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希望我自己整过容,容貌是天生的呀,我也不想长这样,而且你也知道我老爸是干那行的,我怕警察的习惯还不是他给传染的,中国的法律是不许普通人随身携带枪械,我家老头又非要在我衣服裏塞上手枪才准我出门,要不是我坚持反对,说不定拿的不是手枪而是反坦克炮了,我能不怕被警察逮吗?上次就因为我去银行存奖学金的时候不小心被人把枪撞出来,结果那天就被请到警察局‘喝茶’,要不是局长儿子是我的同学,我非把‘满清十大酷刑’尝过一遍,就算不是抢银行也要屈打成招了。”
黑社会的儿子跟警察局长的儿子是同学,关系看起来还不一般,渺夕觉得地球还真小。
“算了算了,反正你我现在也不是在地球,你是什么学位都跟我没关系,总之你现在先帮我把临时水库弄好,至少要再坚持两三天,大将军要调动他手上八成的军队需要时间,我得等他忙完,至于工程的事就你发挥你的智慧吧,我可没学过建筑学。”渺夕两手一摊,表示她无能为力。
“真是,又要存那么多水,如果能少存点多少还能坚持,可是如果少了就达不到水淹三军的效果,顶多让他们成一回落汤鸡,最多也就带几千人玩玩漂流,让他们欣赏天涯海角的景色,对二十五万的大军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渺夕眼睛一转,摸出一个小黑瓶子给小楚:“没关系,减少一些储存,把这个倒进存水裏,你可自己小心了,只要皮肤沾上一点,就...嘿嘿嘿嘿。”
小楚拿药瓶的手差点打翻:“老大,你别笑得那么阴险好不好,你这到底是什么啊,这么一点够用吗?”
渺夕白了他一眼:“笨,这是我做的加强版蒙汗药,不会睡觉的神仙都能放倒,你说药效够不够?拿稳了,要是不小心吸上一点就够你睡上一辈子,别忘了古代这裏没有地球那么高的科技,你要变成植物人可没有现代的医学设备给你供养供能,不死都难。”
那瓶子裏装的是渺夕专门对付阿修罗道天人用的蒙汗药,药消强得没话说,神仙的抗药性随着能力的强大而强大,渺夕做的蒙汗药罗剎王吸上都要睡上一个月,更别说是人了,而且它和其他蒙汗药不同之处就是不管是吸还是吃,或者皮肤沾上一点也能把人放倒。
把这个混在水裏淋在大军身上,渺夕有自信让他们都睡得像死猪,然后让他们在睡梦裏也像死猪一样被屠宰。
“老大,我怎么听你的话老是说到神仙,老大你有宗教信仰吗?”
“信仰个头,那些看着道貌岸然,实则包藏祸心的老不死有什么好信仰的,神仙,哼!全是骗子,想当初我真是瞎了眼才听信神仙的虚名!”渺夕嗤道。
“难道老大见过神仙?”小楚凑上来问道,“什么时候见的?神仙长什么样?是不是跟神话说的那样可以飞天遁地,帅到不行?”
“我呸!蟋蟀的蟀!明明年纪老到能比死老龟,还学葱装嫩,专门爱虐待人,谁说神仙会帮人我第一个扁他,神话都是骗人的!”想起阿修罗道的天人,渺夕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还想继续数落,脑海裏突然想起某双金黄色似笑非笑的眼睛,表情又缓了下来,“当然,也不完全是这样,他们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毕竟他们都活了那么大把年纪,和我们文化有差异也是正常的。”
“例如...”
渺夕看了小楚一眼,给了他一个暴栗:“没有例如,有心情在这裏管闲事还不如滚回去想办法让临时水库多坚持一天,如果你想让他们带你回地球去,我可以诚实真实并且如实地告诉你,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们全是一群爱斤斤计较的小气鬼,想让他们把时间和力量花在你身上打白工除非等到月球变成伊甸园那一天。”
“有那么夸张吗?世界上哪还有比你刻薄的人?”
“你嘟哝些什么?”
“没什么,我是在说老大您英明,只用少少时间就摸清了神仙的性格,老大慧眼精明,小弟望尘莫及,老大不愧为天下第一神偷,看东西的眼光就一个字,准!我对老大的崇拜犹如长江之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老大是明灯,照亮我黑暗的前程...”
渺夕一把将小楚从烽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