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少年如歌,风姿秀美,生就阴阳双瞳,一手剑舞卓绝。
桃花林中,白色的身影旋转翻飞,双剑如蝶,不肯栖迟。“叮”一声,双蝶相合,停在眼前三寸,剑端堪堪落在向晚鼻尖一发丝处。
“谁?”少年容貌秀逸,白衣飘扬如出尘谪仙,一双阴阳瞳眸却冰冷无波。
向晚高举双手,自报家门:“向晚。”
“何事?”如歌少年眉峰皱起,一朵桃花飘摇落下,沾在剑端,或者说向晚的鼻尖。
“路过。”向晚的眼睛聚焦在桃花上,形成一对漂亮的……斗鸡眼。
这是向晚和如歌“风骚”的桃花邂逅。
阴阳双瞳,能识两界,是为绝俗,亦是不祥。宛如少年如歌的美。
在如歌的世界中,不乏妖魔鬼怪,向晚只能算是少年清粥小案上多添的一碟佐饭酱菜。
向晚全然不会介意,播种一个“知交”,收获一堆鬼友,也是宗划算的买卖。没事喝喝茶,聊聊八卦,偶尔小赌怡情打个麻将什么的,小日子也能过的悠闲。
和其他鬼友不同的是,向晚和如歌之间是没有“契约”的,她只要高兴,来去都是一念之间。
但是“他们”不一样。
曾经向晚也很奇怪,这些都是短波长的厉鬼,随时都可能反噬其主,为何肯乖乖居于人下,任凭驱遣呢?须知,养鬼都是要有代价的。
后来,在麻将桌上,向晚明白了如歌和“他们”的契约。
“我押他的小手指。”一鬼道。
“你那小手指前次已经输了,不能再押。”另一鬼反驳。
“那就押上他的无名指。”
“我押他的头发。”
“我押的可是宝贝。”一鬼桀桀怪笑。
“你押上来才知道是不是宝贝。”一鬼问道
“他的眼睛!”
“茶色的那只还是金色的那只?”又一鬼问道。
“茶色那只。”鬼又笑,涩如磨石。
“虽不如那只金色的,倒也是宝贝,今日就你做庄。”
鬼的赌註,乃是少年如歌。
被供奉,被惧怕,被无形的隔离,既然不能与人为伴,那就与鬼为伍吧,少年如歌选择了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条件,皮肉骨髓乃至魂魄,用以和众鬼签下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