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书友
看到了去日本参加同是网络写手的朋友婚礼,而婚礼场地又变成了红字执行地的篇章。
又忍不住出来吐槽了。
火种的书,先是看的地狱公寓,那时候看的确是让人惊艳的。
全篇类似副本,但是鬼怪是无解,只能靠智力求活。
实在是挺喜欢的类型。
后来到了电影院,就看不下去了,具体的可以去看我对地狱电影院的长篇评论。
到了现在的恶魔公寓,是地狱的续篇。而作者也了解到了电影院为何不讨好,在这就做出了一定的修改。
但是,还是那句话,看评论,“但是”一出来,就没什么好事了。
作者对于设定,不怎么在行,在电影院里就改了前作的设定,把鬼怪改成了能用一定的道具去限制甚至杀死,这样就泯然众人矣。话说除鬼的上都是,日鬼的都不少,没了特点就不吸引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