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皓夜捂着脚踝,痛得龇牙咧嘴:幸亏她是上古名剑化身,筋骨强健殊异于常人,否则刚才那一下非扭断肌腱不可。
殷文扶着她到一旁坐下,脱下那双黑色的高跟礼鞋,想察看她伤势如何。谁料不过一个下午,她脚上已磨起无数血泡,连鞋帮都染红了,顿时吓了一跳:“怎么弄成这样?只是练舞而已,有必要这么拼命吗?”
林皓夜也没想到会搞得这么惨,挠挠头道:“既然已经答应了,那我就想做到最好嘛。而且……”她顿了几秒钟,低声嘟囔道,“而且……我也想更衬得上你一点嘛。”
殷文正撕开手绢替她包扎伤口,闻言不禁一楞,抬头:“你说什么?”
林皓夜咬着手指,声音含糊不清:“我又不是美女,脾气也不温柔,小心眼又睚眦必报,还霸道不讲理……都不知道到底哪裏吸引你。那位可黛小姐说的也对,连凌昊天那样的人都要顾及形象,讨人欢心,何况是我。”
她的解释太出乎殷文意料,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隔了一会儿,才无奈道:“你知道,我并不看重这些。”
“我知道啊……可是不看重,并不代表不喜欢嘛。”
林皓夜玩着自己的手指,语气中带着一股连自己也没察觉到的酸意:“你当年会跟穆清华交往,说明你心裏还是更欣赏喜欢那样的女性啊。”
殷文有些哑然,盯着她瞧了片刻,轻轻嘆了口气:“所以,你才让凌昊天将清华调回北美总部?因为她让你觉得不安,是吗?”
林皓夜眨眨眼,倏尔抬起头:“你……都知道了?是凌昊天告诉你的?”
“不是。清华来向我辞行,我想凌氏少帅没理由无端调走一名得力干将,除非有人向他提出要求。”
殷文声音平静,目光却透出几分无奈:“夜儿,我现在同清华只能算普通朋友,她不会对你有任何影响,你没必要这样介意她。”
林皓夜扁扁嘴:她当然知道,否则这两年来殷文也不会对穆清华避之唯恐不及。可是知道归知道,每次想到那个女人曾跟殷文是男女朋友,还几番与其无语凝噎地对望,她就像喉咙裏梗了一根鱼刺,吐不出也咽不下,极其不舒服。
之前她向凌昊天提出这个要求时,并未刻意要求其保密,一半是因为知道,凌氏少帅就算答应了,也未必会做到;另一半则是因为,她既然说了出口,就不怕让殷文知道。
“我知道你一直把穆清华当成普通朋友,可是很明显,她可没把你当成普通朋友。”
想到那一晚她在凌氏东海别苑裏所看到的那一幕,林皓夜眉心微蹙,一股无法明述的微妙情绪涌上心头,新仇旧恨迭加在一起,索性坦白道:“她对你的心思,我非常明白。我不喜欢她楚楚可怜的表情她说的话,好像我欠了她一样。我更不喜欢她看你的眼神她做的事,每次听你嘴裏说出她的名字,我就会想起这两年她所有试图将你抢走的举动!”
这是她自从知道穆清华和殷文的那段过往后,就一直憋闷在心裏的话——之前因为与殷文关系未定,所以没有立场这样说;而之后……则是再没有机会说出口。
一口气说完,她清楚看到殷文眼睛裏一闪而过的愕然神色,不由微微苦笑:是了,想来这个男人从未想过这一点吧?在他看来,他全心全意喜欢的是自己,她自然没必要为这些事而在意。可是于她而言,哪怕此刻殷文钟情的是她,只要一看到穆清华,她就会想起那两人曾经共处的时光,想到那两人曾经是如怎样珠联璧合的一对。
所以说,前女友这种生物是非常麻烦的存在,绝对不能沾染——可惜的是,再怎样聪明睿智的男人,一旦碰到这个问题,都会拎不清。
这一回,殷文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埋头将她的脚伤处理好,手绢接口打了个整齐的结。
这样的反应在林皓夜意料之外:如果他表示出愤怒,或者对她的话加以反驳,她反倒能随机应变。可是殷文沈默以对,她也不知该如何继续,只能任凭气氛一点一点沈寂僵持。
殷文处理好她脚上的血泡,终于抬起头:“今天先到这儿吧,我送你回去。”
他刚想回身召唤司机,却感到衣袖一紧——林皓夜轻扯扯他衣袖,眨巴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头一歪,眉一低,竟然流露出几分怯生生的意味:“你生气了吗?”
她是个聪明的女子,自然知道何时该强势,何时该示弱。而应对殷文这样水泼不透的坚冷性子,柔情攻势永远比强硬顶撞要有效。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