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的拘束装置已经褪下放在一边,因为那东西早就没了作用,除了头盖骨与颈椎,络腮胡汉子身上所有骨头都被一寸一寸碾碎,不要说反击,他现在连动一下都不可能。然,即便如此,他依旧活着,罪子的生命力总是强得令人惊嘆。
除了耳朵和嘴,络腮胡汉子的五官已经彻底消失,而他的嘴裏,则塞着一只之前还活着,现在已经死去的老鼠尸体。负责动刑的军士抖着沙哑的声音,磕磕巴巴的说,“你就招了吧,至少、至少那样能死得痛快些。”
死,这个字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般令人心生向往,那是解脱、是救赎,是将人从活生生的地狱中解脱出去的救赎。留下的军士都处在崩溃的边缘,这场刑讯继续下去,很难说先发疯的是犯人还是他们,即便刑讯结束,今天发生的一切也会成为他们一生的梦魇。
缇苏瞇眼,乜说话的军士,却只是哼了一声,没有责备也没有训斥。
他心裏是有些讚赏的,能坚持到现在,足可证明这些军士的心理素质,毕竟,犯人的精神状况在他的掌控中,其他人他可就顾不上了。若他们中有人能走出这段阴影,其意志之坚韧将远超一般人,成为最理想的国家机器。
军士的声音对此刻的络腮胡汉子而言如同天音,死亡于他无疑是一种仁慈,只见他微不可查的点点头,同一时间,周围响起一片侥幸的嘆息声,他们真怕他会顽抗到底。
缇苏眼中闪过惊讶,他到没想到络腮胡汉子这就已经受不了招供了,看来许久没干这个,控制力变差不少。不过,既然目的达到,他也不在乎过程。将眼球扔回托盘,边动作优雅的脱下染血的手套,边示意军士还犯人口舌自由。
问答的过程很顺利,几乎缇苏问什么,络腮胡汉子就答什么,知无不言,缇苏对此比较满意,问完想问的就对离犯人最近的军士点头道,“给他个痛快。”语毕,转身向外走去。
经过长长走道的时候,缇苏饶有兴趣的看着两侧牢房,他还记得,进来的时候,这些下贱东西对他吹口哨兼之污言秽语的调戏,现在,却一个个蹲在墻角,连看他一眼都不敢,真是有趣、有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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