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杜杜说她不大敢直视螃蟹的眼睛,因为她承担不起这份毫无功利的毕生忠实。
我说我因了爱螃蟹而爱天下的狗狗,因爱天下的狗狗而爱天下。
我给妈妈打电话,聒噪了一通,敛容说:“螃蟹呢?”仿佛这才进入了正题。
我妈就恨我这一点,说我对狗比人好。她老人家小时给狗咬过,因此上大半辈子心怀对狗等的深仇大恨,永远与之保持半径10米开外直距。可是现在,我回家去的时候,看见螃蟹正趴在她的棉拖鞋上,棉拖鞋在她脚上。
螃蟹是在一个早春来到我们家的。之所以在芸芸众狗中选择了她,第一——那个女狗贩说了,第一,你看她长得多么平均啊!前白后棕,在狗身中部一刀两断泾渭分明;狗头棕,又以一条白杠纵向劈为两半,好像人的头发缝。还有就是,早春是北方的早春,旁的狗纷纷哆哩哆嗦很不体面——当然,螃蟹也哆嗦,可是当女狗贩将她从一只劣质黑皮包裏拎出来,她立刻挣扎着要下地,一下地就甩开四条短腿儿昂首——不,闷头前行,分外活泼喜人。当然还有,她天生一双气死赵薇的大眼睛,以至后来我爸尚不知她芳名时,本能地就叫她“薇薇”。不过也许最重要的一点是:她便宜。这是一个使人沮丧的理由,可它是真的,螃蟹比那天在座的其他狗都要便宜,确切地说,它时价200元(非美元)。体重约0.7kg,芳龄2个月,身高……在一只鞋盒中游刃有余。
现在她已经1岁零8个月了,在她小狗家孜孜不倦的饕餮下,直线上升的体重即将突破7kg大关,正日益向一条察言观色、左右逢源、极尽阿谀能事、非常擅长伪善的哈巴狗接轨。当然,她本狗一直被当哈巴狗养来着,但她显然是冒牌货,顶多她二奶奶有1/4哈巴血统。据我走乡串户深入调查显示,她们家祖上一贯风流成性,起码跟蝴蝶、狐貍、宫廷狗一度交往甚密,甚至连土狗也没放过亦未可知。
螃蟹大约深知这一点,在得到这个家众人认可之前,她一直楚楚可怜地夹着尾巴做狗。除了江山易改狗性难移地啃坏了所有家具腿儿、在沙发上撒过若干泡尿、义务充当了三五回碎纸机外,基本上是给什么吃什么,吃什么都感激涕零(包括草莓和空心菜);除了有回差点儿给一枚大个草莓噎死从不得病;见谁都跟见到组织似的飞奔过去热泪盈眶;对来访客人严察密访,发现可疑之处必呜汪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