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在地毯上投下一条斑马线似的亮条纹,明快温暖。
云子墨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挺长的梦,梦里他还在孤儿院,跟程旭睡上下铺,晚上程旭偷偷摸摸往他枕头芯子里塞泡泡糖。
泡泡糖在那个年代并不稀罕,可对他跟程旭而言,那就是个稀罕东西,一年顶多吃上三回。过年一次,暑假一次,生日一次。
特别金贵。
云子墨年纪小,小孩子舌头,最喜欢吃甜的。程旭个头比他大,瞧着就比他年纪大,理所当然让着他,护着他,有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非留给他。
云子墨想,那几年,真是他人生里最美好的一段日子,虽然三餐除了水煮白菜豆腐,沾不上丁点荤腥,熬得小脸发黄人发蔫,可他就是觉得很幸福。
离开孤儿院那几年,日子其实更不好过,饥一顿饱一顿,总没个定数,过得不可谓不提心吊胆。
可沉甸甸的生活,也有沉甸甸的美好。
偶尔有闲钱的时候,他跟程旭会去街角火锅店点个十八元的套餐,挺普通的一顿,两人却能吃得热火朝天,相对欢笑,互相夹肉,吃出那苦日子里的美滋美味来。
他那时候总觉得,只要他还有程旭陪着,程旭有他陪着,两人有苦一块儿吃,有活一块儿干,这么秤不离砣,砣不离秤,即使再辛苦地熬日子,也能嚼出里头的幸福味道来。
然而世上的事,总敌不过“可惜”两个字。
云子墨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早上,听着程旭带了哭音,在电话那头撒酒疯:“对不起,小云,对不起,再不会有这样的事了。以后,以后我们三个,就安稳过日子,好不好?这辈子我都照顾你,这辈子,都算我欠你的。小云,从前那穷酸日子,我是真过怕了。我受不了再回头来一次,真要这样,我会疯的,姗姗也会疯的,她爸,她爸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你原谅我,小云,你原谅我……”
其实云子墨那个时候,还不叫云子墨,叫莫云,名字绣在他衣袖里,算是丢了他那个人,留给他唯一的遗产。而程旭当时,正在跟杜姗谈恋爱,郎才女貌,非常登对。
可云子墨还是觉得满心满肺的苦,那种苦像只手,掐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那时候,是真希望跟程旭,过一辈子。
云子墨是被人推醒的。阳光热烈得近乎刺眼,他有那么几秒钟时间,几乎什么都看不清,眼前白茫茫一片。
意外的,身旁有个人问:“做噩梦了?”语气温柔,甚至还拿毛巾给他擦了擦脸上的冷汗。然而云子墨却僵在了那儿。
这把嗓音,他怎么也不会不认得。
杜宣倒是很从容,把一杯牛奶喂到他嘴边:“来,先喝点牛奶垫垫胃。酒刚醒,胃里不能没东西。”
云子墨眉头皱起来:“怎么--”
杜宣说:“昨晚你喝多了,怕你回家吓到孩子,只好带你来我这儿将就一晚。”话说得非常正人君子风范,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模样,也称得上很君子,一点儿没有常年混迹欢场的模样,甚至称得上很正派,跟前几回那轻佻浪子做派大相径庭。
等云子墨消化了前一句,杜宣又说:“对了,孩子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拨了电话过去,有人在照顾。”
这就体贴得过分了。且杜宣还一反常态的有规矩,懂分寸,连轻薄的肢体接触都没有,站在床边,很克谨地保持一步远的距离,眼神更是放得前所未有的端正,这倒让云子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好在全身上下,除了头有点痛,其他地方都没事,这让云子墨相信,昨晚确实没发生什么。
早饭吃得浑浑噩噩,等从杜宣家出来,云子墨觉得整个背心都湿了,不是热的,是慌的。杜宣那人,他实在是退避三舍也不想沾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