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攥了攥手心,轻声嘲了一声,便听见小区保安大叔对着她喊着提醒:
“姑娘快回家吧,一会儿啊,八成又要下雨了。”
榆木定了定神,淡笑着递了个感激的眼神,便往前走去。
现在的房子是原谦帮忙找的,计划回国的前些日子,她就提早地把必要的东西寄了回来,原谦手裏也有钥匙,帮着把家裏收拾了一番,为的就是方便她回来直接就能住。
装修风格是简约文艺调的,和她在罗马的公寓装修没什么大差,看上去原谦的确是花费了不少心思。
收拾好自己为数不多的东西后,时间已经不早了,榆木拍了张照片发给原谦,下面还跟了句“谢谢。”
对面立即回了个气成一坨的表情包,便没有了下文。
榆木楞了楞不知道师兄这什么意思,皱着秀眉思索,转而好像明白了什么,连忙把那句谢谢撤了回去。
果然原谦的消息又发了过来:
“下不为例啊,真想谢我就早点来公司帮我。”
榆木对着手机屏幕认真回道:“很快。”
回完消息便扔下了手机。
房间裏一时寂静下来,坐在床尾铺着毛绒垫子的地上,榆木盯着窗外有些出神。
在罗马生活八年,除了两年前的那次,她本以为再也不会踏入海城,可没想到终究还是回来了。
原谦是自己在罗马美术学院认识的同专业师兄,研究生毕业后先是在罗马开了家摄影工作室,榆木被他挖了过去做摄影师。可前些日子他突然说起想回国发展,拿着这些年赚的钱开了家
不大不小的公司,目前还只是起步阶段。准备开公司的时候,原谦就告诉了榆木,好说歹说劝了几个月,这才把人劝回来帮他。
抛开别的不说,海城的确算个好地方,经济发展快,发达繁华,还是她的家乡。
可是啊,这裏有她不愿见到的人。
眼神盯得久了,有些酸涩,榆木眨了眨眼睛,心裏默默劝慰道:“这么大个城市,不想见到的人总归是能躲开的吧。”
次日,榆木早早地醒了过来,托时差的福,她没怎么睡好,眼下淡淡的青色还是显了出来。想继续补会儿觉,可偏偏怎么也睡不着,索性起身洗漱。
化了个淡妆掩下了脸上的憔悴,收拾好她便背上了小挎包离开了家。
到达原谦公司时,这位老板脸上还满是惊讶,上前打趣道:“怎么不多休息几天,让你早些帮我也不是这么着急,不是憋着坏想说我压榨员工的吧。”
榆木淡着脸笑了笑:“员工积极上岗,老板怎么还不开心了?”
原谦连忙整理了西装,做出一副正式的样子,温声道:“欢迎榆小姐加入。”
榆木欣然接受这欢迎,被原谦带着去了自己的办公室。
两人正聊着,原谦手机不断响,再次接完回来脸上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有些为难地看向榆木:“小榆,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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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穿插,剧情需要,很快就见上啦,宝们可以耐心看下去吖。双洁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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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永安胡同裏有家纹身店,老板娘随歌风情万种,暗色旗袍着身,手中持着一把团扇,媚到骨子裏的长相着实勾的人心裏发紧。可偏偏性子却又温柔极了,当真是把娇媚和柔和融合的淋漓尽致,十八岁的覃朝第一次心动便交代在了这裏。
都说京市覃家的小少爷是个疯子,阴沈可怕,亲生父亲曾扬言让他滚远些,别臟了覃家门楣。如他所愿,覃朝浪费了高考的高分来了离京市极远的云城上大学,可他从未想过这一趟竟是把心丢在了这裏。
覃朝最喜欢听随歌那娇腻的嗓音唤他阿朝,无数次想溺死在这温柔乡。两人在一起时,覃朝照旧疯的厉害,随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阿朝,你乖点。”
每每这个时候,覃朝都像是被哄好的小狼狗,乖顺求爱:“阿随,我乖。”
情深至极之时,覃朝总爱在随歌耳边念叨:“阿随,四年后我娶你,到那时你便嫁了我吧。”
随歌要是不吭声覃朝总是有办法让她说出他心仪的答案:“好,我嫁你。”
可没等到四年后,随歌不见了,覃朝找遍了能找的地方却未曾有过一丝她的踪影。
覃家小少爷似乎更疯了,大学毕业那年办了场没有新娘的婚礼,婚礼上的他满脸幸福,不知对着哪个方向承诺:“阿随,我来娶你了。”
几个月后,听说京市的南东胡同有家纹身店,老板娘手艺好人还漂亮,覃朝开车赶来,一进店熟悉的布景让他鼻间骤然一酸,心心念念的那人站在柜臺后,一如他初次见她那般。
男人红着眼眶嗓音暗哑:“阿随,你该来嫁我了。”
【疯批vs温柔】
【阅读指南】
男主覃朝(zhao)已成年,女主大男主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