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亮之后,还是温旻先起了床。
他下去洗漱,顺便也将那身臟衣服也拿下去洗了。
再上来时,已换回平日最习惯的装束。一根发带半束着一缕头发,一身霜白的衣裳。顿时又如散仙那般飘逸了,不再巍峨难及。
用他的话说,这样穿才自在。那身戏服一样的高冠礼服,穿给阿辽看看而已。
金不戮刚从床上坐起,正在揉眼睛。温旻便坐过来亲亲他,神秘兮兮的:“刚才天没亮,我开窗时看见雪球和一只小猫在一起。”
金不戮正因为昨晚和他太亲了、太快原谅他,自己犯恼。嫌弃地说:“它和只小猫在一起好稀罕的么?等它和老鼠在一起玩时再告诉我吧。”
“哎呀不是。”温旻笑着搂住他,“雪球正叼着那小猫的后脖子,在做那种事。”
还凑他耳朵边悄声说了几句。
金不戮听得面红耳赤,一把推开他:“你这人怎么越发讨厌。连只小猫都不放过。”
温旻不以为然:“诶?这又怎么了。我是雪球的娘亲,看见他长大了,有媳妇了,开心一下都不成?”
还振振有词:“阿辽你且说,以后要是雪球有了小小猫,带着儿媳孙辈们一起来。你这升格做爷爷的帮不帮它养?”
金不戮说不过他,气哼哼地站起身去洗漱,不理他了。
刚要去拿拐杖,突然被温旻一把抄起,往空中抛了一下。金不戮吓得惊呼,抓着他肩膀骂他干嘛。
温旻将他抱回怀裏,看他老老实实不敢动了,才笑道:“许久没见表哥,偏一起身就找那根破拐杖。表哥在你心裏还比不上根拐杖亲了?扔了它,想去哪我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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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戮洗漱过后,和温旻一起吃了早饭,便回金家堡去。
温旻也要留在家裏打理维摩宗的事。两人便约定,将手头的事项往其他人手裏交代交代,三日后一同进京去救岩祝。
具体怎么救,路上边行边商量。
没想到了下午,温旻便跑上金家堡。还给全堡上下带了几大箱子礼物。
温公子出手阔绰,见者有份。要不是这些个下人早前便见过他,有不少知道他的底细,真要被他给贿赂尽了。
小朝明笑哈哈地抱着一只马皮包的玩具小马——眼珠子都是黑水晶缀的那种高级货。拼命跟周围人说:“温公子是好人来着。好人来的!”
给金不戮搞得,又生气又想笑,心底还有些小小的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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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旻自己却穿得奇奇怪怪。
那身霜白长袍又不穿了,穿了身短打粗布衣裳。
裤脚挽起老高,穿双草鞋。头上戴着个遮阳斗笠,肩背手提两个大竹篓,还背个背囊。给自己打扮成一个渔民。
但他生得好看,偏偏穿什么都能穿出神韵。
露出的半截胳膊和腿白如皓玉,肌肉线条流畅如缎,半袒的胸膛结实宽广。做如此野性的打扮更显与众不同,真真叫人觉得是海底的龙太子微服出访。
他还要来句白话:“表哥到出面行一转,都唔知有几威水!”
意思是表哥去外面走一圈,不知道有多威风呀。
金不戮最怕见他,心想着三日后再见最好。哪想隔了半天又见他露胳膊露肉的,便沈下脸去:“干什么你?”
温旻高兴极了:“我找人问过了,过会儿便退潮。阿辽和表哥去赶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