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时局
哪怕白颖满腹经纶也抵不过现实:他只有四岁。至于白鸾,他更小一些,看个史书还是他看一段白颖讲一段。
这叔侄两在一块根本不用什么夫子,两人一个教一个学默契非常,除非想要了解京城的事情,否则大部分时候连东阳公公也不惊动的。
白夫人回来过几次,看他们适应良好,遂回来的越来越少,最近已经半年没有看过他们了。
白鸾现在已经不用白颖给他讲了,他大部分东西都能看懂了,看不懂的才问白颖,甚至他还开始接触白颖上辈子不太了解的洋学,不懂得他会去问李三爷。
是的,李三爷是在京城念的洋学堂,虽然念傻了,但他的学问确实还不错。尤其是李三爷在外面跑了多年,他见识比之单纯的教书先生强得多,还会好几国的外语。在阜阳可以说真正的有学问。
白颖对这些不感兴趣,但白鸾感兴趣,白颖没事干也跟着学。但白鸾跟着李三爷的长子学武的事情他就不参与了。
不是他看不起武艺,而是他的身体不允许。
白颖算是看出来了,白鸾这个小孩子进取心非常强,他不会闲下来,一点都不像懵懂的小孩子。
也许是自幼失跍,他几乎从来不会像其他小孩那样闹腾,而是乖的不像话。但相比习文他似乎更喜欢武艺,不管是李越教他什么牙都很有兴致,而且上手很快,让李越都嫉妒非常。
鉴于李越教他武艺,白鸾都不太计较李越的冒犯了。有时候练武满脸是汗,李越给他擦汗他也不太拒绝。但还是每次都会强调他不是女孩子,惹得李越不由好笑。
白鸾已经五岁了,长高了一些,眉目也更张开了一些,在李越眼裏更加好看了。
在白鸾五岁的生日当天,李越送给他一把匕首。
开过刃的,薄薄的,小小的,春风不小心碰了一下,手指头差点见骨头了。这是一把利刃,能杀人的利刃。虽然白鸾不太喜欢这类小巧的东西,但还是郑重谢了李越。
李越其人忽略他那点好色的小毛病,还是很不错的。不过奇怪的是他好像就是对白鸾感兴趣,碰到其他长得好看的男女,他也看,不过看过就罢。就连对白颖那样的,他也是一般对待。
白颖又聪明又美丽,也没有见他如何动心。白鸾可不相信自己一个男生长得如何国色倾城。唯一可以解释的是李越这货现在还把他当作女孩子。不过这种事情他再解释也要当事人相信,李越不信他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