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他,希望他今夜留下来。可他的眼神却不由自主地跟着忙于收拾包厢的兰乔——瘦削有弹性的腰身、修长的双腿让他意动神摇,包裹在禁欲制服下的身体具有怎样的诱/惑力,他最清楚不过。
一把火从身体中心燃起,任江推开缠人的男孩,到走廊上边吹风边抽烟。清醒了一些后,回想起刚才为难兰乔的情景,他几乎不敢相信那是他亲手做出的事情。
多么可笑,多么矫情,多么……丢脸。
狠狠按下烟蒂,烦躁地去洗手间冲脸,一推门,偏偏遇见正在洗手臺前整理衣服的兰乔。
任江嗓子眼裏冷哼一声,一步跨进来甩上门,一派居高临下的架势。
可惜他高傲的自尊在兰乔面前只是一坨屎,兰乔目不斜视,铺平了袖口,径直往出走。
任江内心翻腾,将之前包厢裏输掉的信心又捡回来,他怎么可能搞不定这么一个男人?!
紧攥住兰乔的手腕,转身前逼一步,大力将兰乔按在墻上。
兰乔毫不反抗,长睫掩盖下,他露出一抹不出所料的得意——就知道任江会这么做,甚至说,他是故意站在这裏等着他这么做的。
“为什么你会在gn?”任江气势凌人,逼问。
兰乔像是不想回答,半晌后在肩头掌力加重的威胁下,才低声吐出两个字:“赚钱。”
“什么?”
“赚钱,”兰乔不耐烦地解释,“我不像你,不赚钱吃什么?”
任江顿了一下,噗一声嘲笑:“要赚钱什么地方不行,偏偏来这裏?玩了命地堵我,你到底想干什么?千万别说,你是因为喜欢……”
“如果我说是呢?”兰乔抬起头,满意地看着任江的表情从惊讶转为不理解,再变成愤怒,“如果我说,我就是喜欢你呢?”反客为主,他悄然握住了任江的手臂。
任江不是没听过表白,而是不屑于任何表白。可这一次,这个萍水相逢名叫兰乔的男人,不是多么认真的语气,却成功地撩动了他的心。脸有些烫,自欺欺人地以为是室内温度过高的原因,他做出嗤之以鼻的表情,说:“你简直有病。”
兰乔不怒反笑:“喜欢你就是有病,那你是什么?”
任江一楞,怒火烧至顶点。一把揪住兰乔的领子,手一推,兰乔的头撞上墻壁,两眼发黑。
恍惚间脖子上的创可贴被撕掉,任江的身体快速挤过来,兰乔头还昏着,就听任江在他耳边恶狠狠地说:“你一个送上门来找操的,装什么清高?”他继续压低身体,“告诉你,我能咬你一次,就能咬你第二次。”
埋下头,在淡淡的古龙水香气中,任江毫不怜惜将利牙又一次刺入兰乔的脖颈。
撕咬的位置就在上次的牙印旁边,不知他是不是想把这裏弄成个人陈列展。
颈边皮肤脆弱,兰乔痛苦地忍耐着,如果说之前他还以玩笑的态度看待任江的行为,那么现在,则是真生气了。两手推搡着任江的钳制,他怒骂道:“你属狗的吗……”
任江动作一顿,最后一丝理智也被淹没,将兰乔当成出气筒,狠狠地蹂躏。
无论是身体力量还是调/情手段,任江都更胜一筹,借着酒劲三下两下扯开兰乔的皮带将手伸进去,分开两腿手指狠狠刺入,兰乔痛得脸色青白。接着他身体一僵,突然猛推任江一把,任江不防一个踉跄,只见兰乔五官紧绷、满头大汗,神色慌张地绕过他快步冲到隔间裏,俯身吐了起来。
任江粗喘,木然站着,半晌没反应过来。
隔间门没关,兰乔跪在地上边咳边吐,撕心裂肺,颤抖不止的脊背更让他显得虚弱无比。任江全身紧绷的力量逐渐松懈,眉头皱起,不知不觉中产生了一种名为恻隐之心的东西。
自己恶心到他了?不对啊,那天他明明被上得很投入;那是在卫生间做这种事恶心到他了?
“任江?”门口突来一声疑问,竟是吴海推开了门。
他并没有进来,这暧昧而诡异的情景,让他坐实了对这两人的猜测。
“就说怎么找不到你,你什么时候回家?”
兰乔呕吐渐止,扶着门板摇摇晃晃站起来,背身用纸巾擦嘴。
“你呢?”任江反问。
“我这就回家,明天还上班呢。”
看着兰乔就要出来了,任江大声说:“我不回,今天那孩子我还没玩够呢。”
“啊?”吴海吃了一惊,兰乔不知道,他却很清楚,任江解决个人问题都是找合适的人419,还从来没真正意义地“嫖”过,今天这历史性的改变……他不禁又多看了兰乔两眼。
任江拉着吴海走了,给经理打电话安排一切的对话尽数传进兰乔耳朵裏,他撑着洗手臺,头上直冒虚汗,连生气的劲头都提不起来。
孩子的这个爸爸,还必须不断地收服,不断地调/教。
第一次嫖的经历说不上坏,但也绝对不算好。匆忙办完事,任江躺在床上,仰望天花板抽烟。男孩是个雏,这回恰逢他心情不好,现已被折腾得不顾职责睡了过去。
任江不怪他,因为他只是个出现在错误时间的可怜炮灰。
越抽烟越清醒,他呆不住了。穿上衣服起来,刚一开门就像见了鬼,又像门板是块烫手的烙铁,下意识地就大力送了回去,发出一声巨响。
心猛然砰砰跳了起来,兰乔居然就守在门外……
他抱臂靠墻站着,闭着眼睛,不知是真迷糊了,还是在闭目养神。
因为这声巨响,床上的男孩醒了,揉揉眼睛不明就裏;半昏睡状态的兰乔也醒了,稍微一动脑筋就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然后他满意地微笑起来。
任江楞楞地站在原地,他是怎么了?为什么要关门?他有必要害怕么?
狗屎般的霸气熊熊燃起,他将外套潇洒地往肩上一搭,打开门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守夜的兰乔站直身体,还是那句话:“任少,有什么需要吗?”
任江不看他,皮鞋在走廊的地毯上发出闷响,他掏出手机,一字一顿,“李经理,如果你打算继续用那名叫兰乔的侍应生,那我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gn。”
作者有话要说:下午和晚上各还有一更呦~~~
狂犬攻被整得完全没脾气嘛哈哈!
第四个夜晚
任江没回家,而是又去洗浴部,泡澡按摩到大清早,临走时遇上下夜班的李经理。
“任少,昨晚刚撂下您的电话,那个兰乔就自己辞职了,速度快得很,工资都没结,”李经理一脸谄媚,“所以今后嘿嘿……咱们gn还是时刻恭候您的大驾!”
任江突然停下脚步,脸上显出一片肃杀,“工资是他自己不要,还是你们没给?”
正说到好处的李经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舌头就赶紧打了个结,“他、他自己没要……”
任江阴晴不定的脸色僵了一会儿,半晌后不置可否地应了声“嗯”,径自走了。
李经理站在那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刚才的任江很可怕,可明明是他要赶人走的,怎么还对工资这么执着?那个兰乔应聘时就说是任江的关系,他虽不明真假,但先收下肯定是没错的。昨晚特意安排兰乔去服务任江的包厢也是想探探他的身份,结果证明他们确实是认识。
但似乎……不仅是认识,而且是有仇。
深深地嘆口气,这行不好混啊,今后还得加倍把任二少伺候好了。
兰乔今天是白班,还没到办公室就听见一片欢声笑语传出来,弄得他这个浑身写着不愉快的人怕破坏气氛,都不好意思进去。
“兰医师!你来啦!”一个皮肤白凈长着张娃娃脸留着棕色短发齐刘海的年轻男人冲门口的他挥手,笑得一脸灿烂。
“童蒙你怎么来了?不在家养胎?”被那快乐的声音感染,兰乔郁闷少了些,也笑着打招呼。
童蒙瞇着笑眼摸了摸自己高挺的肚皮,“在家无聊,过来跟大家说说话,心情好多了!”
“你家那位不管你?”兰乔在办公桌前坐下,跟准备下夜班的简宁交接工作。
“他?”童蒙一脸骄傲,“他现在什么都听我的!”
“是么,真是幸福。”
童蒙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兰乔略显懒散地靠在椅背上,看童蒙与科室的其他护士杜攸等人开心地聊着,突然很羡慕。
童蒙也是科裏的护士,没心没肺的,活脱脱一只开心果,是科裏年龄最小的,却是最早结婚的,而且很快就怀了孩子,现在已经七个来月了。
耳畔的欢声笑语仿佛将他隔绝在另一个世界,他打开病历夹,准备安排今天的工作,可没看几行字就开始头晕。最近他只要不上班就去围堵任江,睡觉少得可怜,吃喝上更是不在意,单用灵力培育胎儿,也不知道能撑多久。
看来,必须把拿下任江的计划加快了。
“兰医师你不舒服?”正闭着眼睛按太阳穴,童蒙撑着腰走到他跟前,低下头关心地问,“你脸色好差,黑眼圈也很重啊……”
童蒙郑重其事表情严肃,兰乔感激地笑笑,“还好,就是最近有些忙,休息得少。”
童蒙恍然大悟地点头,又摸了摸肚子,“那我得赶紧把宝宝生下来,回来帮你们!”
大伙儿笑起来,兰乔也不得不跟着敷衍笑容。看简宁已经换好衣服准备回家,他赶紧叫住他,“简医师,因为一些私事,这几天我想换换班,不知道您方不方便?”
童蒙与杜攸对望一眼,兰医生果然很忙啊……
简宁回过身,“可以,你把你能上班的时间写下来,其他的我来上就行。”
“谢谢。”
“不客气,”简宁看向童蒙,一贯冷硬的脸部线条变得柔和了些,“童蒙,多主义身体。”
童蒙受宠若惊,手放在额边敬了个礼,眼睛弯成一条线,“遵命!”
兰乔戴上缓解视疲劳的框镜,埋头工作。几个护士都知道他一工作起来就专註得可怕,并且非常讨厌被打扰,便连忙压低说话声音,出门右转到护士站继续聊。
任江在公司主要负责销售这一块,这次去外地出差三天,落实了一笔订单,心情大好。秋天的中午坐在办公室宽大的皮质靠背椅上,伴着电脑中低回婉转的乐曲,享用着美女秘书端来的香菇鸡排饭和热咖啡,真是浑身每一个细胞都透着说不出的惬意。
一身米色套装的秘书侧身站在落地窗前,端着咖啡杯向下望的画面十分养眼,任江时不时抬头欣赏一二,但见秘书浑然忘我,不禁奇怪。
“tina,你看什么呢?都看了十几分钟了。”任江边说边端起餐盘走过去,颇为三八地向下一瞥,结果两手一抖,差点儿没把鸡排饭扔出去。
“任少你不知道,那个人这几天一直在下面坐着,弄得全公司从前臺到各部门经理,但凡是女的都开始註意他了,没办法,实在长得太帅,”tina一边解说一边给任江让出一个视野极佳的位置,啧啧两声,“遗憾吶,要不是我已经订婚了,我还真……”
任江斜瞪她一眼,tina立刻住嘴,笑嘻嘻地解释:“不好意思任少,我们就是闲了八卦一下,没别的。大家怀疑,他可能是想进咱们公司,先踩点儿来了。”
“想进咱们公司?”任江自言自语道,原本的嘲笑语气最后显得颇为无奈。他进公司,难道是想跟他上演禁断的办公室恋情?
“他这几天一直都在?”
tina没想到任江会关心八卦,楞了一下点点头,“是啊,朝九晚五,特别准时,而且不挪地方。”
任江没接话,机械地舀了一勺鸡排饭送进嘴裏,认真地打量起那个人。
楼下有个圆形喷水池,兰乔就坐在水池边上,低着头不声不响地啃面包,身边放着个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瓶,还有两本书。任江鼻孔裏嗤笑,这家伙,挺会利用时间的嘛。
清洁工正好经过,兰乔连忙将面包、矿泉水和书呼啦一下全抱在怀裏,让开位置,站在一旁的样子有些呆滞,还有些局促和窘迫。突然间他像被惊醒了似的,用手背抹了一下嘴角,放在眼前看看,接着又抹了一下,似乎想要确定嘴上到底有没有面包屑。
任江一怔,这个动作,就像一把软毛刷子在他心上挠了几下,抓得人痒痒,却舒服得很。
清洁工离开,兰乔坐下,把东西放回原位,继续啃面包。
他穿着休闲款的白衬衫,腿上是一条浅灰色运动裤,脚上是帆布鞋,都是叫不上牌子的货色,却让人觉得异常舒适柔软。任江相信人靠衣装,但也相信,有气质的人能将廉价货提升好几个檔次。
兰乔啃完面包,抹了抹嘴,接着看书。他速度不慢,没一会儿就用修长的食指和中指相捻推过书页,但他看得很认真,有时候会皱起眉头,有时候会露出豁然开朗的神色。
此时的办公室裏回荡着杨千嬅明亮的声线,一首《再见二丁目》冷清悠远。虽然是秘书选的,但任江对这首歌也有了解,讲得正是林夕那个才华横溢的gay那求之不得的爱情。
“满街脚步,突然静了;满天柏树,突然没有动摇;这一剎,我只需要一杯热茶吧;那味道,似是什么都不紧要……”
在看兰乔,渐入深秋,他穿得那么薄,会不会冷?在风口处一坐就是一天,只吃一个干瘪的面包,喝没有温度的矿泉水,会不会冷?
歌声与画面瞬间重合,外面的一切都成了背景,只剩下兰乔孤独而单薄的身影,不断在眼前放大。时间静止,运动着的一切也停了下来,只有兰乔轻轻翻书的动作是鲜活的。
任江端着餐盘的双手早已僵直,双眼一眨不眨,直到酸痛。
他明明是来围堵自己的,为什么还能如此安之若素地坐下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