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坐在庭院裏的齐滋,就着瓶口,灌下一大口橙黄的液体,类似的酒瓶零零落落散了一地,显得这花拥树抱的庭院格外寂静孤渺。
来过这个庭院的人都说,想不到齐滋将军是这么一个爱花爱草的风雅之人,着实与军旅中的形象不符。却只有他自己和少数跟随多年的亲信知道,他,从来不是个爱花的人,真正爱花的人,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
初遇香水的时候,齐滋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为了半个发霉的面包,险些被野狗咬死的他,为那人所救,将晕未晕的混沌中,脑海裏闪现的不是生死未明的仿徨、不是对陌生人的防备,而是“这人好俊”的单纯感慨。
清醒过来的齐滋,视线依旧会追着那人的身影,却因别扭的性格无法坦然面对自己的心情,当着人面,恶形恶状的数落,背着人,又偷偷摸摸照顾东照顾西。
想到这裏,齐滋露出淡淡的、说不清眷恋多一些还是惆怅多一些的笑容,至今,他都没有想通香水怎么会爱上当年那个即不成熟又别扭的自己。
他们确立关系,是相识后的第五个年头,第一次将香水拥在怀裏,与他合为一体时的感动鲜明的仿若昨日。
那一年,二十出头的自己还不是冰海三岛最大反叛组织的首领,只是个手下有十来个没家没钱的兄弟,专干些打家劫舍、偷鸡摸狗勾当的混混,却意气奋发的像坐拥天下的帝王。
就是那样的意气风发,自以为是的固步自封,令他顽固的将香水苦口婆心的劝告当做耳边风。制定了简单可笑,毫无内涵的行动策略,不知天高地厚的找上恶名昭彰的泰塔,结果被圣裁军护卫下的废物贵族,猫戏耗子般,捧着一把把老式猎枪,将他们一个个找出来,猎杀。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性格温顺的香水杀人,当为不知是敌人还是自己的鲜血染成血人儿的香水,指着骯臟干涸的河道,声色俱厉的赶他离开时,年轻的齐滋才骤然醒悟,那个善良的,爱着世间一草一木的人儿是罪子,是拥有远远超越他的战斗力的潘多拉之子。
齐滋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似乎是仅余的两个兄弟将失心疯般的自己带走,独独留下最无辜的香水,为他们断后,而他,从此再没有见过香水,或者该说,再没有见过活着的香水。
他们离开后的事,是之后在酒馆从一个全程观摩了那场惨剧的佣兵口中听到的,那个刀口舔血,视人命如草芥的汉子在说起这个故事时,竟也流露出不忍。
而当多年以后,他跟随贝斯特攻下圣谕岛,带兵抄了泰塔死后一直空置的金馆,从中搜出包括香水在内,千余罐泡浸泡着头颅与性器官的福尔马林玻璃容器,以及数以万计的记录着凌辱、虐杀过程的存储盘时,才真正直观的见证了那段过往。
凭着毅力与实力,借助河道地势独自抵挡的香水本来是可以逃脱的,如果,如果那个妖媚更甚女子的男人没有出现,香水不会被抓,更不会死在变态泰塔手中。
香水被抓的那个晚上,平日裏一入夜就鲜有行人的中央广场彻夜灯火通明,好奇的人群隔着守卫的士兵,层层迭迭围了一圈又一圈。人群的中央,是以泰塔为首的众多贵族,他们舒服的靠坐在从平民家中强行征收的沙发上,喝着一瓶可以抵普通人一年生活费的美酒,指挥唯命是从的走狗对那个可怜的猎物施以残酷的手段,一双双酒色过度的浑浊眼睛中,蛛网般布满丝丝血色脉络,嗜血的兴奋令他们的面容扭曲得如同地狱中爬出的恶鬼。
战斗中被鲜血喷溅得看不出本色的衣服,在飞扬的长鞭中凌乱的随风而逝,染血的身子赤裸裸的暴露在无数人的目光下,随之而来的一盆冰水,将这层血色编织的纱衣冲刷干凈,泊泊冲淡的血水一只流到围观者的脚下,独自趴伏其中的香水在那群畜生眼中是最上等的大餐。
他们迫不及待的下令扛来了农田中架稻草人用的十字木架,用十公分长的螺旋钉,模仿古老宗教遗留下来的圣子受难图,将他钉在木架子上。那凄美的模样,纵使只是一段视频,亦令从来是流血不流泪的齐滋忍不住眼中的酸涩。
然而,对于香水来说,这,只是一个开始。
精致的手术刀划开薄薄的血肉,有力的手指插入刀口,硬生生抽出两根精致的锁骨,而这么做的起因,只是一个在场贵族中地位最卑微的小人物,一句从未见过这般漂亮性感的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