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符歌萝和煜月核对信息,才确认一件事——现在她们来到了五百年前的天狼族。
煜月本身就极聪明,做为天狼族人,很快理清楚线索,“一百年前,我们天狼族的女子,才明令禁止不许出门,不许与陌生男子交谈,而上一次的幻境,你我都变成了被囚禁在家院的女子。而在五百年前,天狼族才不许女子经商做生意,不能轻易抛头露面,也就无法去赚钱,那个时候,女子开始越发依赖夫家……”
符歌萝听明白了,天狼族对女性的限制,是一步步在千年间演变而来的。
五百年前,也就是她们现在身处的世界,是女性自商场、官场一步步被驱逐的起始点。
那么,她们被束尘镜带到这春宵阁,又代表着什么?
煜月似乎对现状有些疲惫了,嘆了口气,望着上方狭小的天窗,“不少姐妹好不容易清醒,迈出了第一步,希望好像就在眼前了,可就在那一刻,又全部化为了泡影。”
上一次幻境的结局太令人欣慰了,如果註定回不去现实,那她宁愿在百年前继续拼下去。
因为煜月不知道,这一次,她是否还有能力,或勇气再重来一次。
有什么,是给了人希望,然后再全部打破,来得更残忍呢?
符歌萝见煜月实在伤心,伸出手去,落在煜月头顶时,又慢慢收了回去。
让她杀人可以,安慰人的事情,倒真是有些为难她。
楚生将两人关在这裏,并未严刑拷打,也没威逼利诱,一日三餐皆有专人送来。
这待遇倒是很不错,就是环境相当恶劣,地下室裏不知多少年没人打扫过,空气中弥漫着腐烂和腥臭味,地上到底堆放着骸骨,墻上不知哪来的水,整夜啪嗒啪嗒往下落,夜深人静时,墻壁和地上会传来骨头敲碎的声音,夹杂着不知从来传来的沙哑嘶吼和鬼哭声,如同恶鬼索命无孔不入。
若是寻常人,用不了多久,只怕就会被这封闭又诡异的环境逼疯。
只在符歌萝眼底,这场面与魔界斗兽场比起来,不过是小儿科,倒是成名后,许久没在这样臟乱的环境待过,她微微有些嫌弃。
煜月见符歌萝气定神闲,只神情偶尔透出些不耐和嫌弃,内心生起的那么点惊悚,都悄无声息散了。
晚些时候,是挽娘送来了晚餐。
她见两人被锁着,背靠着背坐在稍稍干凈些的角落,扫眼看了下四周可怖的环境,蹑手蹑脚将餐盘递过去。
今日的晚饭菜色格外好,不亚于给外间那些臭男人准备的大餐。
符歌萝调整气息,用丹田的内力,将嗅觉恢覆一些,果然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直扑面而来。
难得享用美食,符歌萝的心情也好了些。
这个时候,她才有空打量挽娘。这是一位明显有些年纪的女子,虽面容姣好,身材丰腴,但眼角的纹路透露出了她的年纪。
煜月似乎辨认了一会,哑然失色,“挽大娘,你怎么会在这裏,你……”
挽娘也认出了煜月,很短暂的惊慌后,又恢覆了从容不迫的神情,“这儿不是人住的地方,你们还是早些想通,也好早日出去。”
显然,挽娘这是来当说客了。
煜月却对挽娘的身份仍感到震惊和疑惑,“陈大哥不是说,你在家裏做针线活吗,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裏?”
挽娘似乎对这类问题,早有预感,也回答过几次,面色都未曾变化,“要活下去啊,小月姑娘,不是每个女子,都能在家过舒服日子的。”
“我们一大家子五口人,都需要吃饭呢。”挽娘笑了一下,带着苦涩和无奈。
煜月当然知道,不那么富裕的家庭裏,女孩也是要承担一部分养家的职责,“可是,陈大哥说你赚的钱,足够一家人生活了——”
说到这儿,煜月才反应过来,原来岑大哥吹嘘的挽大娘能赚大钱的手工,竟然是在春宵阁裏……
她们都被岑大哥给骗了!
煜月不禁火冒三丈,“为什么岑大哥自己不出去找活干,要你出来在……赚钱。”
挽娘嘆气,“他上山采药的时候,摔过腿,行动不太方便。”
这件事,煜月也是知道的,当时还夸岑大哥是个好男人,为了给挽娘治好腰酸的毛病,才冒雨进山落得个坡脚的下场,可怜极了。
可是行动不便,不代表不能出去找活干啊,还有很多赚钱的法子,虽然比普通身强体壮的男人要辛苦一些,但万没有到将自己的女人推出来赚钱的地步!
煜月气到整个人都控住不住地站起来,“为什么他能在家裏心安理得喝酒玩牌九,却要你来这裏赚钱,你怎么能牺牲自己,去养这么个男人!”
挽娘呼吸滞了一瞬,想说什么,看到煜月的情绪如此激动,又将话吞咽了回去。
她慢慢站起身来,看着煜月年轻美丽的面庞,还有令人不容忽视的气性,这都是在衣食无忧的家境裏,才能成长出的一种叫不知生活辛酸的小姐气质。
挽娘笑了笑,没什么情绪,“你还年轻,不懂。”
成家后都是一地鸡毛,哪能分得清你我,也无法去计较两方的付出多少,更别说在生活的重担下,自尊和脸面哪还有心去顾忌。
丈夫自从残疾后,便有些厌世,出去干活总会受人歧视,几次三番下来,骄傲的男人受不了,也就放弃了外出干活,整个人活得自卑又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