖欣:“法官大人,我申请传召二号证人,梦巴黎时钟酒店的服务生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