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请围绕案情提问。”审判长说。
“审判长,证人有没有撒谎与案情至关重要,案发时在场的只有证人和我当事人,互相指证对方是凶手,那么两人中必有一人在撒谎。”白淅解释道。
“允许辩护人发问。”审判长作出决定,“证人请回答。”
“回答什么?”刘颖有些不知所措。
“小事会撒谎,如何能够保证大事不会撒谎?”白淅又问了一遍。
“总之,我没有撒谎,就是她杀的人。”
“她是谁?”
“姜秀梅。”
“你撒谎!我回家的时候赵凯已经倒在门口了。”姜秀梅从被告席上站起来喊道。这是白淅第一次听到她大声说话。
“被告人,安静!”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控方的第二个证人是负责侦查的王警官。
白淅问了那天见面时最后那个问题,“请问证人,是否可以完全排除我当事人不是凶手的可能性,即证人刘颖说了谎?”
“从证据上看……”
“请回答能还是不能?”
“不能。”
控方出示的第三项证据是凶器水果刀,双方没有异议。到了第四项证据血衣时,白淅的眼裏闪着光。
“作案当时被告人所穿上衣,上面残留血迹经法医鉴定证实属于被害人。”检察官介绍。
“辩护人,你对这项证据是否有疑问?”审判长问。
“有的,审判长。辩护人对于血衣是案发时作案者所穿没有异议,但是我想请问公诉人,如何证明这件衣服当时是穿在被告人身上?”白淅发问。
“这是被告人的衣服。”检察官回答。
“被告人,请问你的衣服只有你一个人穿过吗?”白淅问向姜秀梅。
“不是,刘颖在家经常穿我的卫衣、t恤当睡衣。”
姜秀梅回答。
“她为什么会穿你的衣服,你们两人体型差的可不少?”
“虽然她比我高,但是我因为胖买衣服都往大裏买,她瘦所以穿的了,刘颖穿我的衣服主要是为了不洗衣服。”
“刘颖在家很少洗衣服?”
“很少,家务活基本上都是我做。”
“她换下的臟衣服会怎么处理?”
“放在洗衣机旁边的筐子裏。”
“也就是警察找到这件血衣的地方?”
“是的。”
“辩护人提请合议庭註意,根据被告人公司当天走廊监控录像显示,被告人未穿着这件衣服,请参见辩方提交的1号证据。根据证人刘颖的证言显示,被告人杀害赵凯发生在其进家门之后的即刻,被告人没有换衣服的动作,所以辩护人认为这件血衣在案发时并非由被告人所穿。这是其一。
其二,作案所着衣服上的血迹会由于穿着人身高不同而造成血液喷射痕迹的差别。通过法医鉴定中心计算机数据模拟和实验进行对比,请参见辩方提交的2号证据,根据这件衣服上的血迹喷射状态和死者伤口来看作案人身高应在167-172之间,绝对不可能是身高只有159的被告所为。
所以,辩护人认为要么当时被告没有穿这件衣服杀人,要么行凶者根本不是被告!”白淅有理有据地说道。
此言一出,法庭裏顿时一片哗然。
“肃静。”审判长敲着法槌。“公诉人,对于上述辩护意见可有问题?”
两名检察官面面相觑,主控检察官满脸尴尬地说“没有”。
“本次庭审暂时到此,休庭。”
收拾东西的时候,沐予安有些兴奋地说,“淅姐,你刚才简直太帅了,吸引了全场所有目光,看来这波我们稳了。”
“职责所在,至少证明了证据链条不够完整,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岂止是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根本就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嘛。”
“低调,小声点,人家检察官还在呢。熬了几天夜,终于可以休息了。”白淅面露微笑,想到回家睡觉实在是开心。但在法院裏又不能表现出开心。哎,开心还要憋着真难受啊。
噩梦
(8)噩梦
“你今天工作有什么安排,去见那个想知道是否在撒谎的当事人?”贺深一边开车一边问,以确定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