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隶笨拙但真诚的表达着自己的爱意,他要说出一切。如果神明接受,他将永生永世守护神明,以爱人。如果神明拒绝,他也将永生永世守护神明,以朋友。
好在,他的神明也爱着他。
这世上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金隶驱车回到金家别墅,各术家的人已经走得七七八八。但别墅仍然闹哄哄的,手臂上缠着红绸的人在四处捉拿术士,那是金隶在清洗金温文的人。
从今以后,金家的所有命脉将握在金隶手裏,金温文还是长老,但他不在拥有任何势力。
大厅裏没什么人,老族长的房间在二楼,那裏守着很多人,手臂上都挂着红绸,看见金隶来,毕恭毕敬的点头示意。
金隶微微颔首,走进房间,老族长已经坐了起来。他穿上蓝色丝绸睡衣,身上每天都有护工打理,每天也有专业的人给他按摩,所以他身上的肉还很匀称,霜发一丝不茍,看上去不像是沈睡十年的人。
窗帘开着,金泽浑浊的目光看向那裏,正好能看见院子裏的混乱一切。
“使者呢?”
“她在忙。”
金隶的态度很冷淡,他双眼静静的看向窗外,裏面情绪淡然,仿佛那场变动不是他策划的。
“小隶,你怎么不叫我?”老族长真的已经很老了,百年前,他已经是个鹤发老人,如今更是老得不能再老,露出的皮肤全是深刻的皱纹,就连森林裏最古老的树皮也比他光滑一些。
金隶没有答话。
空气默了几秒,外面又飘起零星的雨丝,金隶静默原地,心中却在想,王清河有没有带伞,要是淋雨会感冒的。
“我知道,”老族长的声音很沙哑,几乎都快发不出来了,他下意识的伸向床头柜想喝水。他以前还醒着的时候,那裏总是放着一杯温水。
现在他常年睡着,房间裏根本就没有水。
金隶终于动了,他下楼去接了杯水来,放在老族长手裏。老族长常年睡着,握着水杯的手臂剧烈颤抖,水面跟着摇晃。他艰难的抿了口水,金隶把水杯取回来,放在了床头柜边。
“我知道,你还记恨我,记恨我舍不得给你用华阴令,眼睁睁看你受苦。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是会那样做,因为,巫族根本就没有华阴令。这件至宝,早在几百年前遗失了。金隶,不是我不救你,而是不能救你,为了巫族的威望,我也不能告诉你真相。”
“原来是这样。”
老族长觉得奇怪,金隶的反应太平淡了些。他可为此受了这么久的苦,就算是今天,那只恶鬼也还寄居在他身上,他难道不恨吗?
其实老族长有些忌惮金隶。他这个小孙子的情绪太少了,他这样苛待,下人这般欺辱,他都半声不吭。就是脾性再好的人,也该黑脸了。除非,他完全不在乎,甚至是,完全不把这些人放在眼裏,这些人行为在他看来,都是跳梁小丑。
“都是陈年旧事,不提也罢。金隶,当初是我看错了,熙鸿并非最合适的巫族继承人,你才是,你心思敏锐,又善忍耐,更难得的是,你不会受外界影响,你很专註,金隶,我的孙子,你才是真正的巫族大祭司。”
金隶并未答话,只是冷冷看他。
老族长又将目光看向窗外,沈默半响才道:“对,这些年来,我都是装的,我仍然忌惮你,或者是,忌惮你和你身体裏的鬼。熙鸿死了,只有你才能成为巫族大祭司,即便那些年你很安分,一点错都没犯,但是我,不允许半点危害巫族的事情发生。”
“所以你选择假装成为植物人,让我放松警惕,好在暗中监视我。”金隶默了一会儿:“江兴是你的人?”
现在想来,十年前老族长突发疾病变成植物人,他身边莫名其妙就多了个江兴,属实可疑。这些年,金隶的一举一动都在他掌控中。
“不错,但是那小子只给我递了一段时间的消息,后来说什么也不干了,我就把他舍弃了。毕竟棋子和眼线,在金家甚至是术族我都多得是。”
“族长好计谋。”
老族长眉梢一挑,似在回味金隶疏远的称呼:“事关重大,我不得不设防。但是金隶,你还是成功了,不是吗?即便我睡着,你还是谨慎的布下了阵法,就算我醒过来,也离不开这个房间。现在整个金家都是你的囊中之物,金隶,我想和你谈条件。”
“你没有筹码。”
“你是我的孙子,这就是筹码。”
这一次,金隶没有答话。
“我对你处处设防,不过是怕你身体裏的恶鬼发难,如今看来,你已经完全驾驭他了。那我就不用担心了,金隶,不管是谁当大祭司,对我来说都一样。只要对巫族有利,不管是谁,我都能接受。只要你保证不做出对巫族有害的事情,我可以把金家完全交给你,但是如果你做对金家有害的事情,我就是折了这把老骨头,也要和你拼一拼。”或许是这段话太长,金泽说完,剧烈的咳嗽了几声。
“巫族就这么重要?”金隶忍不住问。
“此乃天命,与生俱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我无法保证。”金隶毫不思索就回道:“做了这么多年的大祭司,只是为了等一个人,现在她回来了,我也没必要守着这个位置了。”
老族长双目圆睁,没想到会以这种理由拒绝。他厉声道:“竖子!你成为大祭司乃天命所归,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拒绝这个位置,金隶,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根本就不是我的孙子,你是忘川河中的无名鬼,那个女人就是被金照山遗弃的衰神罢?她有什么资格?你乃大祭司,你联系着金照山和人族,想要什么女人没有?比她好看数倍的女人一抓一大把。”
对于金泽来说,巫族是他的全部。为了巫族,为了金照山,他可以舍弃一切,卧薪十年不在话下。他的妻子,儿子,孙子,都是为了巫族的荣耀而存在。所以他厌弃背离金照山的三子金华清,他对金照山不敬,他说妖鬼在五行当中,应该与神同位。
笑话,天大的笑话,他金泽一身磊落,为了金照山殚精竭虑,怎么教出这么个逆子来?
金熙鸿死了,只有金隶能继任大祭司,可他是无名鬼,他那可怜的从未见过人世的孙子早就化为了一缕孤魂。
那就让金隶成为大祭司罢,只要他愿意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待在大祭司的位置上,为巫族,为金照山,发光发热。他就可以对无名鬼视而不见,假装他就是自己的孙子。
可无名鬼偏偏不愿意。
无名鬼心中没有天下,没有荣誉,只有一个被金照山遗弃的神祗。
真是可笑。
可笑至极。
一缕红线从老族长体内延伸,看似缠倦柔弱,却穿过了金隶的胸口,一圈圈缠在他的心臟上。金隶手臂上的黑色符文又显露出来,可是这一次,无论他用什么方法,那根红线都稳稳当当的刺在他身体中。
老族长伸出枯手,在红线上轻轻拨弄了一下,金隶的心臟立即像被人揪住似的,剧痛令他浑身轻颤,半跪在地,额上冒出密密细汗。
“此乃连枝绳,昔日巫族长老们担忧族中出现叛徒,特设此咒,它将我的命和你的命连在一起,金隶,我曾授你浑身修为,只有这一招,我未透露半分,就是害怕走到今天这一步。金隶,如果你不答应,我会杀了你,当然,我也活不了。但是我半截身体都已入土,死不足惜,你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啊。”
猩红且纤细的丝线在微凉的空气中微微颤抖,像是毒蛇诡异的杏子。
剧痛一次次碾压金隶的身体,他手臂的符文颜色越来越深,脸色惨白,缓慢的起身,望着古老而倔强的老族长。
“你信天命,因为天命给你了荣誉地位和财富,可我睁开眼就被关在冰冷的忘川河中,河水像刀子,一次次拉锯着我的身体,我终于从那裏逃出来了,可我遇到的人们,又是怎样对我的?老族长,天命公平么?”
金隶阖上眼帘,脆弱的眉眼像是精巧的瓷器,根根分明的眼睫微微颤抖,忽然,他睁开眼,那裏面的破碎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难以言喻的笃定,仿佛有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倒映在那浅色琉璃中。
“我只信北渚,因为我的一切,都是她给的。”
两人目光相接,都毫不退让,空气在那瞬间变得很轻很轻,沈甸甸的目光像是锋利的刃,还未出鞘,那按捺不住的杀气便溢了出来。
长久的对峙中,年迈的老族长突然明白了金隶为什么这么做。无名鬼也有信仰,只是和他的信仰不一样,两人各为其主罢了。
“嘭嘭嘭——”门外突然响起剧烈的扣门声。
房间中对峙的一老一少回过神来。
连枝绳还留在金隶体内,但他神色以恢覆如常,那随时可要他性命的咒法好似不存在,他道:“进来。”
门豁然打开,露出江兴着急的脸,他率先看见那根诡异的红线,牵扯在上一任和现任大祭司身体中,但他还是聪明的分清了轻重缓急,知道现在不是好奇的时候。
“隶哥,王老板不见了,我们的人失去了她的行踪,长城的人没有和她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