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大哥
季明霄眼神毫不掩饰对任良晏的欣赏,感受到热烈的註视后,任良晏轻轻的转过头,深邃的眉眼下是满满的冷漠,微微发绿的眼仁可以看出是个混血,干凈的脸上带着一丝难以言说的忧郁,季明霄瞇了瞇眼睛,这个男人,有些像月光,清冷又让人难以忽视,最重要的是,他看到自己的脸都无动于衷:“大哥。”季明霄声音轻柔,两人四目相对,谁都没有先转移视线。
“你回来了,爸爸妈妈都很想你。”任良晏喉结有些不自然的滚动了一秒,随后低下头继续看书,很久都没人这么对季明霄了,谁见到他不是一脸痴迷,惊嘆于他的美貌,季明霄打开自拍模式,准备让任良晏好好的欣赏一下他的美丽:“大哥,既然好久不见,我们兄弟也拍几张照片吧。”
季明霄看着任良晏没拒绝,立刻对着他拍了几张,有些长的好看的人不上相,拍出来平平无奇,他倒是想看看任良晏的是不是这样的。
坐在实木沙发上的任良晏身穿黑色西装,棕色的格子领带让他凭添了一丝人情味,目光冷傲的看着镜头,眼镜微微瞪大,有点像大狗狗。
镜头表现力也不错,本来只想在死亡角度拍几张他丑照的季明霄的胜负欲上来了,把脸凑近任良晏,咔嚓一下。
照片上的季明霄嘴角勾着一抹坏笑,完美的脸上没有一丝瑕疵,任良晏则被他忽然凑近的脸吓了一跳,紧张的样子被记录了下来,幸好任良晏在商场上练的不露声色,照片上的他像个被惊吓到的狼,散发着冷傲的气势。
“明霄,你终于肯回来了,你不知道我这段时间有多担心你。”穿着绸缎裙子的女人从楼上快步的走了下来,嗔怪的拉住季明霄的手,上上下下的打量起来,柔软的手指上带着闪耀的红宝石,香香的味道传到季明霄的鼻子裏,让他有些不太适应,神奇的是也没抗拒。
“瘦了,搬回来吧,我们已经和兰星解释过了,他同意你搬回来了。”任母欣慰的拍了拍一边的任兰星,任兰星现在的衣服已经大变样了,柔软的丝绸衬衫服贴的穿在身上,左手上戴着一块闪耀的手表——和一块古法工艺的手镯,听到任母的话微微腼腆的笑了笑。
“明霄,你别任性了,搬回来吧,现在微博上都是你傍老男人的新闻,这实在是太丢人了,也会伤了爸爸妈妈的心啊。”任兰星表现的很大度,季明霄挑了挑眉:“没想到哥哥这么关註我,我真是受宠若惊啊。”
“什么,竟然有这种传言,都说娱乐圈的水很浑,咱们别闯荡了,你哥哥身边正好缺一个帮手,小小,去帮你大哥吧,他不能没有你。”任母看着像个雕塑一样坐在那裏的傻儿子,什么时候他喜欢上历史书了,还不是因为等小小回来,心神都没在读书上吗。
“不了妈妈,这些事我自己能处理好,我喜欢演戏,水浑应该治理啊,把裏面的臟东西捞出来,就能干凈了。”季明霄一脸纯良,眼睛闪闪的看着任母,看的任母心裏一软,这个小小从小就长的好看,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像个机灵的小狐貍,从小闯了多少祸都能让他大哥帮着背,从小受宠的他嚣张又任性,前段时间却忽然性格大变,一副受气包的样子跑出了家门,任母很担心他在外面会受欺负。
“哼,就知道妈妈妈妈的,像个羊羔子,老大,和我去书房,我有一些工作和你说.”坐在椅子上的男人眼巴巴地看了半天,发现季明霄一个眼神也没给他,嫉妒的眼睛都红了。
这家人对他真的很好啊,季明霄露出了真心的笑容:“爸爸刚才太威严了,我都害怕了。”
“就你嘴甜会哄人,我看网上那什么老男人,能有你爸爸我靠谱吗,搬回来吧。”
听着季明霄几句话就把人给哄的高高兴兴,还不把他放在眼裏,任兰星的牙都快被咬碎了,他们为什么不觉得季明霄又臟又恶心啊,还对他那么好,季明霄为什么不搬到山沟沟裏去,在电视上存在感那么高,还不是想回来争家产。
“搬回来这件事就——”季明霄虽然不喜欢真少爷的表情,却也没想真的留下来争宠,太幼稚了。
铃铃铃,清越的铃铛声传入人的耳朵裏,季明霄顺着这熟悉的声音看过去,两个长得像狐貍的小黑狗颠颠的跑了过来,小短腿倒腾的都快出现残影了,看到季明霄就想扑上来。
抱起来其中一只小狗,季明霄脑中出现了一丝疑问,他以前也养了一只这样的狗,是一个土狗,有柯基和德牧的血统,他特别的喜欢,现在这个同样的狗,难道是巧合吗。
“搬回来就算了,毕竟我也没有合理的身份,以后我会时常回来的。”季明霄摸了摸狗头,圆鼓鼓的还毛茸茸的,现在这小东西是成狗小姐了,还有专门的佣人来伺候她,没什么可担心的。
看着季明霄拒绝了搬回来的提议,任兰星松了一口气,季明霄这么光彩夺目,他回来以后家裏还有他的位置了吗,大哥虽然是继承人,但是被教育的沈默寡言,每天就是沈默的坐在沙发上看书,像个年轻的小老头,一点也不像富二代,然而像是老实肯干的老黄牛,以后好好的经营公司他才好吃分红啊。
咔嚓,一阵亮光闪过,季明霄疑惑的抬起脸,就看到任良晏一脸淡然的举着手机,看狗都深情的眼睛裏面藏着挑衅,像是在说,刚才你拍我了,这次还我拍你了。
“哈哈哈,有你在家裏才热闹啊,你想要什么时候回来都好,家裏的大门永远都向你打开,我们快吃饭去吧,人好久都没这么齐了。”任母把一切都看在眼裏,揽着季明霄的腰,亲昵的举动让他的心有些慌乱,已经忘记刚才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