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年纪尚小,又身无分文,只能先找一户人家,做点杂役,解决生计问题。
可是,偏又遇到了灾年。
有几户人家有余粮,能买得起奴仆的?
除非,收养子嗣。
我们必须分开,别无选择。
只要他过得好,其他都不重要。
弟弟很乖,不哭不闹。
他从小就听我的话,这次也一样。
我们在彼此的手腕上系了手绳,一红一黄,当作相认的信物。
但我知道,我们不会再相认了。
我们到死,都没有再相认。
我多方打探,暗暗观察,确认收养他的是一户正经、可靠的人家,才离开。
临走前,我又回了一趟周公庙。
那是我们初到钦州时,投宿的地方。
我不信神佛。
但我喜欢这座庙。
它让我觉得,人生还有希望。
也是它,曾给过我一个安身之所。
只是,这座庙实在破败的厉害。
我决定,等我有钱了,一定来修缮它。
我当然会有很多钱。
我一直坚信这一点。
无论什么时代,都缺杀手。
尤其缺,不要命的杀手。
我投身杀手组织。
十年生死相搏,正式出山。
我成了真正的杀手。
我回来还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