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错,至少她学到了钱的价值,虽然她不喜欢金银做的首饰,那会让她想到阿修罗道的悲惨日子,不过和钞票类似的银票她还是很喜欢的,决定了,以后要收一定收银票,方便携带又能满足精神营养,还能回忆一下自己的故乡。
“咳咳...咳咳咳...”绛翠不得不用咳嗽来唤回渺夕神游的魂魄,不过咳的太猛被口水呛到了。
“绛翠啊,你上火咳嗽了吗?也对,留情阁裏每天要陪客人要喝酒吃点心,确实容易上火,你上火了可怎么办,我还想叫你来帮忙伴奏的说...”
“咳...夕姑娘,我没事,只是呛到了,你看天色...”
“哦,天色晚了是吧,咦?今天是朔月,真是做坏事的好天色,可惜了。”
渺夕把银票都揣到手镯裏存放,这才转过身对绛翠道:“我要的衣服准备好了吗?”
“是的,我请了罗奎最好的裁缝赶制完成了,可是姑娘真的要穿那衣服?”就是青楼女子也没那么大胆,要是公子知道自己让他姐姐穿那种衣服,公子会不会生她的气?
“衣服做了不就是让人穿的嘛,把它拿来吧。”
渺夕说着走到屏风后脱下自己的衣裳,然后接过绛翠递上的衣服穿上,从屏风后走了出来,紫色旗袍紧贴在渺夕身上,含蓄而性感,展现中华女子特有的魅力,旗袍上绣了摇曳绽放蓝玫瑰,玫瑰伴刺而生,或者正因为有了利刺才让它更显骄傲,却仍有几只大黑凤蝶绕花飞舞,这是蝶对花的爱恋,甚至能不顾尖锐的利刺,旗袍领口是红艷的中国结,结端连着泪滴状的琉璃珠,在烛光裏印衬出美丽的光彩,旗袍下摆开叉,渺夕白嫩的玉腿曝露在外,跷起的臀部也若隐若现,她手上拿着通白的龙骨扇轻甩。
“好美...”绛翠也不由看呆了,渺夕本来就美,却美得圣洁,让人觉得飘逸脱俗,与这留情阁的气氛格格不入,换上旗袍之后整个人显得性感无比,让人更加移不开目光,但是那旗袍...
“夕姑娘,你那样穿不冷吗?”
“我不会冷啊...哦,别看它外面单薄,这件旗袍裏面...我是说衣服裏面加了羽绒,暖着呢,楼下那些姑娘们穿的才叫薄,都是薄丝单衣,小心感冒啊。”只要手上有那个手镯,一年四季都不用担心气温变化,看姑娘们为了揽客人穿得半透明,也冻出了半透明的鼻涕,多可怜啊。
“可是,夕姑娘真的要这样出去?你的腿都在外面,让那些男人看了...”
“不就是腿吗,没什么,这样比较方便活动,本来我就觉得穿女人的衣服活动起来碍手碍脚,要是害我在舞臺跌倒就太丢人了,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一直穿这样的衣服,活动起来很方便,可惜没有高跟鞋能搭配,穿绣花鞋搭配起来不伦不类的...不穿鞋了,绛翠,我们出场吧,别让客人等太久,毕竟人家是客人,我们得让他们满意我们的服务才好。”
本来就差你出场了,现在反倒怪起我来,还好公子不像他姐姐,为什么公子还不回来把他姐姐换走呢?绛翠又在心中浮想联翩,明明就是一个人,换个身份就变成了满身缺点,所以说情人眼裏出西施,看情人,就算缺点也是优点,看情敌,就算优点也是缺点,更何况是一同出生,一起相处的“双胞胎姐姐”,更是成了对比的对象。
渺夕显然低估了古代的保守程度,她才刚走到臺上就起了骚动,几个员外鼻血喷成抛物线,两眼凸得像金鱼,死死盯着渺夕露在外面的美腿,不一会血气虚的就失血过多陷入昏迷被抬了下去,一些听闻沧海琴艺高超而慕名前来欣赏才艺的书生也红了脸别开视线,却仍忍不住悄悄用眼角偷看。
渺夕把这些都看在眼裏,不由暗笑,至于么,不就是件旗袍罢了,民国时期那么多女人穿,难道男人每天上街就为了向大地献血吗?
“各位大爷今天白忙中抽空来参加沧海的酬钱演出,沧海在此致上万分感谢,沧海这些天在留情阁打扰绛翠妈妈,心裏实在很过意不去,今天临时举办这个演出,一方面是沧海想绸钱离开留情阁,不再打扰绛翠妈妈,另一方面是沧海想周游各地,完成师傅的遗志,还请各位大爷可怜可怜小女子,给点盘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