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水的秘密.02
林春水人生的第一杯酒是在十八岁那年喝的。
高考结束后的那天,他们班在考场附近的小饭馆聚会,几个老师也去了,说是要站好最后一班岗。林春水本来是不会参加这类活动的,可是从考场出来的时候听说沈时和也会去,她就壮着胆子跟着同学一起去了。
到了才发现,沈时和没来,他在考完后就被家人接走,大概家中会有更隆重的庆祝仪式。
说不失望是假的,但意外的也有点放松。林春水一直缺乏集体活动的热情,可是在这样一个狂欢夜,也难得有一丝放纵的冲动。
有不相熟的同学递过来一杯啤酒,怂恿她:“喝吧,大家都喝了。”
林春水没有拒绝,接过尝了一小口。
有点苦,有点气泡感,还有点怪味儿。这有什么好喝的呢,她不理解。只喝了一口就把杯子放下了。
第二杯酒,是在大一。
竞赛队第一次成立,在学长的号召下,队员们在学校裏的餐吧聚餐,啤酒红酒都点了一些。
碍于不成文的规定,队裏的后辈要向前辈敬酒,于是林春水端着自己面前的红酒杯,莽撞地仰头干了半杯。
学长学姐们没看出来这个闷不做声的新人竟然有这酒量,纷纷叫好,气氛到了,又起哄起来,叫林春水多喝了几杯。
当下她的感觉是红酒的味道比啤酒好一点,但是也更涩,更喇嗓子。
后果在聚会结束后才慢慢显现,那天林春水勉强撑到回宿舍,一头栽倒床上,到第二天十点才起来,史无前例地翘了早课。
对于成年不久的林春水来说,酒精代表一种成人世界的法则。
喝下去,就是大人。
她后来陆陆续续喝过几次酒,有时和同学,有时和前辈,有时勉强,有时没那么勉强,但终归谈不上喜欢。
直到那个春夜,她在沈时和的嘴裏尝到了好像是全世界最醉人的酒。她才恍然觉得,原来酒是美味的,芬芳的,是上帝的血液,也是俗人的珍宝,是神圣与庸常的双重载体,也是天才与疯子之间的那道窄门。
和沈时和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偶尔也会喝酒,作为一种助兴的情趣。
沈时和知道她不喜欢酒的涩味儿,总是先餵她喝甜的果酒,然后从她的唇舌间品尝。有时酒液打湿了衣裳,洒落到哪裏,他的吻就追到哪裏。
酒精从沈时和的唇渗透进她的肌肤,又浸入血肉,把她的骨头都泡醉了。醉生梦死,不过如是。
他们在一起时的酒有多甘甜,分开后就有多苦涩。
从北城回来后,林春水进入职场,喝酒变成工作的一部分。
不过她的酒量实在算不上好,而且就算喝了酒,人也不会变得热情世故,所以只是几次应酬之后,陈瑾茹就不再带她。
但林春水喝酒的频率反倒变高了。
一开始只是为了解压,工作上的压力固然是一方面,但主要还是为了应对韩娟的歇斯底裏。
即便回到云城已经好几个月,韩娟仍不能见到身边出现任何与北城有关的东西,甚至只是在新闻裏出现了北城两个字,韩娟都要一遍又一遍地扒着林春水追问:“你是不是又想起那个浑小子?你是不是又想跑到北城去?”
她反覆地强调:“他把妈妈害成这样,你决不能再惦记他。”
每一次这样说,林春水都会在心裏反驳,沈时和是无辜的,他什么都不知道。但这样的话她从来没说出来过,因为韩娟已经满是伤口,只有顺服不会再伤害她。
林春水只会说:“我不会再想他了。”
至于那些说不出口的话,会在韩娟睡了以后,混着酒液一起咽进肚子裏。频率不高,但很有必要。
不过就算韩娟不要求,林春水也打算忘记沈时和。
沈时和已经成为过去式,成为一个空壳,一个符号。但即便是这样,逼自己忘记一个人,还是很难。
林春水听歌时会想起他,吃饭时会想起他,走路时会想起他,睡觉时——林春水开始失眠,因为想他。
为了助眠,她开始在睡前喝酒。
这大概就是古人所说的以毒攻毒。林春水试图用酒精戒断沈时和,不得不说,卓有成效。
不过,所有成瘾物质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会在人体内建立耐受性。
一开始喝一听啤酒就可以了,后来变成两听,三听,数量不断增加。
等到四五听啤酒喝了都睡不着的时候,林春水开始尝试度数更高一些的红酒,就从超市货架最底下那一排拿,品牌和口感都不重要,只要能让她快速出现醺醺然的感觉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