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往伦敦的列车总是那么繁忙,诺顿在座位上坐好,他看着周围形形□□的人群,他们大多脸上挂着笑容,其中如果有孩子哭泣的话,年轻的母亲也会用‘我们马上就会去伦敦’这句话来讨好孩子。
年幼的孩子真的会被这句抽象的话语所迷惑吗?在他们幼稚的心灵中伦敦意味着什么呢?那一定是保姆睡前常叨唠的天堂,母亲描述中的巨大游乐场。
但伦敦可从来都不是那样的地方啊!诺顿看着他们想。
那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孤儿院院长雷斯特先生在这群骯臟的孤儿当中挑选了一位和他一起去伦敦,而那天早晨,诺顿正在马车边研究车轮,不想到那些臭烘烘的房子裏去的院长一下子就选中了他。
“我要去伦敦了!“黑发的男孩像个小疯子一样在院子裏跳来跳去,而他亚麻色头发的伙伴却沈默了,他看上去心事重重。
“我要去伦敦了!”诺顿对他说。
“我知道!”小王子少见地发了脾气。
“王子…”诺顿看着他,“也许我可以对院长说让你陪我一起去。”
“他不会答应的,”古斯塔夫焦躁地拽了拽自己的头发,“说好了一起去的,说好了的…”
“抱歉,古斯塔夫。”诺顿绞着手指。
小王子憋回了眼泪,用湛蓝的眸子看着对面的幸运儿:“不,抱歉的是我,我应该为你高兴才对,是的,我为你高兴,诺顿,你就要去伦敦了,你很快就要出人头地了!”他一边说眼泪一边往下掉,“你可千万别不回来啊,如果你不会来的话,你也要在伦敦等着我,你听到了吗?!”
诺顿太高兴了,以至于他不明白小王子为什么要哭,他拍拍古斯塔夫的肩膀:“我会等你!”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骄傲地好像一只小公鸡。
而当诺顿终于在颠簸了两天两夜终于来到了伦敦,他惊讶于这裏的一切,潮湿的路面上,女士的丝缎高跟鞋和绅士的皮鞋一齐发出哒哒的声音,路上各种大小的狗、男孩、女孩,甚至是汽车(天吶他可从未见到过汽车),几乎把路面塞满。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人啊!他巴巴地望着路边的蛋糕店,那裏面的东西简直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美好,他直楞楞地往前面走过去,好像灵魂都被那香气吸引了。
这时候从裏面走出来一个穿得像洋娃娃一样的小女孩,保姆像一条恶犬一样牵着她柔嫩的小手,而在她玫瑰般的手中,拿着一块咬了一口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