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菜是阿俊在进山之前做好的,温在炉竈裏。
我进到厨房的时候,阿俊正把饭菜从炉竈裏拿出来摆到竹桌上。
他还蛮细心的,把亦温在炉竈裏的酒拿到桌上时还关照我凉一凉再喝小心烫。
不过我大大咧咧惯了,一见酒就迫不及待拔开塞子咕噜咕噜喝了两口。
虽然烫得我舌头左右弹跳,但是灌到胃裏头,直舒畅得觉得人生都圆满了。
我人生有三大爱好,美男、烟、酒。
这酒可是排在第二位的。
酒喝得多了,好酒次酒一品即知。
“此壶梨花烧酿得好,味道够辣够纯!”我丢给阿俊一个大拇指。
阿俊把饭筷放到我面前,眉飞色舞道:“我酿的,可喜欢喝?”
我满惊诱:“你酿的?”
哎呦,这丑男人还有这优点,会酿酒?
且这酒品下来,与酿酒高手我家大王酿的不相伯仲呀。
我急急又灌一大口,道:“喜欢!”
嘿,冲这酿酒技术,做他媳妇儿也不算太亏。
“喜欢也别喝这么急呀,又没人跟你抢。”
阿俊看了看我因喝漏酒而湿了的衣领,夺下我手裏的酒,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转身撕了块衣角料垫在了我下巴下。
呦,又一优点,体贴。
我嘿嘿笑:“这不是怕你同我抢嘛。”
“我不喝酒,不会同你抢的。”
阿俊坐到我对面,拿起筷子夹几筷菜到我碗裏,“来,尝尝我的手艺。”
哎,刚刚一门心思都在酒上,倒没註意菜。
这时阿俊说手艺,我鼻子一通,便闻到极为熟悉的菜香。
这扫眼一看阿俊夹来的菜,猪肝,苦瓜!
再打眼瞧桌上的菜,才发现四个菜竟是爆炒猪肝,清拌苦瓜,红烧豆腐,胡辣汤。
我奇怪,问对面催促我吃的阿俊:“全是我爱吃的,你劫我,不会是有预谋的吧?”
阿俊拿筷子敲我的脑袋瓜,呲笑:“我与你八竿子打不着,从未见过面,怎么预谋?”
我揉揉脑袋瓜,想想也对哈,我从未来过人间,也从未见过这个丑男人,确实不好预谋。
应该是我多虑了,可能是他炒的家常小炒恰好是我所爱吃的而已。
行,那便不管罢,尝尝他的手艺。
我夹起一块猪肝放入嘴裏,细细一嚼,然后直感嘆妈呀!
要说我被大王磨为什么还不离开大王,全因有三原因。
其一,最重要之原因,是大王酿的酒好喝。
其二,我怕大王,那狗曾与我说,我若敢离开他,他便把我做成人疵。
想想人疵的模样……我害怕的很,哪裏敢走。
其三,便是大王的厨师张齐炒的菜实在太好吃。
尤其我所喜欢的这四样菜,好吃到我直怀疑人生。
我曾以为无人的厨艺比得上张齐,但没想到这阿俊炒得居然比张齐炒的还要好吃!
这这这……
为什么这丑男人的优点全是我所喜爱的呢?
我便偷瞄阿俊,想再这么发展下去,不会心甘情愿当他媳妇儿了吧?
咳咳,应该不会。
因为这一瞄,首先入眼的是他那张丑面皮……
看见他那张奇特面皮,我便觉得嘴裏的菜突然似没了滋味儿。
唉,我颜控。
等等,刚刚他说什么来着,他不喝酒?
“啊。”
我向四周瞄了瞄,瞄到了碗柜,然后起身拿了一个碗放到阿俊桌前,再拿起梨花烧把那碗倒满,然后朝他甜道,“阿俊哥哥,您看今儿是咱俩成为夫妻的第一天,怎么着也得喝一杯不是?”
阿俊看看眼前满满一碗酒,再抬头看看我,道:“喝酒?”
我说:“对呀,今儿咱二人结为夫妻,应该喝一杯呀。”
阿俊楞楞地放下筷子,看着酒。
嘿,这我就好奇了,问他:“你不喝酒,为什么酿酒呢?”
“啊……”阿俊似是被我这句话问到了,啊了半天才道,“我一直想找一个能喝酒的媳妇儿,所以才酿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