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橘千鹤,爱着漩涡鸣人。
所以,放下了包袱,不再迷茫和小心着,只因为他曾经说过,‘比起缅怀过去的美好,不如珍惜现在的存在’。
他的信不多,训练的紧张,时空的阻隔和不便,但还是坚持着至少半个月能写一封,这让她感到其实他们还是在一起的,从信件裏面,她陪着他成长,他的字依旧潦草,但并不敷衍,他依旧抱怨着自来也的不正经,偶尔还会夸张的感嘆说他想念自己做的饭菜,她没有办法写回信,因为他们总是走的很快,他几乎没有再如小时候一样吵嚷着说要当火影,可她知道,这个永远都不会改变,就像漩涡鸣人不可能退缩一样。
“所以你还是很高兴的不是吗?”千鹤左手撑着脸颊笑道。
鸣人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微笑,“是啊,虽然还是有点不甘心啊,不过大家都在进步,特别是我爱罗,这家伙竟然成为了风影,比我还要快一步啊。”
“喜欢他?”千鹤问道。
“嘛,是啊,很厉害的家伙。”
望着面前的金发少年,他是张扬而肆意的,小小的房间内,他看起来很舒适,散着腿微微的靠着椅背,连眉梢间都是安然和放松。
“还没有回过自己的家吧?”
“家”?鸣人楞了一下,然后想到,的确,回来都差不多一天了,他还没有进过自己的家门,好笑的挠挠头发,金发散乱,像主人憨傻的性格,千鹤抿嘴轻笑。
由着女孩拉着自己的手向自己家走去,连门也是女孩开的,就好像理所当然的,当主人还未发现的时候,一些小小的习惯就自然而然的养成了,没有人会奇怪。
门打开的时候,鸣人先是吃惊,继而露出一个舒适的微笑,他转头捏捏千鹤的手又继续打量。
房间和他走的时候差不多,同样的格局,不同的是饭桌上的花儿还吐露着水珠,鲜艷欲滴的样子,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卧室裏的被子还有着暖意,仿佛储存了一个夏天的阳光。
鸣人打量的时候,没有註意到千鹤红了脸颊,那个小动作让她害羞,兴奋,那是完全信任和亲近的人才会有的下意识动作,她微微仰头看着金发少年,现在,她已经不用那么费劲就能直视他的眼睛了,但心裏还是一样,她崇敬他也热爱他,喜欢的心永远不会改变。
鸣人的手抚摸过棉被,心裏小小的惊呼,蔚蓝色的眼睛有点湿意,在看到女孩的微笑时也咧嘴微笑,伸出手给了女孩一个拥抱。
“谢谢你,千鹤。”
女孩没有说话,虽然自己想要的额永远不是他的谢谢,他永远不用,因为这一切都是她发自内心的喜欢,喜欢给他做饭,喜欢倾听他的一切,喜欢担心他,永远是那个等她回家的人,她更幸福不是吗,她拥有的是他最大的信任和依赖。
作者有话要说:噢耶,第三卷了,真是艰辛的码字过程,特别是晚自习寝室还断电,摸黑写文的我,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