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了很多东西,能想到的都被计算在列表裏画在蓝图上。有一千个方案能去让凡赛尔接纳他的思想,但推门见到凡赛尔的那一刻,那些方案都沈默在了纸上,他只想和凡赛尔随意聊聊天。聊他们喜欢的东西。卡蜜拉订了皇城最高的酒店顶层,从包间的落地窗户向外看,高矮错落的半个城邦收归眼底。他推开门,凡赛尔举着红酒向他致敬,他笑了笑,拉开椅子坐下了。
“你来得很早。”
他给自己倒了半杯,两个酒杯相互碰触,话题就开始了。
“这一百年来,你约过我多少次?”凡赛尔笑道,“人们都说,能得到诺宁相陪一晚,死也没有遗憾了。”
“这样算你早在地狱裏混了个脸熟了。”
“也不多,三次。”凡赛尔清楚记得诺宁私底下约了他三次,第一次初见交流感情,第二次讨论公事,这是第三次。“这次你想谈论什么?”
“哈,没事就不能约你了?”
“不能。你应该忙着掩藏行踪,好让我们都找不到。”
“你是在试探我吗?想要知道我住哪知道我最近干了什么?”
“我是想知道,这已经是十大未解之迷了。”
“住你旧家对面。”
他说了一句大实话,可惜凡赛尔不信的摇摇头:“我这一百年来睡办公室的时间有五分之三,睡日行分配的新家的时间有五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一会回到旧家。可我从来没有在旧家条街上看到过你。”
凡赛尔每次回旧家都要找维希,他确信他们已经见过不可计数次了,只凡赛尔不知道。他不必戳穿,说:“看来凡大会长眼角的余光都不肯註意我。”
“我都不必註意。诺宁你一出现,后面自动跟了两条街,我必须穿越拥挤的人群来找你。”
“大会长不必自谦,你一出门后面少不了一条街,少女的目光都在你身上了。”
凡赛尔风头正盛,出门却总不爱乔装打扮,惹的身后一众少女的低声尖叫与欢呼,这没什么。有什么的是凡赛尔总还喜欢一个人约维希出门吃饭吃饭和吃饭。他只能答应凡赛尔半夜三更看不到脸时的请吃夜宵。他多次提醒凡赛尔,不要出风头让他平庸一点可以吗,凡赛尔却笑得灿烂不回答,好似要把他当做家属炫耀出去。
凡赛尔的神情变得温柔,说出了他最怕听见的话语:“少女的目光我不在意,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知道的,不是么?”
他知道,他知道得太多。
凡赛尔喜欢维希。正如莱斯特喜欢维希。
他尽量忽视了这个问题,现在也是。凡赛尔付出的不比莱斯特少,时间持续得要比莱斯特长,奉献的也是一片真心。他怎么能选择新认识的莱斯特,而放弃青梅竹马的凡赛尔呢。所以,他的解决方案是,两个都不必告诉,两个都不必选择。他可以用诺宁的身份去推动议和的进程,但维希会一直单身,随着诺宁的死去而死去。
“趁着菜还没上,凡大会长肯赏脸和我跳一曲吗?”
他想今夜他应该放纵,于是他起身放盘调好留声机,动听的音乐娓娓传来。凡赛尔起身,挑眉笑道:“你今夜的兴致很好。”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心情自然会变好。”
凡赛尔搂着他的腰,跳起了男步,他便搭上凡赛尔的肩,起了女步。他们在音乐的推动下翩翩起舞,冰蓝与火红的发色在快速移动中交织在一起,像是吃了一口冰淇淋火锅,又冷又热,口感却妙不可言。他卸下冰冷的面具,把温和的一面展露无疑。凡赛尔搂着的冰山融化开来,柔曼的水包围在四周。通亮的灯光没有破坏气氛,诺宁的脸在灯光下非常清晰,白且无暇,美不胜收。凡赛尔突然想吻他了,两个人的距离是那么的近,只要凡赛尔稍微低头倾斜,两片嘴唇就能无碍的贴在一起。
他们很配,不止凡赛尔这么想,也许所有人都这么想。
吻吧。除了他们,没有人会知道。
凡赛尔不能。
美的东西总是令人喜欢,凡赛尔不忍在上留下自己的痕迹,何况心中还有一个维希。凡赛尔刻意离他远了一些,并说些什么转移自己的註意力:“诺宁,你真是一个迷一样的男子。”
“我哪裏迷了?”他反问,“是令人着迷,还是自己是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