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良人返归
这股味道唤醒了万安期久远的记忆。
他十岁那年,盈盈姨尿血不止,店裏的伙计从城外牵来了一头小驴,想为她宰了,剥皮熬制阿胶。
这是浚仪桥大街上的药房魏郎中支的招,他说童子驴皮熬制的阿胶,对女子下血最有效。
在一个午后,万安期午睡醒后想要去后院小解,正好撞上伙计们剥驴皮。
驴子露着粉红色的肉与连亘的筋膜,一旁的柏木桶裏盛满了杀驴时放的血,伙计们光着上身,汗水与血痕粘在一起,宛若打死了数百只吸饱血的蚊子。
当时万安期第一次知道鲜血的味道,与他之前接触过的腐烂血水、做熟的血块都不一样,咸腥中夹着一丝铁味与甜味。
半个时辰前,朱福与万安期听到了院外动静,便来到院内。
朱福好信儿,想知道外头在干啥,便拉着万安期爬到院墻东头的柿子树上一探究竟。
万安期不会爬树,但他拗不过兴冲冲的朱福,便只好听从他的意思,抱着朱福的腰,贴在他背上,被他一路带到了树冠。
他有些惊异,外表五大三粗的朱福,爬起树来却如山上的猕猴般矫健,双手环抱树干,足底贴住树皮,三两步便窜了上来。
“这人真不赖……”
朱福一边啃着柿子,一边说道。
“别出声……”万安期急忙阻止道。
幸好树下的行尸都在忙于吃食,仅有几个抬头瞟了眼两人,又低下头吃了起来。
“这要是我,也得把门打开……”朱福没理会万安期,接着说道。
万安期难以置信地看着朱福。
只见他脸面发白,许多条紫红色的细小血管凸了起来,如同大树露在地面上的根系。
“朱福,你没事吧?”万安期靠近朱福,关切问道。
“柿子真甜。”朱福大口啃着柿子,一颗接着一颗,暗红色汁水顺着他粗壮的脖颈流淌到胸口。
万安期看到朱福的大腿,有一块地方肿起个桃子般大的鼓包,他装作不经意摸了一下伤口,心中为之一惊。
那鼓包裏似乎有千万条蚯蚓在蠕动。
万安期记得那处伤口,那是他们在坟地时,他用金钗扎的位置。伤口本只有针眼般大小,万不可能肿的这般硕大。
莫非……金钗扎过行尸,再扎朱福时,行尸身上的毒血顺着金钗流进了朱福腿中,令他染上了尸毒?
咚!
地窖的门忽地敞开,一名以纱巾蒙面的高大男子从裏面钻出。
正在地窖门旁边啃食兵士的一个独眼行尸看了眼那人,楞神的功夫便被他一脚踢开,飞出八尺远。
还未等那行尸爬起,那男子便抓起兵士尸体旁的鸦项枪,一把掷出,锋利的双刃枪尖贯穿了行尸的喉咙。
方才被行尸吃了一半的兵士,扭了扭半边身子站了起来。兵士左半边脸皮被剥开,一直垂到胸前,敞开的肚皮内空空如也,裸露着背后的一根根肋骨。
兵士朝着蒙面男子扑去,男子欠身躲开,一手揪住兵士的脸皮,将他放倒在地。
兵士双手撑地,打了个滚站起身,又朝他扑了过去,男子拔出横在背后的长剑,在对方冲过来时将剑鞘塞进他嘴裏,另一只手抡圆,重重地砸向兵士的天灵盖。
兵士的天灵盖凹了下去,鲜血混着脑浆从他七窍汩汩流出,两只眼像熟透的李子般掉了出来。
见对方倒了下去,蒙面男子收回长剑与剑鞘,双手合十朝天上拜了拜,重重地点头,口中又嘟囔了两句,随后在诸多行尸拥上来之前,跑进了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