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到站后,周自恒去肯德基买了吮指原味鸡。好几次兼职回来,傅梧都让他带这份夜宵,今天傅梧没提这茬,他也不知不觉走到店裏,点了一份。
周自恒将热乎乎的吮指原味鸡放进书包,免得被风吹凉了,又快步穿过马路,走进校园。回到宿舍时,傅梧正拿手机当话筒,神情陶醉地大唱特唱:“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一剪寒梅傲立雪中,只为伊人飘香……”
周自恒打开宿舍门,傅梧也没停下,反而像一位舞臺经验的老歌手,自然而然地走到周自恒面前,把手机对着他,示意他跟着唱:“爱我所爱无怨无悔,此情长留心间。”
两人对视唱完这句,傅梧又转过身,从宿舍这头慢慢走到那头,继续愉悦地唱着:“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何永北一副被折磨的表情,哭笑不得地说:“自恒,你可算回来了。快捂住你家傅梧的嘴,在宿舍开演唱会开了半个小时了。”
周自恒瞧着傅梧一脸享受的表情,微笑着说:“免费的演唱会,你们俩够享福的。”
“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傅梧停了下来,眉欢眼笑地说,“一开始是你让我唱的,现在又嫌我吵了。何大爷,你可真难伺候。”
周自恒将吮指原味鸡从书包裏拿出来,递给傅梧:“喏,你的夜宵。”
一见肯德基的包装,傅梧就猜到是什么,喜出望外地说:“真是心有灵犀呀,正好我饿了。”
朱仁忙着打游戏,眼不眨身不动,不知道这边发生什么,否则一定会过来抢。
香味弥漫,何永北笑着打趣:“啧啧,自恒,你这不公平啊,我怎么没有?明显偏袒傅梧。”
“这是我粉丝送我的。你现在高歌一曲,好听的话,我立马分一块给你。”傅梧咬了一口香喷喷的吮指原味鸡,唇齿生香,面上止不住的欣然之色。
他又回过头对周自恒说:“今天你怎么回来晚了点啊?”
“今天店裏关门晚了点。”周自恒习惯将心事都埋在心裏,不轻易对人言说,这次要去酒吧工作,也不想让别人知道。
“哦哦。”傅梧又啃了两口原味鸡,越吃越开心,“今天太晚了,明天周末,明天我们再练歌吧。”
第二天,和傅梧吃了早餐练了一个多小时的歌。之后,周自恒去胡崧经营的“遇见”酒吧,看了看,果然装潢精致,很有小资情调,这裏的酒价格都不低,是周自恒目前绝不会买来喝的那种。
作为学生,第一次进入酒吧这种具有社会覆杂性的地方,他不觉有些紧张,但他没有退缩,东张西望一番后定下神,必须勇敢向前,才能捡起生活的火炬。
胡崧问他想当调酒师还是驻唱,周自恒选择先唱歌。胡崧就拿了把吉他过来,让他现场唱一首,颇有种老板考核员工的感觉。
越正式,周自恒越心安些。要是稀裏糊涂就上岗,他反而会觉得不符合常理,裏头有猫腻。
周自恒家裏有一把吉他,那是去世多年的父亲留下的。小时候,他常常偎在父亲身边,听父亲弹唱老歌,什么《同桌的你》《一路上有你》等等,父亲还手把手地教他。那是他记忆裏温馨无忧的童年生活。
在十二岁之前,他已经学会弹唱很多首歌了,各种儿歌,父亲爱唱的老歌,当时流行的新歌等等,逢年过节就要被喊出来表演。
父母双双离世后,周自恒最常做的三件事就是听歌唱歌、看书学习、运动挥汗。阅歌无数的他底子是非常好的,所以在胡崧面前,他非常娴熟地弹唱起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人往舞臺中央一坐,虽然没有特意地打灯光,但那股青春年少的朝气蓬勃劲,那副玉树临风的翩翩模样,还有萦绕其身的忧郁气质,都让周正浑身似乎散发着点点银光,酷得像一幅画。
胡崧没料到周自恒弹唱这么厉害,简直勾魂摄魄,感觉自己捡到宝了,二话不说,希望周自恒当晚就可以在酒吧唱歌。
周自恒同意了。他回了趟奶茶店,和店长说辞职的事。哪个店长舍得放手这么一个招揽生意的摇钱树?就算不赚钱,天天看帅哥也是愿意的。但周自恒去意已决,况且他只是临时工,店长没有办法,将最近的工资给周自恒结了,就放了他走,还说:“以后来这边玩,找我,喝奶茶免费。”
等他再回到“遇见”酒吧的时候,酒吧已经络绎不绝地来了许多人。他随便吃口饭,就开始登臺唱歌。
臺下人痛快买醉,喝酒的喝酒跳舞的跳舞;臺上人尽情歌唱,进入另一个世界。
不少臺下人发现臺上驻唱换了个大帅哥,歌也比之前的唱得好,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开始窃窃私语,甚至有人说“这新来的小哥长得真帅,唱得真好听,我可以!”“小哥,一起喝两杯呗”。
渐渐地,周围围了一圈人,男女老少都有,不同面孔,不同眼神,还有人拍照录视频。
周自恒置若罔闻。
他很小的时候喜欢被人关註,进入青春期后,就非常非常讨厌被聚光灯照着。
有些事哪怕你不喜欢,为了生活,也得坚持做完。
所以他选择学会改变自己,不去在乎别人眼光和看法,坐在舞臺上,自顾自地弹唱,风雨不动安如山,习惯就好。过两天还要喝傅梧一起学校的歌手大赛呢。
灯红酒绿的酒吧裏,酒味浓重,光雾如烟,令人恍在梦裏。饮食男女一面喝酒一面高谈阔论,周自恒是个特殊的存在,他既像登臺表演的新秀宠儿,又像孤独的流浪歌手,随心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