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诚托着腮帮子。
腹部还有些疼痛。
虽然伤口已经养好了,但内臟似乎受到了损伤。
只要一激动就会隐隐作痛。
为雁不归受伤,他并不后悔。
虽然下手伤他的结桑紧张得要命,几乎要提着脑袋前来领命。但赵诚并没有处死他。
正因为这样,他在雁不归的心目中又稍稍重要了一点。
仔细想来,这种心情对他而言绝无仅有。
但凡以前,只要勾勾手指,甚至仅一个眼神,就会有漂亮的男女蜂拥而至。
无论容貌身材或是技巧都是绝顶出色的。
偏偏这个青年,比起那些绝色来普通得要命,不冶艷,不娇媚,毫无情调和手段可言,甚至呆头呆脑,嘴裏除了喊着“师兄师兄”以外,吐露不出其他人的名字。
就是这样一个青年,居然让他耐着性子,花了如此多的时间陪伴。
若不是因为南宋遗书的下落不明,赵诚发誓在那晚的河边,他一定会忍不住风卷残云,先下手再说。不管完事以后是否顺从自己,赵诚都已经决定,将他带往自己的住所,真真正正成为自己的人。